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根据《韶关市公安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切实纠正部分干部中的“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始兴县公安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公安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韶关市公安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切实纠正部分干部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县局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期6个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四风”问题,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在规范权力运行上出重拳,在提升机关效能上用实招,在严肃工作纪律上动真格,下大力气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公安队伍的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廉洁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自觉性,为全面推动平安始兴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从2015年6月1日起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期6个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范围为全县公安机关全体民警、职工。
三、整治内容
(一)不作为整治的主要内容
1.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县局党委决策部署的事项,特别是对局党委确定的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对部门或个人负责的职责任务、年度工作目标,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
2.组织纪律性不强。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矩、不听指挥,不服从组织调配或工作安排;散布小道消息、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工作纪律松弛,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娱乐、炒股、上QQ、玩微信、玩手机或平板电脑和聚集品茶。
3.工作落实不力。在工作中只部署、不落实,遇到矛盾绕道走,当“甩手掌柜”;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只说事情不能办、不好办,不说怎么办、如何办,没有落实首问责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在面对群众办事或棘手问题出现时,政出多门,推卸责任,相互推脱,导致事情久拖不决。
(二)慢作为整治的主要内容
1.服务意识差办事慢。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言语生硬,导致服务对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顺利、满意办理申请事项;对服务对象的请求能够明确答复而含糊不清答复,能够立即办理而拖延怠慢,能够解决而推诿;在受理经办事项中,以各种理由让服务对象来回跑从而拖延办事时间,部门或个人私设关卡、设置障碍刁难群众。
2.部门内部不协调办事慢。部门内部缺乏协调、衔接失当,导致工作流程重复或秩序混乱耽误工作进度;对已经开过协调议的事宜,借口请示、研究,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具体办理意见。
3.急事特事“中梗阻”办事慢。在一些急事特事办理上,不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导致工作卡在某一环节或某一人手中;打着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的幌子慢作为,导致发生“领导急、群众急、办事人员不急”的“中梗阻”问题。
(三)乱作为整治的主要内容
1.不按程序乱办事。对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和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
2.行为失范乱办事。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明知自己的职责而且能够履行但未履行,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和虚报工作业绩,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
3.违规违纪乱办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津贴补贴;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开会、违规出国出境、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超标占用办公用房;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在“枪、车、酒、赌”等方面违法违纪;不严格依法行政,滥用权力。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教育。各科所队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问题,筑牢公安民警“在其位谋其政”、“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基础。要组织广大公安民警、职工认真学习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精神和工作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要求转变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要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岗位职责的学习和培训,促使民警、职工熟悉岗位职能,提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能力。
(二)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各部门要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要上墙公开。要根据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的实际情况,采取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思想根源,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监督等方面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人,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要主动做好自评工作,并公开自评结果,倒逼民警提高服务质量。
(三)集中专项督查。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认真检查纠正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县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合并(见附件),负责此次活动的协调、指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把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整治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要把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强化监督问责。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干部管理监督的职责,把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与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要求结合起来,对不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整治活动开始后,各地各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的公安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县局整治活动举报投诉电话:3931556(县局纪委)。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公开举报电话,曝光典型事例,大力营造活动的浓厚氛围。各科所队室请分别于6月19日前、12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活动工作总结通过公安网邮箱zhqhh@ gaj. sgs.gd报送至县局政风行风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