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杨浦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时间:2023-06-04 09:50:03 来源:网友投稿

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特殊教育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十一五”以来,本区努力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规划】杨浦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供大家参考。

【教育规划】杨浦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特殊教育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十一五”以来,本区努力推进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进一步完善杨浦区特殊教育体系,基本完成了 “努力优化本区特殊教育资源配置,完善区域特殊教育服务网络与运作机制,加强医教结合,提高教育与康复质量,满足残疾学生发展需求,落实教育公平,促进人人发展”的区域特殊教育三年发展目标。

为进一步推进本区特殊教育工作深化发展,结合区域实际,现制定新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执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上海市杨浦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通过三年实践,进一步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医教结合研究,推动课程建设,促进区域特殊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以关注区域每个残疾学生的身心全面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医教结合、实施融合教育、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内涵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杨浦区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推进特殊教育“医教结合”项目再深化,在工作机制、保障体系、资源利用等方面寻求进一步突破,以“个别化”教育为抓手,为特殊学生提供更适切、更具针对性的教育服务,提升区域特殊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本轮特殊教育行动计划,重点要实现四个“深化推进”。

第一,进一步深化推进特殊教育工作体系建设,合理配置资源,形成学前特教“一个中心多个融合”的教育格局,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教室的配备数量,满足更多残疾学生的教育需求。

第二,进一步深化推进医教结合实践研究,开展“区域特殊儿童医教结合个别化教育方案设计与实施的实践研究”,构建教育与卫生、残联等部门联合的“医教结合个别化教育研究的管理保障机制,完善区、校“医教结合”个别化教育的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具有医学和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医教结合个别化教育服务队伍。

第三,进一步深化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重点开发适合不同学段、不同安置方式、不同类别残疾儿童发展需要的特教校本课程,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第四,进一步深化推进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发展,在配齐配足特教教师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特教教师岗位培训,逐步实现随班就读特教专职教师百分之百持证上岗目标,提升其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三、具体任务

(一)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满足残疾学生教育需求

1.继续加大特殊教育专项经费投入,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好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并发挥其最大效益,满足各类残疾学生学习及康复需求,不断优化残疾学生的学习环境。

2.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逐步落实随班就读学生1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配备资源教室的要求。同时加强调研,力争在3年内为所有有条件建设资源教室的公办学校配备资源教室,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丰富的特殊教育资源。

3.优化区域学前特殊教育设点布局,拟在区域“东南西北”地区各一所普通幼儿园增设特教班,配备学前特教教玩具和康复设施设备,满足周边残疾儿童教育需求,为其创设良好的早期教育环境,形成“一个中心多个融合”的学前特教格局。

4.探索多样化的职业教育,充分利用区域现有的职业教育资源,继续办好风帆初职校,努力提高其教学质量。以就业为导向,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探索“双专业”课程模式,确保学生在学习必要的专业课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自由选择发展空间。开展特殊学生免试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可行性研究,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且有能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各类残疾学生创造继续学习的机会。

5.创建杨浦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网站,积累并共享特殊教育资源库信息,依托网站,加强对区域特殊教育工作的管理、指导与专业服务。

(二)深入开展医教结合研究,推动区域特殊教育特色发展

1. 进一步加强医教结合背景下区域运作、管理、保障机制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推进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制度,建立协调会议制度,确保开展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等资源;制定区特教医教结合工作方案,进一步明晰各部门的分工与责任,长效建立跨部门合作、多方联动、资源互动融合的运行机制。

2.加强跨部门合作,通过教育、卫计、残联等部门联动,协同优化残疾儿童发现与筛查、评估与诊断、教育与康复等相关工作,为残疾儿童入学安置提供专业服务,实现部门之间医教结合工作的无缝衔接。同时,加大区特教指导中心、普通学校与上海市儿童医学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第一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合作力度,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调整、充实指导医生团队,进一步探索医教结合“一校一医”、“一校多医”、“多校一医”等灵活多样的合作模式,为各类残疾学生提供合适、有效的医教结合服务。重点在特教学校脑瘫康复训练方面试点突破性研究。

3.增强学校日常保健工作的针对性,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构建特殊教育保健服务内容,重点加强相关疾病的观察与护理、合理的饮食与营养、辅助器具的使用与维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整合学校卫生保健、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各部门力量做好“四个一”的保健服务工作,即“一次健康体检”、“一份保健档案”、“一个保健计划”、“一堂健康教育课”。建立健全学校特殊教育保健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人人参与保健服务的良好氛围。

4.充分运用《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数据,整合教育、卫计、残联等部门的残疾儿童发现、诊断、教育、康复等信息,建成并完善残疾儿童信息化档案,为对其实施跟踪医教结合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5.全面开展医教结合背景下区域特殊儿童医教结合个别化教育方案设计与实施的行动研究。成立由15所学校组成,涵盖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贯穿学前、义务教育三个学段的特殊教育课题研究共同体,领衔开展个别化教育方案设计与实施的研究。其主要内容包括:学前普特融合的医教结合个别化教育方案的设计与实施的研究;脑瘫儿童医教结合个别化教育与康复训练方案设计与实施的研究;随班就读学生医教结合个别化教育方案设计与实施的研究。通过研究优化工作,推动特殊教育医教结合不断走向深入。

(三)创新课程实施方式,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改革

1.积极开展学前特教课程研究。设计个别化教育方案,加强教学具及自制教学具在个别化教育过程中使用的研究,推进课程实施与评估,提高学前特殊教育服务水平。

2.特殊教育学校根据《上海市辅读学校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发适合不同安置方式、不同类别残疾儿童发展需要的教材。开展康复训练与教育训练相结合的个别化实施方案研究,重点开展针对脑瘫学生的个别化教学设计,运用感官体验法、作业法等一些康复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脑瘫学生进行个性化的康复与教学服务,形成行之有效的教学经验。开展脑瘫儿童个别化教育(训练)课程的研究,编写适合学生个别化发展的课程教材。

3.初职教育要满足学生的发展需要,逐步完善以文化基础教学为中心,职业教学为重点,兴趣拓展为辅助的课程体系。

4.开展随班就读学生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在每个学生每天享有不少于30分钟的个别训练的基础上,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特点,整体设计学生在随班就读期间的课程(康复训练)内容、实施途径与方式,开发特殊需要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方式,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活动,加强个别化教育,帮助学生改善学习状态。

5.增强教育评估与医学评估的结合度,关注残疾学生的身心整体发展,严格执行入学鉴定安置制度,在实施入学评估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形式多样的教育过程评估,将评估贯穿于教育过程的始终,使评估成为特殊教育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6.积极改革教育教学方法,研究医教结合背景下课程实施的新方法、新途径,聚焦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开发残疾学生潜能,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残疾类别学生的特点,开展“支持性教法”及“补偿性教法”研究,帮助残疾学生在原有基础上获得发展。

(四)推进普特融合教育,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

1.优化随班就读资源配置,根据《上海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教学与康复设施装备指南》的要求建设资源教室。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需求及课程实施需要,开发丰富的教学与康复资源,拓展资源教室的功能。注重发挥第一批12所资源教室建设校的示范、辐射作用,共享其研究成果。

2.成立随班就读工作研究共同体,领衔开展《改进课堂教学行为,提升随班就读教学质量》的区域课题研究。解决随班就读个别化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探索随班就读课堂教学有效策略,优化教法,改进学法,创造性地选择、开发、实施医教结合资源课程。

3.开展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评价方式研究,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以培养目标和学生个体发展的不同特点为基础,确定多元化的评价内容,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发展情况,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

4.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要注重对随班就读工作的过程性指导,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指导、研究、培训、服务能力,保障巡回指导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随班就读专项督导制度,纳入学校绩效考核。

(五)加强送教上门服务,实现义务教育“零拒绝”

1.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特殊教育整体工作,制定《杨浦区特殊学生送教上门管理制度》,协同区残联、区卫计委对送教上门对象进行科学认定,加强送教团队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对送教上门工作的管理。三年内力争做到每5个送教上门学生配备1名专职教师,确保送训、送教实现人均每周一次的目标。

2.对重度残疾或多重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做到零拒绝,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个别化教育康复方案,研发教育康复内容,整合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等方面的资源,开展针对性的送教上门服务,使送教上门学生在认知、运动、言语、适应能力等方面的缺陷得到矫治和改善。

(六)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特教教师专业水平

1.根据特教教师师资配备编制标准,逐步为有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配齐、配足特教专职教师,负责本校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调整、充实区特教巡回指导教师队伍,满足区域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工作的需要。特殊学校根据师资配备编制标准,不断充实特教教师队伍,尤其是送教上门团队。学前特教班按规定配足教师,负责学龄前残疾儿童教育工作。教育主管部门确保上述教师共享特教教师待遇。

2.进一步明确特教康复专职教师、随班就读特教专职教师、巡回指导教师、送教上门教师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规范管理。

3.采用多渠道分层培训,提升区域特教教师的专业素养。开展特教教师岗位培训,力争随班就读特教专职教师100%持证上岗;区特教指导中心与区进修学院师训部、教研室合作,研究编制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课程,开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医教结合专题培训;尝试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互通,开放课堂教学,实现教师间的互动交流。

4.加强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养。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随班就读特教专职教师、巡回指导教师、学前特教教师纳入市、区级特教骨干教师培训中,通过项目驱动、外送培训、专家结对等培养方式,对特教教师进行培训与培养,使之了解国际特教发展新趋势,掌握先进的特殊教育理念、方法与技术,提高特教实践与研究能力,打造一支特教骨干教师队伍。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对特教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管理机制

1.区政府加强并规范各部门之间协同合作,共同研究和制定政策,切实解决在实施本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推进医教结合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区教育局统筹制定本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对特殊学校、特教指导中心的管理,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对残疾儿童进行合理安置,开展课程建设与教育科学研究,确保特殊教育质量。

区发改委将特殊教育事业纳入本区社会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继续推进实施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

区民政局落实对困难残疾学生家庭的帮困助学政策,关心孤残学生生活。

区财政局根据市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特殊教育发展政策,为本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务(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教教师的支持政策,支持教师出国(境)培训学习。

区卫计委负责与区教育局共同研究制定医教结合实施方案,并参与落实。对残疾儿童进行检测、筛查、评估,继续做好“一生一档”的残疾儿童信息采集工作,逐步完善残疾学生资料库;规范指导医生团队,加强培训与管理,为本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测试和康复训练等专业支撑。

区编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合理配备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职工以及负责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特教专职教师,为区特殊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区残联开展残疾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协助区教育局做好残疾学生的入学安置、康复、职业技术教育和残疾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推荐工作,为残疾儿童入学(园)体检保健、残疾儿童医疗康复训练项目提供经费补贴,协助区卫计委做好残疾儿童资料库的建设工作。

2.完善区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计委、区编办、区残联等部门与社会团体参加的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与协调解决区域特殊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形成各部门协作、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机制。

3.营造融合教育的社会氛围。利用助残周、助残日等各种活动,借助各类平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特殊教育知识普及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人人关爱残疾儿童成长”的社会整体意识,推动融合教育理念的深入人心。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提供多种途径和机会,鼓励残疾儿童融入社会,保障残疾儿童享有参与社会活动的经历与体验。

(二)增加特教资金投入,确保优先发展特殊教育

1.区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教育经费预算,根据市颁布的定额标准拨付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前特教生均公用经费,落实随班就读特教专职教师的特殊教育岗位津贴,确保特殊教育经费稳步增长。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2.区教育局要加强特教经费管理,健全特教经费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开展特殊教育督导评估, 营造特教事业发展良好氛围

1.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教育督导之中,根据本区实际和特殊教育工作目标、任务,编制特殊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与随班就读工作督导评估指标。

2.加强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大力宣传本区特教事业发展的成绩,通过区特殊教育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宣传和弘扬特教教师高尚师德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特教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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