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意见】湖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校联动机制建设实施意见

时间:2023-06-04 20:20:03 来源:网友投稿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校联动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区)教育局,各市属学校: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家校合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2〕3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湖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校联动机制建设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教育意见】湖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校联动机制建设实施意见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校联动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各市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家校合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23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浙教基〔201485号)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强化家校共育机制,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加强家校联动机制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全国妇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以家庭教育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家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构建“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网络,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目标,建立适合家庭教育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和家长学生需求的工作机制,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高效衔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从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不断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尊重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与个性需求,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学校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工作

1.建立家校联动的组织机构。各中小学校要逐步完善组织管理,促进家校联动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立家长委员会,完善家委会章程,明确家委会职能、权利和义务;健全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培训,明确家长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建立以班级为单位的家校联动机制;利用各种载体,搭建家校联动平台,学校要增强合作意识,在合作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发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学生道德养成等方面的独特功能和积极作用,积极构建家校联动的长效机制。

2.加强家校联动的能力培训。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家校联动技能的培养和提高,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内容;将家校联动能力培训纳入班主任能力提升计划中;在新教师培训中加入家庭教育的相关内容。把家校有效联动作为校本教研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教师开展家长工作研讨,分析家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有效解决的方法,不断提高教师的合作能力和育人水平。教师要注重自身理论修养和相关技能的提升,与时俱进地开展家校合作。

3.丰富家校联动的重要内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工作实践,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庭美德发扬光大。通过举办“家长讲堂”等开展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知识指导;举行“经验交流会”等,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开办“文化讲堂”,结合学校文化建设,打造文化品牌,形成师生、家长共同的意义世界;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定期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研学旅行、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等活动。

4.架构家校联动的活动平台。家校共建活动是学校与家庭,教师、家长与学生共同参与的活动。各学校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体育等活动增进亲子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营造良好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紧密结合深化课程改革工作,开设“家长课程”。借助家长资源,发挥家长作用,通过开设“家长课程”丰富学校课程资源,了解课改精神;通过学校教育教学“开放日”活动,让家长深入课堂一线,共同参与,转变教育观念,形成中小学生综合素养培养合力。

5.完善家校联动的沟通机制。各县(区),各市属学校要实施“千万家长进家校”行动。要针对学生家长群体的多层次和多样性的实际,以家长、学生的需要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家长访校、知心家信、家教报、网上交流、优秀家教案例点评等载体,多形式开展家校沟通。应针对不同年龄、不同类型的学生以及不同类型的家庭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家长解决实际问题。

6.突出家校联动的重点工作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家访活动。各县(区)、各学校要重视家访活动,做到普访、随访、定访相结合;教师个别家访与任课教师集体家访相结合。班主任每学年对学生的家庭访问不少于1次,鼓励其他任课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家访活动。家访工作要有目的、有准备,尊重家长、鼓励学生、讲究艺术,与家长开展平等坦诚的交流与讨论,统一教育思想共同寻求教育孩子的最佳方法,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重任。家访教师要做好学生的成长记录,切实提高家访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2)改革家长会的组织形式。要改变传统的“成绩通报”式、“家长教育”式的家长会形式。实现家长会传统角色和方式的转变,从单纯的老师主导转变为家长和老师平等参与,由单向说教转变为双向互动,充分体现尊重、平等、合作。通过召开“亲情家长会”,尝试交流式、对话讨论式、展示式、专家报告式、联谊式等形式,激发家长参与家长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家长会真正成为沟通家庭和学校的桥梁,老师、家长和学生心灵交流的良好平台。

3)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各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配合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形成家校联动的社会合力。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帮助和支持家长学校组织专家团队,聘请专业人士和志愿者,系统设计较为具体的计划和课程。创新模式,通过开办网上家长学校,开通手机家教课堂等模式,与家庭教育专家进行网上互动交流咨询,让学生家长利用现代化教育信息手段,方便、快捷的学习和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与科学的育儿方法;组织“家长学习沙龙”,开设“家长专业学习课程”,各学校积极探索开设心理学、教育学、生涯规划等课程,引导和组织家长参加有关心理健康、职业生涯规划等国家证书的考试,促进家长主动学习,自主学习,把家庭教育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

4)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各县(区)、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家长委员会工作机制,发挥家长资源优势,积极建立学生社区服务网点。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举行1次会议,尊重家长委员会的民主权利,发挥家长委员会的民主议事、民主监督作用和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促进作用;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的指导,吸收家长委员会有效参与学校管理;表彰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学习,参与学校管理的优秀家长代表,发挥家长委员会对广大家长的正面引导作用。

7.重视家校联动的反馈评价。一是要定期调测。各学校要通过定期发放调研反馈表,举办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定期监测家校联动开展情况,及时了解活动成效。二是要诊断与改进。通过查找问题,聚焦诊断分析,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家校沟通方式,形成家校联动、合作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家庭教育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家校联动的反馈评价,可将妇联、社区、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等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使评价机制变得多元化,有效促进工作效能的提升。

8.强化家校联动的考核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把家校联动机制建设列入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的内容,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综合考评。要积极推进家校联动工作评估体系建设,从实际出发,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方案,促进家校联动考评监督机制建设。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家校联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实施办法。中小学幼儿园要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把家校联动工作作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督导工作。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家校联动工作的具体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生。

2.加强科学研究。各县(区)教育局要坚持问题导向,项目导向,通过设立一批家校联动研究的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依托教科研中心、高等学校等机构推动课题研究,发挥各级教育学会和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学术团体的作用,重视家校联动工作理论研究和家庭教育学科建设,积极建立理论体系。

3.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教育局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示范校创建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树立先进家庭典型,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工作,为家校联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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