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武江区农业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03 20:50:04 来源:网友投稿

武江区农业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建立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韶关市武江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武江区农业局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武江区农业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武江区农业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武江区农业局涉农资金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建立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韶关市武江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武江区农业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和资金的监管。特别是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区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涉农财政资金的相关管理办法,对涉农资金从申报到发放使用的全过程进行了规范。因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有效,非常迫切和必要。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和局的工作部署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财经法纪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局专项整治行动由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并组织实施,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专项整治行动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及时性负责,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同时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相结合,避免重复作业。

2.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20132014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着重检查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单位检查发现问题的涉农资金整改落实情况,着重检查群众举报事项和案件的处理落实情况。

3.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4.统筹分工,分工协作。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局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各单位和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要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三、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整治检查范围: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方面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单位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局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各相关部门、涉农项目主管股室、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四、工作进度安排及重点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91日前完成,分五个阶段完成。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和重点任务如下:

(一)部署启动阶段(530日前)

成立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农业系统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名单及职责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625日前)

1.自查自纠的范围:专项整治范围全面覆盖到20132014年度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涉农资金,对象包括分配、使用涉农资金的相关单位和各镇机构、村级组织,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受益主体等,数据要真实、完整、不留死角。对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单位检查发现问题的涉农资金以及群众举报事项要逐一填报,不许瞒报、漏报。

2.自查过程中,各镇和有关单位要在摸清本单位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一步厘清资金项目管理单位及牵头单位责任。

3.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对于2010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按照要求于625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710日前)

在各被检查股室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对象将延伸到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含农户)和工程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到镇政府和相关单位。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大、近年来反映问题较多和问题零申报的镇和有关单位,局将联全区级领导小组将开展重点抽查。

(四)整改完善阶段(731日前)

局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及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地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局将于71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报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全面总结阶段(715日至810日前)

局将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包括我区涉农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建议等,在731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充分认识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统一领导机制和分片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要尽快按照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到人、责任到人。

(二)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发改、财政、农业、民政、国土、林业等多个职能单位,该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时效性强,要把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作为抓好落实的重要举措,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明确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宣传报道、经验交流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三)严肃纪律,务求实效。要严肃财经纪律,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彻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要全面查找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涉农资金的制度,提出解决问题的体制机制性措施,促进建立涉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加强引导。要充分利用这次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做好对农户进行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为深入推进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更加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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