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实施《未央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以来,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3年底,全区共有在册幼儿园9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规划】未央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文),供大家参考。
未央区第二期学前教育
三年行动计划
2011年实施《未央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以来,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3年底,全区共有在册幼儿园90所,在园幼儿总数约2.4万人,新审批幼儿园32所,全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2%。较2010年,园所数量由58所增加到90所,等级园由17所增加到60所,等级园比例由29.3%提高到66.7%,学前教育骨干体系基本建立。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学前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公办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幼儿教师数量短缺,教师专业素质有待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幼儿园管理仍不规范,“小学化”现象依然存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有待完善等。为了巩固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成果,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西安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质量较高”的工作思路,坚持建设与质量、公办与民办、城市与农村并重,进一步完善全区幼儿园布局规划,重点加大公办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幼儿园综合管理,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保育教育质量,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到2016年,全区初步建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
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到2016年全市公办园数量及在园幼儿数占比双过半”。截至2016年,全区新建公办幼儿园5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
(二)提升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学前教育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一年财政补助标准,2014年达到每生每年1150元,2015年达到每生每年1300元。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到2016年,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全面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继续做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继续扶持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公办幼儿园。逐年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强化骨干体系示范作用,等级园数量力争达到75%以上。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治理整顿力度,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治理整顿。
(三)管理目标
进一步健全多部门分工协作的幼儿园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综合管理。创新学前教育投入、用人和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补充制度。全面深化学前教育“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工作,促进全区学前教育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公办幼儿园数量及质量
1.新建公办幼儿园5所,其中4所为省级扶持建设项目。2014年,新建公办幼儿园1所(长乐东苑第二幼儿园);2015年,新建公办幼儿园2所(汉都新苑第一幼儿园、汉都新苑第二幼儿园);2016年,新建公办幼儿园2所(汉都新苑第三幼儿园、汉都新苑第四幼儿园)。
2.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相关政策。城镇小区按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1500户以上的城镇新建小区必须配建标准化幼儿园,对市级教育规划中明确为公办幼儿园的,建成后交付教育部门安排使用。
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规划、建设、发改、教育等部门要加强督查。
(二)加大民办幼儿园管理及扶持力度
1.实施无证幼儿园提升整治工作。截至2016年,完成44所具备整改条件的无证幼儿园改造提升工作,并按相关政策予以奖补。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无证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决予以取缔。
2.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扶持工作。广泛宣传并严格落实《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和《西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予以明确,并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
(三)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
1.加快幼儿园教职工核编配备工作。依据《陕西省幼儿园编制标准(暂行)》《西安市区县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严格标准,合理配足配齐园长、教师等人员。单列幼儿园教师年度招聘计划,建立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民办幼儿园要按照编制标准,进一步做好专任教师和相关岗位人员配备工作。
2.不断提升幼儿教师整体素质。严格幼儿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进资质达标。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机制,开展多层次培训,每年完成1000名教师培训任务。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推进园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发挥学区长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幼儿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3.加强幼儿园师资骨干队伍建设。加大幼儿园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等培养力度,逐步建立幼儿园教师骨干体系,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岗位任职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园长专业化水平,加快教育家型、专家型园长培养力度,打造高素质园长团队。
4.切实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合理确定幼儿园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保障幼儿教师待遇。加强幼儿园聘用教师管理,制定出台幼儿园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民办幼儿园教师服务管理工作,畅通教师职称评定、业务培训、评优表彰等发展渠道,依法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及社会福利保障。
(四)稳步提升保教质量
1.实施科学保教。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幼儿园师资配备、教育过程、管理水平的指导和评估。建立教育科研管理网络,加强教科研工作,提升保教质量。深入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工作,研究探索符合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的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完善幼儿园保育教育与小学教育有效衔接的机制,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确保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
2.加强幼儿园骨干体系建设,发挥优质资源引领示范作用,深入推进“大学区管理制”改革,促进全区幼儿园质量整体提升。到2016年底,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创建市一级幼儿园6所,创建市二级幼儿园10所,市三级幼儿园12所,等级园数量力争达到75%以上。
(五)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
1.健全幼儿园管理制度。按照《西安市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强化对民办幼儿园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确保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建立健全公办幼儿园年度考核制度,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年检、退出机制,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巡查,坚持幼儿园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公示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与指导,加强幼儿园的人防、技防、物防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安保人员,健全幼儿园门禁系统,构建切实可靠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卫生保健制度。完善安全预案及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接送幼儿车辆管理,加大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3.完善信息管理制度。积极构建幼儿园信息平台,有效畅通幼儿园接受幼儿家长及社会的监督渠道,及时处理家长及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幼儿园信息畅通和安全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保障优先发展
继续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确保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经费较第一期有所增加。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严格加以落实,拓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渠道,保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逐步提高。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督促幼儿园完善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对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杜绝乱收费和乱摊派。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区教育局:负责牵头做好对幼儿园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相关标准和审批准入制度,完善学前教育管理制度,实施学前教育机构分类定级工作。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学前教育专项督导。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会同区级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和日常安全监管,确保2016年前完成具备条件的无证幼儿园整改提升工作,使其达到法定办学条件。对不具备条件的幼儿园一律依法取缔,确保“依法办园、依规办园”。
区法院:负责处理无证幼儿园整治过程中的法律纠纷。
区民政局:负责民办幼儿园的民非登记管理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做好儿童卫生保健、膳食营养、生长发育及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等知识的指导和咨询工作。
区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工作;负责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批和年检。
区发改委:负责幼儿园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统筹推进项目进度。
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幼儿园园舍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
区城改办:负责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配套幼儿园建设的组织和监管。
区编办:负责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教师配备标准,结合实际核定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区人社局:负责根据国家及省、市的相关规定,指导幼儿园抓好所属教职工的人事(劳动)管理,积极落实好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等政策。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执行上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和财政性资助政策。
区审计局:负责公办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及资金的专项审计。
区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幼儿园收费标准、收费行为的审核监管,对无证幼儿园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区综治办:负责对扰乱幼儿园教学秩序和周边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保证幼儿园正常教学和安全管理。负责协调开发区公安、交警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幼儿园周边环境秩序的监督检查和治理。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营运的接送幼儿车辆。
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幼儿园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区人口计生局:负责提供人口变化及适龄儿童信息,负责优生优育宣传指导。
区妇联:负责开展家庭教育的宣传指导。
公安未央分局:负责维护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指导幼儿园做好内部保卫工作,打击危害幼儿园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各部门整治和依法取缔无证幼儿园,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推进。
未央消防大队:负责对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规划未央分局:负责对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和规划管理工作。
国土未央分局:负责对幼儿园土地使用权做好地籍管理及审批许可。
工商未央分局:负责对无证幼儿园非法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交警未央大队:负责对接送幼儿车辆和驾驶员资质进行依法审验及监督管理,对非法营运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幼儿车辆依法进行查处。
环保未央分局:负责对幼儿园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评估及监督管理。
质监未央分局:负责对幼儿园特种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任务完成
要加大学前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力度,将各部门、各街道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指标,建立督导常态机制,对安全管理、经费投入、园所建设、基础设施配备、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取得社会广泛理解和支持,推动我区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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