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方案】岐山县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06-04 17:40:09 来源:网友投稿

岐山县2016年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方案为了抢抓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机遇,全面提升我县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进旅游产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宝鸡休闲旅游年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方案】岐山县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旅游方案】岐山县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岐山县2016年旅游宣传

营销工作方案


为了抢抓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机遇,全面提升我县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进旅游产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宝鸡休闲旅游年宣传营销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函[2016]62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年岐山县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多方配合”的旅游宣传营销总体思路,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载体,培育精品旅游线路,构建岐山旅游宣传网络体系,强力宣传“周公故里、凤鸣岐山”旅游形象,努力将岐山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一线旅游品牌县区。

二、工作重点

依托周文化景区全面开工建设的重大机遇,重点对外宣传推介我县A级旅游景区、美丽乡村旅游点、“农家乐”民俗旅游目的地及体现“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旅游产品和配套设施。

(一)加强传统媒体宣传。“周公故里、凤鸣岐山”为主题,从6月份开始,在省、市电视台开展岐山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各景区要根据各自宣传主题,在景区周边主要道路出入口及西安绕城高速、西宝高速公路入口、西宝高铁岐山站、西安地铁站等人流量较大处设置户外广告宣传牌和旅游形象展示牌,其中在西安地区设置宣传牌8块,在西宝高速、西安绕城高速、机场高速沿线设置宣传牌8块,在宝鸡市内设置宣传牌16块,在中央、省市广播电台播出反映岐山旅游产业发展的专题节目。加强与《陕西日报》、《华商报》、《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宝鸡日报》等报刊杂志的联系合作,持续刊登报道岐山旅游动态信息,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岐山旅游形象宣传。

(二)突出网络媒体宣传。加强中华周文化网、岐山文物旅游信息网站建设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充实网页内容,准确提供旅游信息,积极与凤凰网、新浪、腾讯大秦网、宝鸡新闻网、西部网等知名网站进行合作,搭建旅游网络微营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政府部门及单位网站要开辟岐山旅游页面。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智慧旅游资讯门户网站、网上门票预订、景区二维码导览、手机APP客户端、RF一卡通、Wifi等基础系统。加强岐山旅游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确保全年发布微博信息不少于400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不少于300条,粉丝人数突破5000人。不断扩大旅游市场推广的媒体覆盖面,加强与移动、联通、电信等单位的合作,向本地用户和漫游用户及时推送岐山旅游温馨提示信息。

(三)精心组织参加旅游推介活动。按照“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亮点、全年无淡季”的要求,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组织各景区、县内各旅游企业积极参加西洽会、旅博会及省、市组织的各类宣传促销活动,定期举办岐山旅游专场推介会,举办周公庙、诸葛亮庙古庙会、周文化暨周公思想文化研讨会等文化旅游活动,提升宣传效果。

(四)加强旅游宣传品制作。设计印制能够全面反映岐山整体旅游形象的画册和自驾游、乡村旅游指南等宣传品;联系拍摄制作内容新颖、水准较高的《岐山旅游》宣传专题片。各景区要设计制作导览地图及宣传折页,并及时更新。各星级酒店、涉旅企业要设计宣传服务手册,宾馆(饭店)客房内要摆放服务手册、旅游指南、旅游交通地图等宣传资料。涉旅企业生产的旅游纪念品包装上要有能反映岐山旅游形象的宣传口号、装饰图片等内容。

(五)提升旅游软硬件环境。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实施重点旅游项目,全面完善优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列支150万元旅游宣传专项资金,并逐年提高。推行精细化、人性化管理模式,增加景区服务设施,在景区入口、停车场等显要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景区(点)导览图、旅游交通信息牌等服务设施,免费为游客提供景区资料及咨询服务。以创建“文明景区”为载体,加强旅游服务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到景区员工着装统一,举止得体,热情大方,服务贴心。

三、部门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旅游宣传工作的指导及舆情监测,做好与省市平面、网络等媒体的对接、联络等工作。

(二)县文物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县整体旅游宣传策划方案,筛选包装精品旅游线路,设计印制岐山旅游画册、指南等,联系拍摄制作岐山旅游形象专题片,丰富全县对外宣传品内容,指导涉及单位切实做好旅游宣传工作,督促各旅游景区景点结合实际,策划实施具体文化旅游宣传活动。同时,在旅游节庆活动、旅游展会及旅游推介会期间策划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演出。

(三)县财政局:负责宣传营销资金保障工作,设立旅游宣传专项经费。

(四)县住建局:利用城区广场LED显示屏等市政设施进行旅游宣传。

(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配合做好县内主要道路出入口交通标示牌和旅游景点导示标牌建设工作,协助旅游部门在各主要客运站设立旅游服务咨询台,摆放景区旅游宣传折页和旅游交通地图,发布旅游活动及优惠信息。节庆活动期间配合做好公交车即时贴、车体广告投放工作。

(六)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宣传出行安全知识,及时发布交管信息,帮助群众选择快捷出行路线。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我县旅游产品的质量、注册商标等规范工作。

(八)县水利局:负责做好岐渭水利风景区的旅游宣传营销工作。

(九)县环保局:负责及时发布旅游景区空气质量等方面的信息,方便游客出行。

(十)县广播电视台、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强化旅游宣传工作,增加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上关于旅游方面的信息量,全面宣传各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示范点的旅游资源、旅游产品以及特色线路、惠民措施等信息,积极主动策划旅游访谈、制作旅游宣传专题片,配合做好旅游节庆活动期间的信息发布、跟踪报道等工作。

(十一)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负责向本地用户和漫游用户及时发布岐山旅游温馨提示信息,建设智慧旅游宣传平台,为我县旅游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和环境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旅游宣传营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成效。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工作开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指导、督促、协调工作。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创建旅游名县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围绕各自承担的旅游宣传营销工作任务,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想方设法,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优化我县旅游宣传营销工作环境。

(三)加强考核,注重实效。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全县旅游宣传营销工作的督查力度,县考核办要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严格奖惩,确保全县旅游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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