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安监局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始兴县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始兴县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今年5月起至12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信访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始兴县安监局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始兴县安监局开展“信访积案
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始兴县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始兴县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今年5月起至12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为确保我局“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取得成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信访工作总体部署,把“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作为今年群众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以重信重访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坚持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坚持抓重点带一般,用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推进,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目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群众信访热点、难点,对本辖区、本部门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清理,逐宗造册,施策化解,重点化解一批本地区、本部门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三跨”(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积案,化解一批“三分离”(即: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积案,力争信访积案结案率达到 85%以上,形成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组织架构
根据《始兴县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始兴县安监局决定成立县安监局“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刘德忠局长任组长,吴菊芳副局长、李志华副局长任副组长。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坚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具体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排查、交办积案阶段(5月上旬)
局机关要对近年来的信访积案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逐宗登记造册、汇集案卷,逐宗填写《信访积案排查登记表》后一并上报县信访局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实行包案处理。
(二)协调化解信访积案阶段(5月中旬至8月中旬)
对本部门排查的“三跨”、“三分离”重要信访积案,要及时报告局“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再上报至县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指导。
协调化解工作要坚持“三个结合”:一是把协调化解信访个案与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长效工作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事要解决”;二是把协调化解信访个案与健全基层大接访和重要敏感时期“进家门、问民生、解难题”探访重复信访户制度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人要息访”;三是把协调化解信访个案与研究解决影响本地区、本部门稳定和谐的面上问题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以点带面”,成批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三)初查和反馈、整改阶段(8月下旬至11月上旬)
“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要根据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县“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四)复查和验收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每月要向县“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进展情况。要及时总结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和协调化解信访积案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查找不足,完善措施,推动工作,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