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县域空气质量,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区创建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整体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彬县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彬县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
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县域空气质量,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区创建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2016年11月底前,在城区创建成1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示范区面积约4平方公里。
二、划定范围
东至东环路,西至中山街,南至东、西大街,北至滨河路的区域,面积共约4平方公里。
三、创建标准
创建区内严格落实“三无四禁”(无燃煤、无裸地、无堆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禁止露天喷涂作业、禁止大型货运车通行)要求,全面整治示范区内燃煤、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VOC)等各类污染。
(一)禁止煤炭销售使用
1、取缔各类燃煤堆场、销售点。
2、取缔示范区内除集中供热外的所有燃煤设施、设备。
3、合理引导示范区内城中村、沿街门店居民用户土灶台、小煤炉使用清洁能源,严禁使用燃煤。
(二)严控扬尘污染
1、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1)新(改、扩)建工程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所有工地施工期间必须配备喷雾降尘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主干道施工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4.0米。
(3)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建筑工地道路必须硬化(含土方开挖期间),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必须采取覆盖、绿化措施。
(5)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停止土方作业,同时全面覆网、洒水防尘。
(6)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建筑材料全覆盖;场内装卸、搬运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7)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8)合理设置出入口,每个工地最多设置2个车辆出入口,出入口路面须用混凝土硬化,并设置长度不少于6米的抖动路;安装车辆冲洗设备,冲洗设备至工地出入口应铺设不少于3米的吸水地毡,确保出场车辆车身、车轮清洁。
(9)运送易产生扬尘物料、渣土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或采取全覆盖措施,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确保物料、渣土等不遗撒。
(10)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全天保持不间断洒水,实施湿法清扫,安排专人对重点路段流动保洁,及时清理路面遗撒物。
(11)禁止使用柴油打桩机。
2、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1)拆迁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
(2)拆迁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围挡。
(3)拆除作业、拆除物装运期间必须采取喷淋措施。
(4)需爆破作业的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5)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6)拆除工程完成后,垃圾渣土应在拆除后3日清运完毕,不能清运完的,全面实施覆盖。
(7)合理设置出入口,每个拆迁工地最多设置2个车辆出入口,出入口路面须用混凝土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冲洗设备至工地出入口应铺设不少于3米的吸水地毡,确保出场车辆车身、车轮清洁。
(8)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停止拆除作业,同时全面覆网、洒水防尘。
3、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1)破损道路应及时修补,开挖路面应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修复,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
(2)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路肩及道路中间分隔带绿化时,其内土面应低于路侧围砌,减少风蚀和水蚀。
(3)道路及管线施工(包括供排水、燃气、热力、通讯等工程)现场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彩钢板围挡。城区管线施工应采用顶管式施工法,不得破损路面。
(4)清淘下水道的污泥和植树产生的余土随时清运,需回填的土方实施全覆盖。
(5)运输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覆盖严密,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泄漏而产生扬尘。
(6)道路全部实行机械化湿法清扫。
(7)示范区内所有道路除结冰期外,每天洒水不少于6次。
(8)东西大街、北大街及延伸线、公刘街等涉及范围内的所有街道绿化带,每天冲洗抑尘4次。
4、裸露地面扬尘防治
(1)示范区内裸露地面应全部绿化或硬化。
(2)对有条件的屋顶进行绿化,不能绿化的每周对屋顶进行清扫、冲洗。
(3)绿化工程应采取围挡等降尘措施;4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3日内要进行建植工作,未进行建植的,全面覆盖并每天洒水一至两次。
(4)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3日内未建植的,穴坑土要全面覆盖;种植完成后,树坑应覆盖卵石、挡板,或者覆盖塑胶网、绿化等。
(5)绿化产生的垃圾应当天清理干净。
(6)对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应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所有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小区要坚持每天上午、下午对院内道路至少各洒水1次。
5、堆场扬尘防治
(1)所有料堆、灰堆,应采用仓库、储藏罐和整体覆盖等防尘措施。
(2)物料运输和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3)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三)严控机动车尾气排放
1、禁止大型货运车通行。
2、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和明显冒黑烟的机动车通行。
3、合理设置停车位,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4、渣土车必须在指定期限、指定时间、指定道路行驶,在北大街、公刘街禁止拉土车通行。
(四)减少餐饮业油烟排放
1、禁止露天烧烤。
2、对80平方米及以上的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
3、示范区内的各企事业单位职工灶、各餐饮业全部使用清洁能源。
(五)禁止露天焚烧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六)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婚丧嫁娶、乔迁新居、购买新车、新店开业等活动)。
(七)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1、禁止露天大型家俱喷漆作业,室内喷漆要安装废气治理设施。
2、淘汰半封闭或开启式干洗机,干洗行业必须使用全封闭式干洗机,洗涤溶剂必须为低挥发的四氯乙烯或石油衍生溶剂。
四、职责分工
(一)城关街道办:负责督促各城中村、居民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合理引导城中村居民用户土灶、小火炉使用清洁能源。
(二)县住建局、征补办:分别负责示范区内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居民小区整治,道路硬化、绿化、修复及市政工程整治。
(三)县城管局:负责取缔露天烧烤、使用燃煤的饮食摊点,禁止焚烧清扫的垃圾,加强渣土车管理工作(示范区渣土车禁止通行),合理引导示范区沿街门店小火炉用户使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
(四)县公安局:负责示范区内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合理设置停车位,落实黄标车、无标车、冒黑烟车、大型货车辆禁行要求。
(五)县市场局:负责规范整治餐饮企业使用清洁能源,督促8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整治干洗行业。
(六)县安监局:负责示范区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工作。
(七)县环保局:负责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示范区内各部门(单位)负责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本单位机关灶使用清洁能源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城关街道办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示范区的重要意义,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城关街道办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具体问题不落实不放过、不举一反三不放过、长效机制不落实不放过、执法不严格不放过、环境空气质量不改善不放过的”要求,层层细化任务,级级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把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三)注重实效。县治污降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示范区创建的协调、督促工作。城关街道办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思路,明确整改要求,严格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实行挂牌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坚决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四)严格考核。县治污降霾领导小组要采取明察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对整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懒政怠政不愿担当、推诿扯皮的单位,县监察局要予以问效追责。
(五)强化宣传。城关街道办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关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创建的浓厚氛围。
推荐访问:彬县 大气污染 示范区 【环保方案】彬县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