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意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民
艺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现就加快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实施“全民艺术普及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全民艺术知识、全民艺术欣赏、全民艺术技能、全民艺术精品和全民艺术活动的普及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市民文化艺术素养和审美水平,让艺术全面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审美化、艺术化,更有情趣,更富有人文精神和审美内涵,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文化创造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
二、工作目标
加强我市全民艺术普及工作的制度设计,全面实施全民艺术普及“八大计划”(全民艺术知识普及计划、全民艺术欣赏普及计划、全民艺术技能普及计划、全民艺术精品普及计划、全民艺术活动普及计划、全面艺术普及数字传播计划、全民艺术普及品牌塑造计划、全民艺术普及队伍培育计划),扎实推进全民艺术普及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到2018年基本形成全民艺术普及的目标体系、评价体系、队伍体系和制度体系,建立城乡互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全民艺术普及工作机制,全面构建覆盖城乡、门类齐全、便捷高效的全民艺术普及体系。
三、重点举措
(一)全民艺术知识普及
1.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老年大学、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馆站和市直各文化单位要充分利用设施、场地、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讲座、培训等各种载体和平台,以各种生动有趣的方式和多种多样的途径向全民普及艺术知识,特别是艺术常识,让人们了解艺术的起源,了解各门类艺术的特点、特征、规律,激发人们对艺术的向往和热情,培养人们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文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二)全民艺术欣赏普及
2. 结合免费开放,利用各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举办高端、有质量的实体、网上以及流动的艺术展览、演出、讲座,讲展结合,讲演结合,展览、演出和赏析并重,引导人们欣赏经典艺术和优秀艺术,提高审美品位和审美水准,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3.结合镇江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云”建设,录制和上传各艺术门类教学视频资料,利用网络、微信、微博以及举办微展览、微演出、微讲座等各类载体和平台,为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艺术欣赏普及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文联、市科协、团市委,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三)全民艺术技能普及
4.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公共文化单位和艺术培训机构积极举办音乐、舞蹈、书画等面向不同人群的各类全民艺术技能公益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文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5.积极探索组建“文心公益培训联盟”,鼓励各级各类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老年大学和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参与全民艺术普及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文联、市文广集团,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四)全民艺术精品普及
6.认真做好艺术精品的引进工作,积极开展艺术精品展演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文广集团,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7.发动和引领艺术创作骨干深入生活,创作生产各类艺术精品。(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文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8.结合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和文艺创作,加大艺术精品在淘文化网、文化广场演出、下乡演出的比重,提升艺术普及活动的艺术水准和质量。(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文广集团,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五)全民艺术活动普及
9.积极依托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工人文化宫、文化馆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文化教育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文化艺术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文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10.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六进活动”,推动文化艺术活动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级机关工委、市双拥办、市农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文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11.结合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组织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戏曲活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广泛开展艺术展演展示、艺术沙龙、艺术展览等各类全民艺术普及活动,丰富和活跃我市城乡人民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文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六)打造全民艺术普及品牌
12.深入开展“三山艺术展演月”、“文心讲堂“、“文心公益培训”等全民艺术普及品牌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三山南山管委会、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文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13.结合当地地域文化特色和群众需求,构建特色项目,打造全民艺术普及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文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14.加强全民艺术普及阵地建设,在文化广场建设中增设文化艺术普及的项目,增加文化广场的文化艺术气息,进一步契合镇江的文化底蕴、文化传统,打造一批有特色、有艺术氛围的文化广场。(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文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15.积极开展市级全民艺术普及示范基地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文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七)加强全民艺术普及队伍建设
16.加强全民艺术普及社会组织培育工作,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志愿者招募活动,组建镇江市全民艺术普及志愿者团队,吸引有一技之长的社会人士参与全民艺术普及活动中来,培育一批全民艺术骨干,实现全市全民艺术普及网络城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文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17.开展全民艺术普及明星评选表彰工作,以典型引路的方式带动全市全民艺术普及工作的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市全民艺术普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8.着力强化“全民艺术普及从娃娃抓起”的理念,组织开展“艺术宝宝”评选活动,激发广大青少年孩提时代的艺术感知力和创造力。(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文广集团、市报业集团,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9.建立健全城乡互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全民艺术普及工作机制,成立镇江市全民艺术普及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20.把全民艺术普及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责任,制订实施方案,倒排序时进度,确保全民艺术普及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经费保障
21.统筹安排全民艺术普及经费。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要求,对全民艺术普及活动项目进行媒体公示和采购,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监测评价
22.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组织策划、业务指导、价值引领等方面的作用,依托第三方专业调查评估机构,开展全民艺术普及绩效测评,为评选考核提供依据,形成科学的测评体系,确保全民艺术普及三年行动计划取得预期成效。(责任单位:市全民艺术普及工作小组办公室、统计部门,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氛围营造
23.充分发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宣传全民艺术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和社会效果,积极营造浓厚的全民艺术普及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