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意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指导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
指导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服务,以长安教育、文化等特色资源为依托,着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强政策集成,强化开放共享,创新服务模式,打造功能完善、合作开放、专业高效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与产业协同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新生力量。
2. 工作目标。通过大力开展创业活动,使创业空间进一步拓展,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17年,把我区建设成为创业环境优良、创业能人辈出、创业服务配套、社会就业充分的创业创新型示范区。具体目标是:全区每年培养创业示范企业10家,扶持培养创业示范带头人100人,培育生成企业100家,培育个体工商户500家,新增创业人数2000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达到5000人。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拓展发展空间
1.构建重点创业创新空间。以城南新天地“众创空间”、 “万科VV工厂”和上王村创业基地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重点,大力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建设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三年累计新增创业空间8万平方米。鼓励工业园区建设好标准化厂房,打造小企业创业基地;加快城区楼宇经济发展,在城改建设项目中规划一定比例的创业载体面积,建设商贸企业聚集区和微型企业孵化园。
2.加大创业空间建设的支持力度。制定各类创业载体认定管理办法,完善支持措施。支持高校及科研院所、房地产企业、传统工业企业,将自身及周边闲置建筑、闲置库房或厂房等改造成为众创空间,对改造成本分级分类予以一定比例的补助支持;积极引进具有影响力的众创机构,在我区创办众创空间。对工业园区内的标准化厂房建设,通过后补助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对其道路、网络、环保、水电气暖等基本设施,按建设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市级商圈、特色商业街,予以奖励。
(二)提升公共服务
1.大力推进“互联网+”服务。将“互联网+”作为在新常态下经济增长新引擎,积极利用“互联网+”对文化、旅游、农业等行业进行优化提升,拓展互联网与区域特色行业的融合广度与深度,提升区域优势产业竞争力,盘活创业创新资源。积极借助西安科技大市场的技术交易、设备共享、知识产权等线上线下一体服务平台,为广大创业创新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运用现代的互联网通信技术进行创业创新。建设长安小微商贸流通企业的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信用评价服务、融资服务等服务平台。鼓励服务机构向创业载体聚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或绩效奖励,支持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工商税务、法律财务等创业孵化服务。
2.简化注册登记事项。采取一站式窗口、多证联办等措施,为创业者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取消企业年检费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费,暂停征收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降低市场主体设立成本。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34项前置审批目录和34项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目录,严格落实“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放宽住所登记条件,申请人提供合法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即可办理登记;加快“三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实现注册登记便利化。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企业名录,增强创业信息透明度。
(三)激活创业主体
1.积极培育创业主体。鼓励各类经营型、管理型、科技型人才创业,鼓励各种形式的“精英创业”、“大众创业”、“草根创业”,激发广大群众的创造活力。开展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提供创业创新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创业能力等鼓励高校毕业生成为创业创新的生力军。对毕业后2年内在长安区创业的长安籍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鼓励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回乡农民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自主创业、兴办各类经济实体。支持广大农民用足用活新一轮农村改革政策,积极推进土地流转,鼓励发展家庭农场、林下经济、养殖大户、农副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对入驻上王村创业基地的创业主体,给予第一年月租不超过500元的补贴。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引导小微企业健全组织结构和改进管理,加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促进其“二次创业”。
2.吸引区外高端人才和团队来长安创业创新。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鼓励国家“千人计划”、“省三秦人才”和“百人计划”等领军人才和高端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长安领办或合办科技型企业。鼓励我区科技人才利用现有政策带头创业创新。
(四)降低创业创新成本
1.加强对创业创新的技术支撑。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互联网+”产业创新网络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平台。支持各类创新平台为创业企业提供开发资源,开展检验检测、加工设计、设备共享等技术服务。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施的服务场地改造、软硬件设备及服务设施购置等提升服务能力与新建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额最高2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2.加大创业空间使用的优惠补贴。制定创业企业空间使用费补助措施,降低创业企业运营成本。鼓励创业者向创业创新基地聚集,对入驻“万科VV工厂”、城南新天地“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主体,在培训、指导、贷款扶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入驻城南新天地“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主体给予第一年用房租金全免优惠扶持。
3.加大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扎实做好现有优惠政策的梳理整合,简化办税流程,加大网上办税推广及辅导力度,降低小微企业纳税成本,落实各项税收减免税政策。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五)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
认真落实省、市吸引创业投资落户的政策措施,积极引进品牌创业投资机构,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创业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功能和杠杆作用,整合监管职能,实施风险补偿、政府增信、贷款贴息,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
(六)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
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培育“创客”文化,让创业创新蔚然成风。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为抓手,加强劳动者创业创新能力的培训。充分利用“平面、网络、广播电视”三位一体的宣传方式,宣传报道创业创新先进事迹,树立创业创新典型人物,提高大学生和广大市民的创业创新意识,激发全民创业创新活力和潜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级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见任务分工表),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把握发展动态,提高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出台扶持政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政策联动,努力形成发展合力。
2.优化发展环境。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策与资金支持,区财政要加大财政投入,每年至少整合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创业创新。区发改、建设、规划、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创业创新载体的规划保障,完善载体周边公共交通、商贸餐饮等配套设施,引导创业者和创客聚集发展;要在户籍、社保、职称评定、子女就学等方面予以支持,切实消除创业创新人员的后顾之忧。
3.强化监督考核。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按照国家和省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建立涵盖体制机制创新、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创业人才引进和企业成长培育等内容的评估体系,建立创业创新统计及发布制度;要加强日常督查与工作考核,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创业创新工作评估,确保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