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2015年5月15日15时27分,咸阳市淳化县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西安市长安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西安市长安区安全生产
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2015年5月15日15时27分,咸阳市淳化县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紧急会议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市政发〔2015〕12号)精神,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地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通过本次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
对全区所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道路交通、旅游、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燃气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三、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街办(部门)检查、区政府督查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西安市长安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王小健同志担任。各单位要制定方案,成立相应机构,由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抽调得力人员,在本辖区、本系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督查机构: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由6名副区长分别担任组长的督查组(见附件2),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检查重点
(一)道路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以农村山区道路特别是危险路段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加强对危桥险路、“两客一危”的治理;加大对大中型客车“三超一疲劳”、“营转非”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强客运站的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重点把好驾驶员上岗审查关、乘客行包检查关、车辆运营前例检关、车辆出站时载客情况审核关;强化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安全管理,重点检查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企业的相关规定和制度执行情况,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管理,特别是加强各项安检措施落实,强化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火灾等事故;检查校车随车教师是否明确职责,管理知识和紧急救护技能是否掌握等情况,严防校车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交警长安大队、区教育局、相关街办)
(二)旅游领域:重点加强对景区、景点管理单位的检查,督促其制定并完善重要节点接待方案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数量的疏导人员,加强对景区人流调度,根据景区条件合理控制入区入园人数,避免发生因人员拥挤造成的踩踏事故;加强对重点道路的管控、疏导;加强对游乐设施、索道缆车、自动扶梯、电梯和游艇游船的检测检验,并在危险部位设立警示标志,避免发生伤人事故;加强对各旅行社租用的旅游车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突出对景区内游览、观光车辆情况的检查。(责任单位:区旅游局;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质监长安分局、交警长安大队、相关街办)
(三)消防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加强对商住楼底层商户、经营店铺及各类餐饮饭店、商场、网吧、KTV、学校、医院、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发现安全不达标的营业场所要坚决予以关停;督促建设运营时间较长、设备老旧的经营场所,加快改造消防设施、电力线路、消防通道,确保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加强对建筑工地、室内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的监管检查,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变更消防设施、改变建筑物内部结构及乱搭乱建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九小”场所的安全排查和监管,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公安长安分局;配合单位:区建设局、区文体广电局、区卫生局、区招商局、区教育局、工商长安分局、区安监局、相关街办)
(四)建筑施工领域: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现场管理;重点检查各类建设工程现场是否严格落实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等五项规定;开展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5类工程安全整治;严查工程建设各方,特别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工程、违法分包工程行为。(责任单位:区建设局;配合单位:规划长安分局、区城改办、区城管执法局、区统建办、区安监局、相关街办)
(五)特种设备领域: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特种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制订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安全措施;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及时淘汰超期服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对未登记或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坚决责令整改、停用或报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对违法经营一律查处、非法生产一律取缔、存在安全隐患设备一律停用、报废设备一律查封;对特种设备的数量、安全状况、作业人员数量和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验,确保检验率和检验质量;对各类气瓶开展经常性检查,防止报废翻新气瓶散落社会造成安全隐患;做好长输管道、公用管道的安全审查工作。(责任单位:质监长安分局;配合单位:区建设局、区旅游局、区招商局、相关街办)
(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建立和完好情况;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烟花爆竹方面,加大对烟花爆竹营销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仓储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严格检查烟花爆竹仓储情况,及时纠正违规堆垛现象;加强对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搬运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点,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稳定。(责任单位: 区安监局;配合单位:公安长安分局、区供销联社、区交通运输局、质监长安分局、相关街办)
(七)城市燃气领域: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严查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对燃气设施定期检查、维护情况;严厉打击向未经检测检验和登记的钢瓶进行充装作业;严格检查天然气经营企业对管线、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责任单位:区建设局;配合单位:公安长安分局、质监长安分局、相关街办)。
(八)工业企业领域:检查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严格检查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通道、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职工宿舍用电、用气等情况。(责任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建设局、工商长安分局、公安长安分局、质监长安分局、相关街办)
(九)关中环线燃气长输管道(长安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人员的设置、配备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落实情况;严查各类输送设施设备运行、巡查和维护情况;严厉打击在管道保护区内搭建违章和临时建筑。(责任单位 :区发改委;配合单位:质监长安分局、相关街办)
各街办、园区和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自即日起至7月2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5月26日)。各街办、园区和有关部门动员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并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补充完善安全隐患台账,坚决杜绝带病作业;对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杜绝疏忽大意和松懈麻痹思想。
(二)检查整改阶段(5月27日—7月10日)。各街办、园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集中时间、人员和精力对本辖区和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复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健全安全隐患台账;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并按照隐患整治“五到位”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各督查组对相关部门、街办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于每周五将督查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11日—7月20日)。各街办、园区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并及时将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办、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详细周密的检查方案,并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查找和整改工作,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大力度,全面检查。各街办、各部门要立即成立检查工作小组,对辖区内重点安全区域、场所进行严密细致地安全检查,做到全覆盖、不遗漏;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要求,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登记册》、《各类隐患登记册》、《隐患整改复查登记册》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台账》(见附件3、4、5、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督促责任主体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责令其停产整改,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强化责任,严格追究。各街办、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督促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而造成严重后果或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区政府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各街办、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针对重点防范部位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重点监控,随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置;要充实救援力量,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有效响应;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安全事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