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指南(试行)》,按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方案】彬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彬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
十有县”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指南(试行)》,按照咸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确定创建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的函》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按照“十有县”建设要求,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建设任务
(一)有制度
全面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健全完善《彬县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制度》、《彬县地质灾害巡查核查制度》、《彬县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制度》、《彬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彬县地质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彬县地质灾害应急会商制度》、《彬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规则》、《彬县地质灾害防治培训与科学普及制度》、《彬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隐患点避险演练制度》、《彬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彬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动态更新制度》等,并出台《彬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手册》,做到防治有规划、工作有计划、年度有方案、点上有预案。
(二)有机构
健全彬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镇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泾河西区管委会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实现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到位。各村委会设立村地质灾害联防组织,做好本村范围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避险撤离等工作。
(三)有经费
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预算数不低于50万元,主要用于隐患点监测人员补助,监测设施维护、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地质灾害宣传及公益性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等工作。中、省、市级财政安排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能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人发放监测补贴,对成功预报人员进行奖励。
(四)有监测
全县15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纳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点有监测人和责任人,有避险预案,监测人员配备简易监测预警工具。确定15处重大隐患点安装专业监测预警设备,定期对专业监测点的监测记录进行综合分析整理,并形成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报告。
(五)有预警
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平台,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工作;建立预报预警会商制度,根据气象降雨情况,及时会商,划分区域,形成预警预报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向社会、群测群防体系各级防灾责任人和隐患点监测人发布。
(六)有评估
在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实施的建设工程、城镇、村庄、集中安置点等规划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建设工程和农村居民建房选址评估工作,落实防治措施。
(七)有避让
落实全县150处隐患点应急避险场所,通过演练、宣传让群众熟悉撤离路线,知晓避险场所位置,接到撤离预警信息后能及时、安全撤离到应急避险场所,并得到妥善安置,实现地质灾害避让成功率达到100%。
(八)有宣传
每年汛前、汛中、汛后三个阶段,开展针对性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政策宣传、临灾避险知识普及、防治技术培训,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掌握“四应知”,即: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隐患点监测时间和次数。隐患点监测人员掌握“四应会”,即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治和应急处置。
(九)有演练
主汛期选择1-2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威胁人数在5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开展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演练,威胁人数5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简单应急避险演练。
(十)有效果
一是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情况清楚;二是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纳入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连续8年未发生人员伤亡;三是对已查明的可能有重大危害的隐患点制定治理、搬迁计划,每年通过治理搬迁,消除隐患点不少于5处。四是提高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技能,每年宣传普及群众不少于1万人。
三、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办:协调解决“十有县”建设涉及相关部门工作关系;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印发相关文件。
(二)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经费;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不低于50万元,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对中、省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落实配套资金;对地质灾害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县国土资源局: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办公室,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负责“十有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拟定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负责完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会同气象局共同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平台,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工作;建立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的预报预警会商制度;负责设计宣传资料、警示牌、避险标志牌、明白卡等,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制定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备案,指导对评估意见的落实,对历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行梳理、汇总;会同扶贫农发办、采空办制定《彬县地质灾害隐患搬迁和治理计划》,通过实施移民搬迁和工程治理,每年消除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负责组织地质灾害演练。
(四)县气象局:会同县国土局完成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系统平台建设;负责气象信息的收集,提供前期雨量数据及精细化气象预报数据。联合国土、水利等部门建立预报预警会商制度,形成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共同发布预警信息。
(五)各镇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泾河西区管委会: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确定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统一悬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标牌,确定专人负责“十有县”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和监测体系,安排、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编制镇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灾应急预案、各隐患点“防、抢、撤”方案,安排、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夯实村组及监测人员责任,做好监测人员管理,向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对所有隐患点布设警示牌、避险标志牌;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威胁人数在5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开展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演练,并对威胁人数5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简单应急避险演练;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广大干部群众和学校师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对农村居民零散建房选址进行简单安全评估,提出合理建议,督促检查建房户落实防治措施后方能建房。
县水利、交运、住建、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负责对本系统管辖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组织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防灾预案,并对险情、灾情发展情况组织监测、监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临灾预警信号。
四、实施步骤
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从2016年3月1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1日—3月31日)。制定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和启动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
(二)建设阶段(2016年4月1日—7月31日)。根据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逐项完善落实。
(三)自查完善阶段(2016年8月1日—8月30日)。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查漏补缺,整理编制高标准“十有县”验收资料,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应急办、国土局、财政局、水利局、公安局、工业局、农牧局、交运局、住建局、民政局、卫计局、安监局、扶贫农发办、气象局、电力局、邮政局、电信局等单位负责人及各镇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泾河西区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樊新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需要。各镇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泾河西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作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核心内容来抓,围绕“十有县”建设工作任务,统筹规划,加强责任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把每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加强协作配合。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是一项建设性、基础性和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县国土局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及“十有县”建设工作指导。县财政局要及时安排资金落实好规划编制、监测设备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县国土、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探索、建设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平台,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相关部门要围绕“十有县”建设任务,配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四)加强考核督导。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泾河西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按照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紧锣密鼓开展工作,确保任务完成。县政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督查事项,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的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