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方案】武功县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4 10:30:06 来源:网友投稿

武功县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县文化娱乐场所监督管理,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行为,创造健康、文明、安全、和谐的文化市场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方案】武功县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文化方案】武功县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武功县文化娱乐场所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县文化娱乐场所监督管理,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行为,创造健康、文明、安全、和谐的文化市场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化娱乐场所集中整治行动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中省市关于加强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集中整治文化娱乐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全县文化市场健康、繁荣、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文明城市、平安文化娱乐场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总体目标,重点突出“四个有效”,即有效打击各类违法文化经营活动,文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有效遏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歌舞、游艺场所(非节假日)等文化娱乐场所;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有效提高监管水平,建立完善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现成立武功县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全县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制订深化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治理总体工作方案;与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治理工作。

长:刘   副县长

员:韩宁朝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马景哲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亚赞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董晓湖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徐风光   县信息办公室主任

张向阳   县电信公司经理

韩社利   县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刘军峰   县移动公司经理

马军团   县联通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广电局,办公室主任由韩宁朝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相关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1.规范经营治理组:由文体广电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2.文化娱乐场所无证照和有照无证经营打击取缔组: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3.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组:由公安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四、治理步骤

武功县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治理活动时间为一个月,从109日开始,119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调查摸排阶段:(109日—1013日)

各牵头部门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人员对全县文化娱乐场所进行细致的调查摸排,梳理出重点场所和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确定工作重点,为集中整治做好准备。

(二)制定措施阶段:(10141015日)

县政府组织各牵头部门要将调查摸排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上会集中汇报,及时研究出明确合理的整治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1016日—114日)

1.规范经营治理组:由文体广电局牵头,每个成员单位各抽调两名工作人员,重点对证照齐全文化娱乐场所的违规经营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登记不规范、锁门营业等经营行为。

2.无证照和有照无证文化娱乐场所取缔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5-7名执法人员,公安部门出动3-5人,文体局3-5人,其他成员单位各抽调1-2名工作人员配合,重点任务是治理文化娱乐场所无证照经营的取缔工作。

3.消防安全治理组: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每个成员单位抽调两名工作人员,重点对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不达标的、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治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15日—119日)

各牵头单位要对文化娱乐场所治理成果要实行回头看,对规范经营的、对已经取缔的、消防安全达标的文化娱乐场所,看是否打击到位、整治到位、取缔到位。坚持“露头即打”的高压态势,一旦发现有新的无证照、违法违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行为,立即联合行动,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从源头制止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滋生蔓延。同时,将整治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总结,研究制定文化娱乐场所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五、任务分工

(一)文体广电局

1.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照经营场所,要按照程序及时抄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

2.扩大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以辖区文化站和中小学校教师为义务监管主体,做到每个学校至少有两名以上义务监督员、辖区文化站所有工作人员为监督员,不断强化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社会监督。

3.根据条例条令规定,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点歌系统禁播曲目和不健康屏幕画面;重点打击网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

4.加快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现全国网络监管互联互通,按照文化部和省文化厅的整体部署,全力推进平台的运用,实现管理、服务与综合执法的数字化、信息化、云技术。

(二)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1.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全力配合牵头部门对有照无证的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整治工作。对有照无证不具备经营资格的文化娱乐场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撤销其行政审批,并予以取缔。

2.要依法取缔文化娱乐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无照经营露头就打,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无照违法经营行为,要及时查处取缔,决不能手软。

3.对于相关部门抄告的、群众举报的无照无证经营文化娱乐场所要及时依法予以取缔。取缔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三)公安局

1.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核力度,严把消防安全关。对文化娱乐场所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做到“零容忍”。

2.公安部门要加大网络信息安全,严厉打击文化娱乐场所的“黄”“赌”“毒”等不文明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网络信息监控,对网吧不落实实名制刷卡监管系统的要严处重罚。严厉打击文化娱乐场所违法经营行为。

3.依法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行为给予及时处置,确保执法安全。对于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文化娱乐场所无证照经营业主,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教育局

1.规范校园上网场所的管理。校内上网场所必须由学校直接管理,不得出租、承包,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禁止将学校的房产和设备出租用于开办网吧。

2.加强对学生的正确引导。要切实加强教育、监护和管理责任,从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课余活动,引导他们自觉远离不健康、不文明的上网行为。

(五)网络运营商(电信、广电、移动、联通)

1.要全力配合整治行动,对接入大流量(2兆以上)的用户,安装人员要对场所及安装用途(家庭或商业)进行现场勘察,加大审核力度,对未取得合法证照网吧坚决不予网络信号接通。

2.积极配合文化、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告知无证照经营网吧的或吊销证照的网吧及时终断接入信号,以后不再随意接入。

(六)广播电视台、信息办

广播电视台、信息办,要不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及时报道查处活动开展情况和打击力度,对违规经营文化娱乐场所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六、几点要求

(一)增强大局观念。这次文化娱乐场所集中整治工作,是县政府规范文化娱乐场所、构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按照集中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制定严格而又详细的整治工作方案,做到整治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切实维护好全县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场秩序。

(二)加强工作配合。文化、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公安、教育、电信、广电等相关部门,在专项治理过程当中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作用,形成上下步调一致,政策一致,治理目标一致,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全面完成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治理行动的目标任务。

(三)严格工作制度。专项治理期间各相关部门要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漏行动机密,对泄露行动方案和行动路线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单位及个人进行全县通报。对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治理整顿同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集中治理文化娱乐场所突出问题的同时,要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工作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同时,要积极发挥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作用,努力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规范我县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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