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办法】关于加快工业类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实施办法(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04 20:20:03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快工业类特色小镇培育创建的实施办法培育创建特色小镇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经济新常态下加快区域创新发展的战略选择,也是推进供给侧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办法】关于加快工业类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实施办法(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工信办法】关于加快工业类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实施办法(全文完整)



关于加快工业类特色小镇培育创建的实施办法


培育创建特色小镇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经济新常态下加快区域创新发展的战略选择,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市化的有效路径。为加快我市丝绸小镇等七个列入省级创建培育的工业类特色小镇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培育创建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市领导关于“六个坚持”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产业特色,加快项目建设,推进产城融合,挖掘产业文化,提供精准服务。要发挥好本部门工作职责,谋划项目招引,优化项目服务,扩大有效投资,集聚人才技术,小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产业、小载体大创新,把特色小镇培育创建成为“特而强、聚而合、精而美、活而新”的产业发展新平台、新载体、新模式和新增长点,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实现赶超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52017年三年内,时尚、高端装备制造类特色小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以上,信息经济、历史经典类特色小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以上;其中,产业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70%。各特色小镇产业产业发展年度增速高于区域GDP增速。时尚、高端装备制造类特色小镇培育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企业各新增2家;信息经济、历史经典类特色小镇培育新增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各5家。

三、主要任务

按照市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分工,市经信委负责信息经济、时尚、高端装备制造和部分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小镇的培育创建工作;指导全市特色小镇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整合本部门资源,支持特色小镇加快产业发展。分别为湖州丝绸小镇、南浔善琏湖笔小镇、德清地理信息小镇;吴兴美妆小镇、长兴新能源小镇、南浔智能电梯小镇和湖州智能电动汽车小镇。

(一)突出产业特色,谋划产业发展

1.谋划产业发展方向。按照各特色小镇的产业特色和建设规划,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深入研究特色产业的发展路径和方向,突出特色小镇创建成功后的产业带动作用和辐射能力,制定或修改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

2.完善产业链配套。按照各特色小镇的产业发展现状和产业链配套情况,根据各自的优势和短板,研究制定产业招商指导目录,突出产业链项目招商,关注大国企和民间资本引进,形成配套较为完整的、企业结构合理的产业发展态势。

3.形成产业差异化发展。要协调好丝绸小镇等跨县区特色小镇的培育创建工作,指导各片区选择好各自的发展重点,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产业功能互补,推进差异性发展。要整合各片区资源,强化整体产业品牌建设,合力推动产业发展,增强整个地区产业的竞争力。

4.挖掘特色产业文化。突出特色小镇各自的产业特点,结合文化旅游和产城融合发展,充分挖掘产业文化,强化产业文化主题、产业小品点缀,优化小镇空间布局,充分发挥现有工业企业的资源优势,结合产业特色和产业文化,引导谋划建设一批工业旅游项目。

(二)推进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

1.加大项目资本引进。充分发挥各驻点招商局的作用,积极参与特色小镇产业项目、资本的招引,围绕小镇特色招引一批功能性的、带动力强的、影响力大的项目;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注重与市产投、市旅投及国内知名基金公司等充分对接,接轨资本市场,形成“企业+资本+技术”的建设新模式。

2.加快重大项目审批。对列入省、市、区的重点项目,建立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开展项目推进协调活动,优先办理、并联审批、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对特色小镇属四至范围内且已落实用地计划的特色产业项目可组织临时性大好高项目评审认定会议,及时认定、加快发布、缩短供地时间。

3.动态掌握项目进度。按照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对特色小镇推进建设的“四个一批”153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存在的困难问题,努力协调解决,定期向市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

(三)整合争取资源,提供精准服务

1.加大龙头企业培育。以特色小镇创建文化、产业、旅游深度融合的理念,引导鼓励小镇区域内和周边同行业企业通过承建项目、资本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特色小镇建设,加大特色小镇创建的动力,对入驻特色小镇企业可优先列入“双金”、“双高”和“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库,新培育一批特色产业的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

2.整合争取政策资源。梳理好项目投资、双金培育、两化融合、小微企业培育、人才培育、大好高项目认定、战略性新兴产业认定等相关政策,按照“十个优先”的要求向省级创建培育特色小镇倾斜。加大与上级职能部门的对接,积极向上争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

3.协调做好创建服务。对已列入省级培育名单的南浔智能电梯小镇和湖州智能电动汽车小镇重点做好第三批特色小镇创建的服务工作,帮助指导申报主体编制好申报方案、完善申报资料,加强与省经信委相关处室对接,确保列入第三批创建名单。

4.全力补好小镇短板。对全省特色小镇评价靠后或列入警告的小镇要加强指导,帮助完善好建设详规,谋划好项目、资本引进和项目建设,加强向上对接,争取2016年评价能取得较好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业类特色小镇推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工作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集全委之力推进我市工业产业类特色小镇加快建设、努力完成培育创建工作。各县区经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市、县区、乡镇联动共同推进特色小镇建设。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委处室工作职责及省经信委相关处室的对口职责,委产业处对口省经信委政研室牵头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七个工业类特色小镇分别由委各分管领导牵头,相应业务处室负责落实推进特色小镇具体工作。县区是特色小镇建设的主体,要进一步落实县区主体责任,各责任处室要加强特色对特色乡镇的指导,督促县区完善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的机制,加快产业、项目建设推进。

(三)建立协调机制。委内建立特色小镇推进建设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工业产业类特色小镇工作进度、项目推进情况及在项目推进中面临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排除阻力,推动特色小镇加快创建。建立与省经信委的汇报协调机制,定期向省经信委汇报各特色小镇建设推进情况,争取省级部门的关注和支持。

(四)加强监测通报。建立季度汇总通报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业类特色小镇产业发展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的分析和梳理,将推进过程中的特色亮点、问题困难等情况及时监测通报,每季度向市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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