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意见】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04 17:00:07 来源:网友投稿

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促进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实施意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工信意见】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

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

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促进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4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政策环境,加快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县、综合协调、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搭建综合性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加快推进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着力推进 “一区”(国家级眉县猕猴桃产业园区)、“二园”(互联网科技产业园、明润农产品物流园)、“三线”(阿里巴巴 “农村淘宝”、中国邮政眉县分公司、眉县供销集团三条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四板块”(以猕猴桃为主的农产品板块;以纺织、机械制造等为主的工业品板块;以太白山、张载祠为主的文化旅游板块;以眉县面皮、张载礼面为主的乡村美食板块)、“五示范”(创建五个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设,力争将眉县打造成全国电子商务强县。到2017年,把眉县的产品推介到全国100个地级以上城市,全县电商企业达到1000户以上,电子商务长期从业人员达到10000人以上,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10亿元以上。到2020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电子商务在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普遍应用,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0亿元以上,网络零售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2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1.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整合商贸、物流、金融、供销、邮政等领域现有资源,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深入拓展涉农电子商务业务。积极引进国内外实力雄厚、示范带动性强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和投资机构,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推进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电商的深度合作,支持阿里巴巴 “农村淘宝”、中国邮政眉县分公司、眉县供销集团在全县各镇街、行政村设立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和快递物流网点,确保到2017年全县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牵头单位:县供销联社;配合单位:各镇街,县发改局、交通局、招商局、金融办、邮政局)

2.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支持传统涉农企业、电商企业转型发展,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产品经纪人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业务。重点扶持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快速成长,到2017年,全县培育电子商务年销售额亿元以上企业5户、5000万元以上企业10户、1000万元以上企业15户,培育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户、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户,全县电商企业达到1000户。(牵头单位:县供销联社;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局、工信局、文物旅游局、乡村旅游办)

3.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全民创业。加大电子商务宣传力度,鼓励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制定电商人才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战略人才培训、从业人员提升培训、就业创业培训和全民普及培训等各类培训活动。完善电商人才引进机制,鼓励有实践经验的电子商务从业者返乡创业,支持引导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村青年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扶持农村残疾人依托电子商务创业、就业。每年培训各类电商人才2000人,到2020年电商长期从业人员达到10000人(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农业局、民政局、扶贫办、残联)。

(二)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4.加快完善以猕猴桃为主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体系。指导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电商第三方平台,开设农产品电商专区,推动猕猴桃、大樱桃、葡萄等名特优农产品网络营销。以阿里巴巴特色中国·眉县馆建设为主要载体,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开设第三方电商平台旗舰店,培育猕猴桃等网络销售品牌。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进行网上分销,完善传统销售渠道和实体市场互为支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O2O业务,支持电商企业在城市社区开设线下体验店,提升农产品网上销售的客户体验度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局;配合单位:县供销联社)

5.积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支持涉农电商开展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械等农业生产资料线上交易,依托“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供销集团公司农资连锁店、中国邮政村级服务中心以及其它农村电子商务快递服务网点,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发挥农资企业、专业合作社的技术优势,通过网络、手机等提供及时、专业、贴心的农业专家服务,不断完善使用技术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县供销联社;配合单位:县农业局、邮政局)

6.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鼓励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开展休闲农业开发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推广交易;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设民俗产品、旅游产品等网上销售专区。(牵头单位:县农业局;配合单位:乡村旅游办)

7.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鼓励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与服务业企业、金融机构等加强合作,健全完善网络购物、代收代发、农产品网销、小额取现、信用贷款、缴费充值、票务代购、家电维修、养老医疗、土地流转、政策宣传、信息咨询等综合服务功能,为农民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供销联社;配合单位:县农业局、金融办)

8.实施特色农产品品牌战略。加快制定农产品统一标准、标识,整合产品、企业、营销渠道等资源,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推进品牌产品共享共用。扶持有机农产品深加工、精包装等优势产业发展,培育农产品深加工品牌,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支持第三方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地方特色农产品馆,加大互联网推广力度,培育网销产品品牌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品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国际化进程。(牵头单位:县农业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供销联社)

9.提高电商扶贫工作水平。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工作体系,根据全县产业特色和基础条件,分类确定电子商务扶贫重点任务,增强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电子商务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实施电商扶贫培训计划,鼓励引导贫困户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创业。(牵头单位:县扶贫办;配合单位:各镇街、县供销联社)

(三)加快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

10.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完善信息网络、交通、金融支付等基础设施,实现全县光纤、有线、无线网络村级全覆盖,在重点商贸网点、电商产业园、电商服务网点等公共场所实现WIFI网络全覆盖。推动金融IC卡和移动金融技术在农村、小微机构、商业服务网点等领域的普及和应用。加快促进农村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积极推动4G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农村的广泛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县金融办、电信公司)

11.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鼓励电商企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整合利用现有的村级邮政服务中心、“农村淘宝”服务站、乡镇快递网点等,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农村快递网络覆盖率。支持有实力的干线物流企业建设县域物流配送中心,承接农村“双向物流”业务。引导快递企业为特色农产品提供标准化、定制化包装以及仓储和运输服务。(牵头单位:县供销联社;配合单位:各镇街、县交通局、邮政局)

12.规范农村电商市场秩序。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支持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品牌使用管理,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监管。督促第三方平台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主体准入,遏制“刷信用”等欺诈行为,为县域电商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县农业局)

(四)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保障体系

1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研发推广适合农村电子商务特点的金融专项产品,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和创业群体的授信和贷款支持力度,简化农村电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加强风险控制,鼓励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结合“村村通”工程有效整合乡村服务站点服务功能,向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者和网上消费者提供多形式的金融服务。鼓励保险公司研发推广针对农村电子商务的产品和服务。(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14.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用于搭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优秀电商园区企业奖励等。在此基础上,通过争取上级项目专项资金、吸纳社会资本等方式,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推动电子商务在“三农”领域的广泛应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局、供销联社)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镇街、县供销联社、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交通局、招商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教体局、民政局、文物旅游局、残联、扶贫办、金融办、乡村旅游办、邮政局、电信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眉县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供销联社,由县供销联社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电子商务各项日常工作,确保农村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2.明确职责任务。县电商办(供销联社)负责制定总体实施方案,综合协调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做好农产品电商体系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种植及农产品品牌创建等工作。县交通局负责做好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做好人才培训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工作。县扶贫办负责做好电商扶贫工作。县邮政局负责快递网点规划布局及管理工作。县工信局负责做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各镇街负责做好本辖区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工作。其他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3.加强评估考核。县电商办要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加快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各镇街、电子商务行业协会、重点龙头企业要建立交易信息、项目建设信息、产品供应信息等信息报送制度。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纳入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半年督查检查,年终通报,并严格执行奖罚机制,确保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推荐访问:眉县 加快发展 实施意见 【工信意见】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