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全县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一、工作目标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全县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不断健全火灾防控体系,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9月20日。
三、组织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恒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武德有 县公安局局长
张 军 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张宏振 县政府办主任
党文忠 县经发局局长
雷诚志 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景斌 县民政局局长
李 真 县财政局局长
梁民录 县农业局局长
王现民 县文广局局长
鲁春芳 县卫生局负责人
田 哲 县住建局局长
成小红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自锋 县安监局局长
何晓宁 县林业局局长
成思竞 县广电中心主任
弥康民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张郑民 县农业园区管委员主任
姚天祥 县公安局工会主席
杜占利 冯原镇镇长
樊正红 王庄镇镇长
段淑梅 安里镇镇长
杨东强 尧头镇镇长
雷敏学 赵庄镇镇长
问俊锋 庄头镇镇长
马俊宏 交道镇镇长
惠桂玲 寺前镇镇长
周李鹏 韦庄镇镇长
党师龙 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主任由消防大队大队长韩涛担任,具体负责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督导考评、信息报送、通报工作情况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各镇办、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夏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全县“规定动作”与本辖区、本部门“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全面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
(一)夯实消防事业发展基础
1.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辖区行业内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辖区行业内的重点单位和重大火灾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6月30日前,分析评估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力消除县级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
3.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结合本辖区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40%的镇(办)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相关单位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各镇(办)要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20%的社区要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5.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各镇(办)要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底前,20%的商业区、旅游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6.丰富火灾技术防范手段。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9月底前,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
(二)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
在政府领导下,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相关行业部门要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标准的要列出计划,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推动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相关行业单位落实标准要求。要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与教育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国家文物局等部委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广等部门要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三)强化消防安全分类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电动车存放的公共区域等单位场所,采取全县集中整治和各部门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逐一督促制订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措施。
1.全县集中专项整治。按照公安部《关于传发<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公传发[2016]240号)文件要求,全国统一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地下轨道交通等四类单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结合我县实际,集中开展文物古建筑、社会福利机构和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高层建筑。消防大队要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对全县逐个超高层建筑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组织人社、安监、质监、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从今年夏季开始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县上将另行下发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方案,此项工作一抓三年,争取用三年时间,逐步规范电气防火管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
(4)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文物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区域性重大隐患和屡禁不止、屡查不改的消防违法行为,要牵头综合治理。
(5)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民政部门,立即组织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全面普查,准确掌握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实施福利机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划分,将社会福利机构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及时核查群众对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建立与民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
(6)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与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维修保养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充分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平台作用,切实推动第三方检测、维保工作,主要检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配电室“两房两室”规范化管理,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情况。
2.本辖区、本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在开展全县集中专项整治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消防违法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个人。
(四)强化全民消防宣传教育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开展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科普基地(消防队站)、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协助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普通高等学校、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大型社区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宣传教育等活动;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在岗员工培训率达到100%。
2.开展提示性宣传。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及各级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曝光行动;县电视台广播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分别不少于150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
3.加快固定阵地建设。进一步规范消防队站等开放工作,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五)强化灭火救援准备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联动工作预案,明确救援力量,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尤其要针对石化行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高层建筑、地下轨道交通、超大城市综合体以及地铁桥隧,适时组织开展实战化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和抢险救援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参与处置。在灭火救援行动中,各地要强化科学指挥、建筑结构安全评估以及灭火救援力量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立与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落实车辆装备、消防水源防冻措施,确保器材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全力做好“打大仗、打恶仗”的准备,切实做好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调集力量进行有效扑救和成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强化节庆消防安保
各单位要将重大活动、重要节会消防安全保卫作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重中之重,抓好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要切实加强对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结合火灾防控现实斗争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动、多警种联合的执法检查活动,并在特殊时段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死看死守,落实“流动巡防”、“驻点值守”等措施。在端午、中秋当晚,对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确保万无一失。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按照组织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3个步骤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6年6月10日前)。各单位要制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0日至9月10日)。各单位加强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打牢消防基层基础,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各部门、行业系统要按各自职责,扎实推进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各单位要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通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在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统筹部署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这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要以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抓消防基础建设为工作重点,实行部门联动,多警联勤,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住建、民政、文广、教育、卫生、商务、工商、安监和粮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力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各警种协作工作机制,全警动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三)强化督导,夯实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事项,并组织对基层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参与消防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消防工作行政问责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履职情况、火灾形势稳定与否等作为追责主要方面。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
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报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6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上报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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