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粤农组〔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曲江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曲江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粤农组〔2016〕9号)文件要求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曲江农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整治农村垃圾、水体畜禽污染、乱搭乱建为突破口,“由点、到面、及片”推进全区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健全村庄规划管理、公共服务、文体活动场所、民主自治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实现根本改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围绕全区2018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加快完善农村水利、交通、通信、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构建集公交、培训就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保等服务于一体的“30分钟农村基层服务圈”,实现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
以20户以上自然村为基本单元,每年整治20%的自然村,到2018年全区完成80%自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即按年度分三年完成779个自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完成259个自然村的整治,2017年完成267个自然村的整治,2018年完成253个自然村的整治。
到2020年,全区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有明显进展,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有明显提高,形成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各镇政府为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的责任主体,要具体负责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部门职责,按照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方案实施,加强沟通协调指导,共同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要因地制宜,注重实用性与前瞻性相结合,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阶段性规律,立足现有条件和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防止大拆大建。
(三)坚持整合资源、社会参与。要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与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发展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整合资源、合力推进。
(四)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村庄规划管理,提升村庄整治建设水平。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按照简明、实用、有效的原则,编制村庄规划,优化村庄布局,科学安排村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站(室)、文体活动场(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和建设标准,提出不同区位、不同条件村庄环境改善的类型和时序。加强危房改造、村民建房质量和风貌管控的要求,合理区分生产生活区域,统筹安排生产性基础设施,要把规划实施的相关规定写入村规民约,将规划转化为村民自觉的行动,实现村民对规划要求的自我约束、自我维护、自我管理。积极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完善用地功能布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村庄建设用地的有关要求,保障农村建设特别是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
我区共有85个行政村,按省、市规划主管部门要求,到2018年将完成80%行政村规划编制任务,即68个行政村规划编制。目前,全区已完成11个行政村规划编制,还需要完成57个,计划2017年完成39个,2018年完成18个,行政村规划编制经费省标准为18万元/个。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协办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各镇政府
(二)推进村庄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由点到面、由标到本,全面整治农村垃圾污染、生活污水、畜禽污染和乱搭乱建现象。
1、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构建长效保洁机制。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整治模式,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通过开展垃圾整治行动,切实改善农村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1)全面开展村庄整治行动。从 2016年开始,每个季度开展农村垃圾整治行动。以镇为单位,发动村委会、村民、学校和企业积极参与、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全覆盖、拉网式清理村庄周边道路、村内街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它卫生死角的各类积存垃圾。
(2)构建长效保洁机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做好农村保洁,落实村庄保洁制度,完善保洁队伍建设,制定村庄村民保洁公约,实行“门前三包”。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一镇一站”项目常态化运营,“一村一点”项目按标准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区处理收运处理体系。推进市场化方式开展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镇为单位或根据镇域情况分片区打包,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专业化保洁公司承担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
(3)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各镇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处置,减少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总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农村生活垃圾原则上按以下四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理:砂石等惰性垃圾实行就地掩埋处理;有机易腐垃圾实行就地消化处理(饲料、堆肥或制作沼气);对可回收垃圾实行回收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在村或镇设立垃圾回收物收集点及分拣加工中心;对不可回收的其他垃圾以及有毒有害垃圾,实行集中清运处理。各镇要推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区城综局
协办单位:区爱卫办、各镇政府
2.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实行雨污分流。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根据农村居住特点,建设不同类型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
(1)推行雨污分流。收集雨水进行循环利用,污水实行集中处理后再循环利用,对进行旅游开发、休闲农业开发、餐饮较多的重点村,建设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管网、生化处理系统。
(2)因村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布局相对集中、己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的村庄、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实行区(镇)污水处理设施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经济欠发达、布局分散、以种养业为主的村庄,普及生活污水治理就地集中处理技术,推广利用适合农村的无动力厌氧设施、沼气池、生物氧化池和人工湿地等处理设施。
(3)以PPP模式整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我区作为全省15个整县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示范县(市、区)之一,到2018年底,实现城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以上,乡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8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我区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全区打包建设、运营,在2016年底前项目动工。
牵头单位:区环保分局
协办单位:区水务局、区卫计局、区爱卫办、各镇政府
3.整治村庄畜禽污染,实行人居与畜禽圈养、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全面实行村庄内畜禽集中圈养和污染综合治理,鼓励畜禽养殖户、“农家乐”经营户结合沼气推动改厕。积极探索农村改厕新模式,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面消除农村露天粪坑,到2018年我区农村卫生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80%、90%。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依法关闭、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区)。推广农作物回收资源化处理技术,加强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全面整治村庄内外小溪小河、沟渠池塘,清除河塘淤泥、杂草飘浮物,实行净化洁化,恢复河道基本功能。
(1)严格限制畜禽养殖数量和面积。在列入整治计划的自然村内,发展生猪生产的养殖户年出栏不能超过50头以上(含50头),其他畜禽的限制数量按照国家规定的与生猪折算标准折算的数量执行。同时提倡圈养,严格限制放养。在新规划建设的自然村内,畜禽栏舍的建设面积不能超过15平方米。禁止私自搭建畜禽养殖栏舍和放养畜禽。
(2)规范处理畜禽养殖粪污。畜禽粪便要干清堆沤后做经济作物的肥料,污水要经过化粪池、沼气池、集污池等设施收集发酵后进行综合利用或排放。杜绝养殖粪便在自然村内乱堆放和养殖污水任意排放行为。病死畜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3)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发展畜禽养殖。禁止在各个自然村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原有的畜禽养殖场要依法进行整治或关停。
(4)严格限制兴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列入整治计划的自然村周边限制兴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其周边300米范围内杜绝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原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强制完善养殖污染减排配套设施建设,对拒不兴建减排配套设施的,依法进行关停。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畜牧局)
协办单位:区环保分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局、区爱卫办、各镇政府
4.加强农村土地整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危房改造、旧村庄改造、空心村整治,优化土地资源土地配置,鼓励有条件的村庄集中统一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工作,加大农村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力度。
(1)农用地整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主进行全方位农用地整理。重点提高耕地利用等别,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多种措施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按照一系列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详细指明各类工程的建设规模,形成重点以灌溉与排水工程为主,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为辅的建设模式,使高标准基本农田得以实施。
(2)城乡建设用地整理。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加快推进散乱、闲置、废弃、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整理。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结果可控”原则,对各镇进行潜力调查,在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布局和时序。通过建设用地复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集约用地水平,缓解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改善城乡景观环境和人居环境。
(3)强化宅基地管理,清理“一户多宅”和违法建筑,尤其是违规占用农田建房。全面整治村内巷道两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清理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拆除无价值坍塌旧房和残墙断壁。推进村庄和民居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工作,严禁违规占用农田建房和削坡建房。
牵头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
协办单位:区住建局、各镇政府
5、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改善农村生态条件。按照与周边山水等自然环境因素相协调的原则,对村庄房屋外立面进行整治,达到色彩协调统一,整齐、洁净、优美。以创建绿色家园为目标,加大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绿化力度,实施公路、街道河道两侧栽植整齐美观的行道树,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达到远看是林、近看是村、林中有园、村中有景的绿化效果。
(1)绿化美化乡村生态。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从2016年起到2018年,每年选择20个自然村送苗下乡,每个村送3000-10000株苗,把优良树苗送到农民手中,组织农民群众造林栽树护绿。重点抓好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和农户庭院的绿化,做好农田林网化,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建设一处绿色景观点,栽植一条绿化带,营造一片风景林(果林或竹林等),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农村绿化美化新模式,实现村庄四周有风景林,入村有绿化景观路,围村有绿化带,村内主次干道两旁植有行道树,农户房前院内种有树木花草,消除空闲地,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竹则竹,田林路结合,多树种结合,乔灌草结合,形成路有树、街有景,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良好生态环境。
(2)亮化村庄街巷。村庄大街小巷、公共场所要全面分等级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安装新型节能路灯,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供电的路灯,实现村内主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
协办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综局、各镇政府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完善农村水利、交通、通信、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全区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指标全部达到省级标准,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配套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构建和完善集公交、培训就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保等服务于一体的“30分钟农村基层服务圈”,推进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和设施共建共享,加快覆盖农村基层的公共服务网络建设。2016年至2018年,全区计划实施33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7.7687亿元,其中:交通设施项目11项,电网改造项目10项,水利项目4项,旅游服务项目3项,其他社会项目5项。
1.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和城乡一体的客运管理体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因地制宜建设通300人以上自然村公路,基本实现行政村农村客运通达率到100%。
2.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逐步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连通光缆,实施4G网络入乡进村工程,逐步实现全区自然村的基本覆盖。
3.提升我区中小河流的防灾减灾能力和建设农村自来水村村通工程。主要乡镇、重要村庄等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着力提升我区中小河流的防灾减灾能力。主要建设内容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节水减排工程、小坑水库泄洪洞建设工程。中小河流工程配套改造及小型水源工程改造设计灌溉面积约为18.12万亩,渠系改造工程主要对5万亩以下灌区的渠系工程及建筑物配套改造,如罗坑水库灌区改造工程。
分期分批全面完成农村自来水村村通工程,着力解决11.7382万未通自来水的村民饮用水问题。2018年底前基本形成覆盖农村的供水安全体系,实现行政村村村通自来水,使全区农村自来水覆盖率、普及率和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
4.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着力实施村级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在基本保留每个乡镇1所初中和1所中心小学的基础上,将全区43所村级小学建设成为标准化小学,从而达到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基本解决农村孩子“上学难”问题。加大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力度。2017年底前在沙溪、大塘、小坑3个镇各新建一所公办镇中心幼儿园。完成全区义务教育学校饭堂、学生宿舍等生活设施的改造。加快农村数字化校园建设,争取农村学校建立门户网站和校本资源库,实现电子政务、电子校务。大力提升农村学校教师学历教育,实施教师全员培训,提升农村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5.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镇村居民文化服务网络设施水平。进一步完善镇、村、组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和文化服务网络体系,逐步满足镇村居民精神文化需求。到2018年,乡镇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二级站标准,农村建成“十里文化圈”。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协办单位: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各镇政府
(四)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形成宜居促宜业的发展新局面。结合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和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实施特色产业发展工程,促进生态农业规模化、特色化生产,做强做大农业产业基地,培育农庄特色产品,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落实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扶贫资金、社会资金参与贫困地区旅游开发,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打造一批精品乡村旅游景点、线路。
1.立足曲江资源禀赋,精准定位区域农业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按照“一乡一品”区域联动发展的思路,选准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发展优质稻、水果、蔬菜、畜禽、茶叶、粉葛、莲子、中药材、花卉、食用菌等特色农业,连片规划、连片开发,打造 “一乡一品”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和特色农业产业带。实行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等模式,培育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收型、入股分红型、物业出租型项目,多渠道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模式,推行互联网+农业模式,鼓励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培育特色农产品展销、拓宽农产品销售流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2.利用精准扶贫东莞市对口帮扶,加强交流合作,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新时期精准扶贫东莞市对口帮扶我区,通过争取东莞市支持,围绕粮食、畜禽、果蔬、渔业、茶叶等特色产业,在劳动、技术、产品、资本、品牌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利用马坝油粘米、火山粉葛、白水蜜桃、罗坑茶叶等农产品品牌效用,与东莞市合作投资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东莞发挥资本、科技、人才、管理、市场等优势,鼓励和引导曲江农业企业参与本地农业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特色种养加旅游基地。
3.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2016年下半年编制旅游专项规划,启动大南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一是加快方园生态休闲园建设进度,总建设规模4000亩,以农业生态观光为主题特色,由花海、湿地公园、樱花园、现代农业科技园组成,可提供主题摄影、休闲娱乐、住宿、餐饮、樱桃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二是重点发展汤溪乡村温泉和大森林温泉世界项目(经律论文化旅游小镇),以温泉和禅乐文化景观带为核心,建成温泉文化生态特色养生度假目的地,启动小坑绿道建设。三是做好大塘镇塘口农业生态观光园、枫湾坝美农禅养生园等休闲农业旅游项目。结合开发农家庭院和绿色食品的旅游功能,发展“农家乐”、民宿、客栈等休闲旅游项目。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户利用农业与生活资源,以自然生态、田园文化、农耕文明为基础,发展绿野田园、花海果林、果品采摘、乡村民宿、休闲垂钓、生活体验类等项目。
牵头单位:区委农办(扶贫办)
协办单位:区农业局、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各镇政府
(五)传承发展农村先进文化,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结合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着力培育新型农民、优良家风、文明乡风、新乡贤文化,倡树农村文明新风尚。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实施互联网进村入户、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农村“十里文化圈”,为农民群众免费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
1.深化核心价值观融入环境建设。组织广大农村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媒介载体播发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画,营造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浓厚氛围。大力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景观建造之中,积极通过汉字、典故、诗词、家训等文化样式,采用书法、雕塑、木刻、绿化造型等艺术手段,建设一批彰显鲜明价值引领、凸显客家乡村风貌和文化特色的核心价值观主题村庄公园或小广场。积极利用农村闲置空墙,创作推出核心价值观主题文化墙绘。在农村醒目位置设置善行义举榜,展示好人好事、善行义举,讲述道德人物、道德格言,营造农村正能量场景。
2.深化家风家庭建设。开展“家风家训进万家”宣传教育活动,在农村居民中举行形式多样“读好家书·传好家训·扬好家风”主题活动,推动优秀家训进祠堂、进文化室、进家庭,培育良好家风。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创建活动,挖掘传扬一批孝老爱亲、夫妻恩爱、教子有方、勤俭持家、和睦邻里、热心公益的和美家庭。开展“书香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农家书屋、文化驿站建设力度,组织农村群众开展读书学习交流活动,引导农村居民通过阅读接受核心价值观,接受科学知识,接受先进理念,培育新型农民。
3.深化文化育人建设。大力开展“传文化”活动,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办好乡村道德讲堂,开展“日行一善”、“节俭养德”、“爱护环境”等道德实践活动,用传统文化、传统美德滋养农民。开展“送文化”活动,运用好文化“三送”基层、文艺志愿服务等平台,把更多的优秀电影、图书、戏曲、演出送到农民中间。推进“种文化”活动,扶持和发展农村文艺社团和业余文化队伍,开展特色文艺活动,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开展花会、灯会、山歌会、元社节、扛阿公等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民俗文化活动;利用春联、花灯、灯谜等传统民间艺术样式开展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业、一村一景的特色文化,推动文化惠民、育民和乐民。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区文广新局、各镇政府
(六)实行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充分发挥农民在村庄整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村庄整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激发广大农民参与村庄整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建立现代乡村治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按照“党支部领导、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乡村治理模式,完善村级治理机制。
2.抓好“两个构建”试点。一个是构建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元的村民自治,在村民小组成立理事会,行使村内户外的公共事务自治职能。另一个是构建以行政村为单元的公共服务平台,在行政村设立片区公共服务中心,拓展政务服务以外的公共服务,如涉及生产生活性的电商、普惠金融、供销、医疗保健等,提高为民综合办事效率。
3.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财务公开、阳光操作,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挥农民作为组织主体、建设主体、管理主体的作用,制定章程和村规民约,完善协商议事和共谋共建平台,广泛倡导“拆旧不补、让路不补、青苗不补、误工不补”,构建内生动力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农办
协办单位:、区农业局、区民政局、各镇政府
(七)吸引工商企业参与村庄整治建设,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村庄整治建设的浓厚氛围。广泛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参与村庄整治建设,推进村企结对共建活动,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村和工商企业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合作、共同发展。
1.按照“双方自愿、量力而行”原则,动员和引导更多的工商企业、先富群体、乡绅贤达捐助村庄整治建设。广泛动员在外创业的经营者回报家乡、回报社会。积极用好政策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政策,拓宽社会资本进入渠道。推介村庄整治建设规划与项目,鼓励工商企业以合作开发方式,投资村内连锁超市、幼儿园、宅基地整理、旧村改造、中心村建设、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经营性的社区服务和建设项目。
2.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文化保护修复和扶贫救助事业。引导工商企业重点捐助建设和改造村办公楼、社区服务中心、文化室、卫生室、文体活动设施、小型公园和村内道路、路灯、绿化、饮水及污水管网等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3.宣传善行和义举,弘扬正能量。广泛宣传为村庄整治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向捐助者及时公布和通报捐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捐助项目的建设情况。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区工商联、区民政局、各镇政府
四、实施进度安排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工作,从2016年至2018年,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推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实施各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8月至2016年9月)
通过召开动员会,制定下发行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工作,并广泛宣传。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快速开展工作。
(二)全面整治建设阶段(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
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区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到2018年全区完成80%自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16年完成260个自然村的整治,2017年完成251个自然村的整治,2018年完成250个自然村的整治,三年共完成760个自然村的整治。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9月至12月)
强化总体提升和宣传,总结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经验,巩固整治建设成果,完善长效机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推动全区新农村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分级负责制,以“区负总责,镇抓落实”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组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各镇政府要根据方案要求,把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各项工作,建设美丽乡村。
(二)整合资源,合力投入。整合各部门涉及村庄建设概念,包括文明村、生态村、卫生村、平安村、名镇名村示范村、幸福村居、美丽乡村等,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各记其功原则,全部纳入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的总体要求统一实施。采取激励奖补、先建后补,结合“一事一议”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督查督导,定期通报。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实行“季检查,年总结”检查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区每年选择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的村庄召开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规划先导、财政引导和舆论主导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把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整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与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和先进经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鼓励发达地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村镇结对挂钩帮扶,形成全社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