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未央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03 21:00:04 来源:网友投稿

未央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根据《西安市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未央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未央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未央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根据《西安市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本次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区级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长:杨    区委常委、副区长

长:穆启旺  环保未央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发改委、区水务局、国土未央分局、区中小企业促进局、环保未央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未央分局,负责环保大检查的组织、计划、协调、督办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环保未央分局副局长李长江担任。

二、检查内容

2014年排查发现的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陕西兰海润滑油有限公司以及关闭取缔的“新五小”、“十五小”企业,开展“回头看”(详见附件23),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确保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

(一)所有排污企业

对辖区内各类排污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以及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安全隐患;化工、印刷、医药、电镀、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和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排污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持证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

对大型工业企业是否按要求对规划环评或环境应急预案进行编制、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实施督查。

(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建设项目、网箱养殖、旅游、垂钓以及其它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取缔、消除情况;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违规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项目,原有排污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内违法开发的建设活动等情况。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

重点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执行情况。

(四)落后产能淘汰情况

“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工艺及落后产能等淘汰取缔情况。

(五)制约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日常环境监管执法、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是否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条例不相符的“土政策”。20154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废除工作。

(六)上级督办、媒体曝光等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5510 日前)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各自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并扎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510日前将联络科室、联系人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未央分局)。

(二)全面开展大检查(2015511日至930 日)

1.2015511日至630日,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级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525日前完成并报送“土政策”清理废除工作情况报告,630日前提交本辖区环保大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2.201571日至731日,区级督查组对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接受市级督导检查。

3.201581日至831日,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针对市、区督查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

4.201591日至930日,区级督查组对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行总结,并及时向上级报送资料。

(三)迎接市政府核查工作(201510 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区级督查、街办监管、企业负责”的工作机制,由环保未央分局牵头组织,区发改委、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国土未央分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参与大检查工作的指导、督查以及对重点问题进行抽查;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细化各自辖区内的工作方案,发现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督促按时整改到位;相关企业负责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认真排查,全面整改。要采取明查与暗查、昼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本区域内各类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准确把握排污状况,建立并完善“一企一档”环境管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认真梳理,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严格执法,打击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环保未央分局要对恶意排污、偷排、非法排放有毒物质及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中小企业促进局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加速推进落后生产工艺设备退出市场;区发改委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核准、备案关;国土未央分局负责生态复绿工作;区水务局负责制定我区污泥处置规划,督查污水处理厂规范处置污泥。

(四)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环境违法案件未查处到位、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以及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不力导致环境污染事件等行为,区政府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在大检查期间要做好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及时上报联络人及工作方案、“土政策”清理情况报告、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每月编发一至两期工作简报,内容要充分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做法和成效;于每月25日前将《环境保护大检查月情况调度表》、《2014年未央区石油开发企业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表》、《2014年未央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表》(详见附件123)报环保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开展及信息报送情况将被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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