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意见】闵行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时间:2023-06-04 14:30:05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突出重点领域,夯实基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意见】闵行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安监意见】闵行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突出重点领域,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

一、深入贯彻新安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监督工作体制和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共同监督、分级属地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一)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行政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审核,依法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督促行业和系统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培训、设备设施检修、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镇、街道、工业区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和基础,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措施,综合运用产业布局、运行调控、资金投入、综合治理等手段,促进安全发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力度,并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加大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保障投入,完善安全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区域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三)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负责,应当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设施设备管理措施,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

区、镇两级政府和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新安法”赋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事权下放”的工作要求,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措施,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一)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梳理出本行业系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事项,确定监督检查对象,落实检查主体,综合考虑检查人员及监管单位数量等因素,依法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各街镇要全面摸清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和安全生产状况,确定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监督检查职责,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逐级全覆盖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二)严格落实年度计划执行。各部门、各街镇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全面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制定每月检查方案,细化每周检查任务,确保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重要时段和节假日全覆盖检查。强化计划执行保障机制,落实监督检查人员,建立监督检查日报制度,深化监督检查责任制,严格监督检查责任问责,确保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推进。

(三)全面提升监督检查质量。各部门、各街镇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安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严格法定程序,严格法定检查事项,严格依法行政。加强隐患治理的督促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落实复查,对隐患严重一时难以整改的实施挂牌督办,务必形成闭环。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建立基层指导服务和督查机制,下沉行政执法人员实行驻点执法,开展服务指导和督查,全面提升基层监督检查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街镇、工业区要结合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规模和安全生产基础,分类分批推进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引导企业实现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现场、操作过程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减少和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属地规模以上及以下企业底数,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计划,落实推进措施,确保2015年底前规模以上实体型工贸行业企业全部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模以下三分之一的企业参与创建。坚持先易后难、典型引路、逐步推进的原则,确保年度创建总量80%的企业达标,努力实现90%企业达标,积极争取100%企业达标。

(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水平。巩固总结危险化学品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和经验,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评审报告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的相关要素的整改,不断提高企业安全标准化水平。严把创标企业审核关,严格评审标准,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未达到国家标准、生产经营场所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落实相关验收备案前置手续等问题的企业实行延迟发证,落实跟踪治理措施,提高标准化创建质量。对达标后经查实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期内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企业实行退出机制,强化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效。

(三)逐步推进小微企业安全规范化建设。要参照小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标准,制定《闵行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以日常监督检查为抓手,指导小微企业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扎实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教育、规范安全生产从业行为,确保人、机、物、环境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全面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四、加强源头管理,落实重点行业领域管控

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行政许可,加强执法检查,全面落实重点行业领域的管控措施。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区安全监管局要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建设,引导危化经营单位进入专业交易市场实施集中交易,形成危化经营“分布相对集中、品种基本受控”的管理格局。加强危化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全面梳理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使用及储存装置,继续推进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及备案。开展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风险评估,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严把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关,严禁在非工业园区内引进危化生产、储存项目,消除设计缺陷。全面开展易燃易爆、防泄漏、非法生产建设等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整治,确保危化领域安全可控。

(二)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区公安及消防支队要持续强化火灾防控力度,以“城中村”、“村中厂”、“租赁房”、“小物流”、“四违”、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行动,深入排查、铁腕治理各类消防违法行为。按照“零容忍、零迁就”的标准要求,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关停一批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全力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完善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备足必要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快速响应、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区建设交通委要深入整顿和规范本区建设市场,重点整治招投标、违法分包和转包、资质管理等,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规范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行为。以虹桥商务区、保障房项目、重点园区等为重点监管对象,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严格执行通报、函告制度,强化提前开工行为整治效果。全面推广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落实建设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四)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区公安分局、区建设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等部门要积极发挥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加大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力度,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重要隐患。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完善辖区内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实施市、区两级事故多发路段及市级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专项治理。加强对公交、出租、长途、旅游等客运单位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渣土车、搅拌车、环卫车、校车等五类运输车辆的监管,并拓展至非招投标渣土运输单位车辆、教练车以及小区、企业、大卖场班车等其他重点车辆,加大对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开展对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载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的查处。

(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区质量技监局要着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传力度,落实特种设备属地监管职责。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验机构严格把关,确保检验质量,督促考试机构规范管理,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加大电梯维保环节的监管力度,落实“黑名单”制度,健全电梯维保诚信档案。

(六)加强油气管线安全监管。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输送管线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攻坚战的目标要求,落实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政府安全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治违章占压,建立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七)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要充分依托联席会议工作平台,加强沟通协调,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有序开展。严格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严把职业卫生从业条件审核验收关。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企业申报工作,进一步摸清本区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底数,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分类建立职业病危害企业数据库。开展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测,全面掌握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加大职业病防治投入。开展粉尘爆炸、重金属、高温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企业、职业病发病单位、放射性行业等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发生。

五、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充分利用大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打非治违工作措施,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一)强化属地巡查发现处置责任。街镇、工业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依托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镇、村两级联动平台作用,落实巡查发现、初期制止和前端处置措施。对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建立一户一档,实行挂牌督办,落实跟踪整改措施;对特别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抄告区相关执法部门予以执法整治,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消除一起。

(二)强化执法部门督查跟踪治理。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主动跨前,重拳出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事故频发、隐患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和场所进行重点治理和严厉打击,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落实挂牌督办、专项督查工作机制,确保“四个一律”落到实处,即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一律关闭取缔,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实施负面清单和“黑名单”通报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要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治理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力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严惩。对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行政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解决、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区和单位,严格问责和责任追究。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提升城市运行保障能力

继续深化道路交通、消防、生产安全、建筑、特种设备等领域的主题宣传和各类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市、区政府实事工程,完善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提升安全监管保障水平。

(一)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全区实体型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远程监控和在线监管,实施部门行政执法、街镇监督检查、企业隐患自查信息日报和月报,强化系统分析统计和预警提醒功能,启动区、镇两级安全生产移动执法,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效能。

(二)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根据2015年市政府消防实事项目方案和要求,科学谋划、推进政府消防实事项目。按照《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的要求,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基层消防安全组织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形成有效控制各类火灾的消防力量体系。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大中型商场市场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三)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安法”,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开展分级分批全覆盖宣贯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消防安全宣传周、交通安全宣传日、“安康杯”竞赛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继续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文化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消防从业人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引导企业强化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畅通“12345”社会监督举报渠道,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四)推进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发挥大联动平台作用,按照分类管理、各司其职、信息共享的工作原则,建立预警信息分类、研判、发布、处置工作机制。落实应急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对各支应急救援力量的协调联动和联勤保障,形成协调有序、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建设,围绕组织体系、应急预案、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和指挥信息平台等“五要素”要求,建立健全网格化、全覆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避险场所、应急专家、应急预案等五库建设,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加大对重大危险源、高危行业企业应急救援演练的检查指导,推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演练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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