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西安市长安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西安市长安区加强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强化信用产品应用,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完善信用法规制度,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建设目标
到2020年,全区建成以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果,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果。
三、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推行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做出的承诺,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二)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以生产、流通、金融、税务、电子商务、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完善市场主体诚信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商务信用氛围和守法经营环境。
(三)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以卫生、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文化旅游、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突出诚信引领,逐步形成以诚相待,以信为本的社会氛围。
(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建立司法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诚信规范执业。
(五)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通过归集整合各级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交换机制;同时,通过省市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互联互动,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
(六)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各部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政策扶持、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公共资源、项目招投标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以及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工程建设、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业,率先应用公共信用信息。
(七)推进信用服务产品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拓展信用服务产品应用范围,加大信用服务产品在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鼓励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和创新。完善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提升信用服务行业市场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八)建立守信激励机制。鼓励各行各业、司法和社会管理机构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积极挖掘和树立各类诚实守信的典型,使诚实守信者优先享受“绿色通道”;同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建立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对违法失信主体实行惩戒。
(九)弘扬诚信文化,开展诚信宣传。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深入开展诚信专题活动,结合“诚信活动周”、“全国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努力在全区营造诚信和谐的文化氛围。
(十)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和工作通报制度。区政府成立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切实加强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全面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工作要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区正在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环境优的国际化大都市新型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搭好班子,建好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结合“双公示”工作,尽快做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单位用户申请登记工作,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抓好落实,及时报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11月25日前将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确定的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单位用户申请登记表报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区政府西六楼西613室;联系人:徐小奇;电话:85293521。)统一汇总后上报市信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