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务车管理制度为规范局机关的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费用,杜绝浪费,保证行车安全,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局办公室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公务车驾驶员必须做到安全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制度】南雄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务车管理制度【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南雄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公务车管理制度
为规范局机关的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费用,杜绝浪费,保证行车安全,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办公室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公务车驾驶员必须做到安全和文明驾驶车辆,并做好《车辆费用台账》和《车辆出行记录表》的登记等工作。
二、因公务用车须经用车人申请,填写《派车单》后经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统一安排。市内处理一般业务工作,原则上不派车。
三、原则上公务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单独驾驶外出的,需局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
四、局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报请局长批准,办公室应做好相关记录。原则上该车专职司机人随车走,车辆外借期间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借车方承担。
五、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向他人出借公务车辆,一经查实,除由其承担所有费用外,扣除当月全部补助工资。如造成事故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六、驾驶员出发前,先检查车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办公室负责人报告;驾驶员在出车期间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非出车时间,车辆一律停放在局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在外停放,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非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将车驶离指定停放点,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扣除50%—100%的当月补助工资,如造成事故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七、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该车《保养手册》的要求按时送定点维修厂定期保养和检查。车辆如需外出保养或维修由驾驶员提出意见并填写《车辆保养与维修申请表》,经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局领导批准方可执行,车辆维修期间,驾驶员须到维修厂进行质量跟踪,车辆维修完毕,应由驾驶员验收,办公室指派人员参与验收并核帐。
八、公务车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规费和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维修费等报销按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交通违章费用由违章人个人承担,不得报销。
九、公务车辆应在局定点加油站加油,并在《行车记录表》中做好记录,经局办公室负责人核实方可报销。
十、驾驶员必须服从局办公室的调派,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按时出车。未出车的驾驶员必须到局办公室坚持上下班。
十一、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推荐访问:南雄市 城管 管理制度 【城管制度】南雄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务车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