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农业品牌化建设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品牌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特征,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要求。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农业品牌化建设意见,供大家参考。
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
全县农业品牌化建设的意见
品牌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特征,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要求。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利于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加快我县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增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动力,2015年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研究通过了《加快推进全县农业品牌化建设的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我县农业品牌化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积极实施“品牌兴县”战略,加快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突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着力打造一批优势农产品品牌,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15年10月底,我县共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6151亩、绿色农产品基地5500亩、有机农产品基地2900亩。获得农业部认证的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分别是“合阳红薯”、“合阳九眼莲”;获得国家工商总局认证的“洽川牌”集体商标1个,洽川红薯、洽川红提、洽川黑乌鲤等农产品有使用权;获得省级著名农产品类商标4个,分别为“盼多”牌商标、“苹华”牌商标、“赛众”牌商标和“兴隆”牌商标;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2个,分别为合阳县兴皇苹果专业合作社、伏羲塬富硒苹果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苹果和洽川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生产的8类蔬菜和2类水果;获得绿色农产品认证1个,为陕西雨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富硒小米;获得有机转换证的3个,分别为陕西雨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苹果、谷子和新池马庄添缘农业示范园区的葡萄。“合阳红提”荣获中国区域公用品牌50强。我县被认定为无公害水果生产基地县,荣获“中国红提之乡”荣誉称号。
从总体上看,我县农业品牌化建设可以概括为:一是农业品牌有,但规模不大,使用的农产品数量少;二是注册成功商标宣传推介不够,使用率不高;三是品牌经营主体实力不强,立足于小规模生产和分散经营,致使农产品批量少、质量标准不一,加之自身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较弱,难以做大做强已有品牌,形成大品牌;四是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机制不健全,存在“有品无牌”、“一品多牌”现象,农业品牌政策支持和市场监管亟须加强。总体上看,我县农业资源丰厚,品种优势明显,苹果、红提葡萄、黑乌鲤、九眼莲、红薯、富硒小米等具有了初步的品牌效应,但受政策、资金、技术等因素影响,规模小、做不强、走不出去等劣势明显存在,加快我县农产品品牌化建设有很强的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以“生态合阳、绿色产品、健康人生”为主基调,打造合阳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构建农产品品牌创建、发展、保护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整体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县域经济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加快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专家指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展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企业的创新作用、专家的指导作用和媒体的传播作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坚持市场导向。主动适应当前农产品市场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进行有效的品牌形象塑造、市场定位和培育推介,努力提高我县农产品的市场美誉度、品牌影响力和产品竞争力,创建具有合阳特色农产品品牌形象。
2.坚持企业主体。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园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农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品牌培育、文化挖掘和营销创新等手段,创建自身品牌,努力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农业产业化体系。通过机制建设,让企业创建、保护、发展品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竞相迸发。
3.坚持政府引导。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完善品牌创建、发展金融和财政扶持政策。依法保护品牌主体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各种违法行为,创造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品牌的社会环境。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强品牌营销和宣传平台建设,努力扩大品牌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知名度。鼓励和保障公众参与农产品品牌评价和监督。
4.坚持质效并重。充分发挥合阳绿色、生态优势,保护和合理利用绿色资源,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发展战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主体追溯,塑造和保护生态合阳农产品形象,大力推广标准化种养技术,最大限度的实现品牌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三、建设目标
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商标注册、市场展销、质量追溯等措施,大力实施优势农产品品牌战略,到2020年:
——基本建成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以及各层次品牌有机结合的品牌集群,区域农产品品牌形象深入人心,知名农产品生产企业、知名产品品牌数量明显增加,品牌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高,品牌产品产业对现代农业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
——整体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通过认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产地数量达到30个以上,积极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争取5个以上主要农产品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登记认证。
——农产品商标得到广泛注册和使用。培育省级以上农业类名牌产品10个,其中苹果、红提、奶畜、蔬菜、水产品、油料六个优势产业省级名牌农产品各1个以上;创建5个以上陕西省著名商标。
——各镇(街道)农产品品牌或者注册商标数量达到3个以上,至少拥有一个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或国家地理标志认证的农产品。
四、重点任务
(一)坚持科学规划引导。按照“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文化、适应市场”的原则,加快编制《合阳县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规划》。根据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品种布局,做大做强红薯、莲藕、小米、红提、苹果、奶牛、黄河原生态淡水鱼等优势产业,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产品区域布局,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标准化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高度重视农产品种质资源优化工作,开展农业品种资源调查及评估,实施农业品种提升改良计划。相关涉农部门要抓住主导产业需求,加大与高校、农业科研院所、种子企业的合作与沟通,加快引进、筛选一批适合我县环境条件、优质高产、广适多抗、市场反应良好和适合机械化、设施化的突破性新品种,防止、减缓品种种性退化;积极开展新品种综合栽培、养殖技术研究,建立、健全新型农作物品种试验推广体系;积极争取相关科研机构在我县建立新品种试验示范站,承担国家、省、市上安排的区域试验,引导农民科学选用良种。
(二)培育品牌建设主体。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自主培育、招商引资、技术合作改造等模式,发展、引进、支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能力强、市场运作水平高、带动辐射范围广的龙头企业。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鼓励企业与农户建立互利互惠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利用政策、资金、技术、信贷等杠杆和手段,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农产品深加工、品牌营销和市场拓展,进一步夯实品牌建设的基础。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品牌化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合政发〔2015〕9号)文件精神,按照“有主导产品、有标准规范、有规模、有产品认证、有品牌(商标)”的要求,引导现有园区提质增效,突出抓好精品园区培育宣传。充分发挥政策扶持的杠杆作用,对在品牌建设、电子商务领域表现突出的农业园区,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激发各类园区参与品牌创建的积极性,夯实品牌化建设的基础。提升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运销协会。围绕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大对优质合作社的政策、人才、资金、知识的全面帮扶,引导其按照统一生产技术规范、统一田间管理、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农资供应、统一市场营销、统一品牌的方式,做大做强一批有吸引力、管理先进、与农户利益密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运销协会。
(三)创建多层次品牌体系。以“生态合阳、绿色产品、健康人生”为主基调,注册、认证、打造、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大力塑造合阳优质、健康、原生态农产品形象,促进我县生态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突出抓好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围绕红薯、莲藕、小米、红提、苹果、奶牛、黄河原生态淡水鱼等优势产业,加大特色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认证,设计统一产品标识形象,打造强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对全县范围内符合区域公用品牌产品质量要求的农产品,实行统一标注品牌、统一形象标示、统一产品标准、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市场销售的原则,逐步建立共创共享品牌机制,努力提高我县农产品的市场美誉度、品牌影响力和产品竞争力。鼓励支持企业自主品牌创建。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等单位积极开展农产品商标注册,发展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品牌和生产企业品牌。农业扶贫、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水利、农技推广、农产品基地建设等各类项目,要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品牌建设的倾斜力度。
(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农资经营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经营台账制度。凡在本县销售的农资产品必须在县农业和科技局(或其委托单位)进行备案,高毒农药必须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经营,所有农资经营户必须建立农资销售台账。农科局要定期对全县农资市场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彻底净化农资市场。同时,要加大低毒、高效、优质、安全等新农资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步伐,为保证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强支持。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托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整合监管力量,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明确监管职责任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充分发挥县农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畜牧局、水产局等单位质量检测中心的作用,强化提高检测人员操作技能,提高快速检测能力,积极开展主要农产品监督抽查和例行检测。采取企业投资、政府补助、社会资金支持的形式,引导条件成熟的重点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建立农产品质量速测室,对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抽检,形成覆盖全县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网络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责任可倒查。
(五)着力加强标准化生产。相关涉农部门要加强省、市两级标准化制修订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创造条件参与省、市级生产标准制修订,充分考虑、发挥我县生产优势和现实生产条件,反应基层诉求。农(林、水)技推广部门、农广校等部门要根据我县农业实际生产条件,着力抓好标准化生产技术、农业良好操作规程(GAP)等国家标准在我县的吸收、转化、推广和落实,完善制定适宜我县县情的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标准化工作要与科技三下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工程相衔接,通过“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等方式方法,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教学、发放宣传单、农业信息网络展示等多种形式,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培训。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要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示范带动农户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六)更加注重市场营销。市场是实现农产品价值的关键环节,农产品品牌直接关乎农产品营销的成功与否。必须借鉴国内外经验更加注重产品市场营销,着力培育一批有知识、善管理、会经营、懂市场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运销大户。加强品牌宣传推介。一方面,要在重要车站、国道、高速路沿线树立大型优质农产品广告牌,并充分利用传统平面媒体(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微博、微信)平台,构筑合阳品牌农产品立体宣传网络,扩大品牌农产品美誉度和影响力。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好合阳在外工作人士、大学生以及新型农民工较多的优势,开展“爱合阳我为家乡做贡献”系列活动,号召其进一步宣传推介合阳品牌农产品,对其中贡献突出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整合省市两级电子商务扶持项目资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推行线上经营与线下经营相结合,逐步实现生产、经营、消费无缝对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充分发挥企业、合作社作用,争取在京东、天猫、淘宝、当当网等大型商务平台上设立我县特色农产品形象馆,充分发挥“互联网+”的辐射带动作用。拓宽营销渠道。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或其他城市农产品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直供代销、农超对接等新型营销模式拓宽销售渠道,支持条件成熟的经营主体在大中城市建立专卖店,实现专柜专销、直供直销。下大气培育、扶持农产品经营企业、运销大户,支持合作社成立特色产品销售公司,带动、辐射农民增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财政、农科、环保、市场监管、畜牧、果业、林业、水产、农发办等部门和街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品牌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品牌农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农业品牌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农科局设立品牌化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品牌化建设的指导、管理、考核等工作。农科、林业、畜牧、果业、水产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领导干部包街镇、技术人员包基地制度,主抓品牌建设,认真研究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各街镇要确定专人、明确职责任务,共同抓好辖区内的品牌建设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县政府每年列支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农业品牌的培育、推介和社会宣传等工作。同时,对新增获得中国驰名商标、陕西省著名商标称号和“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励补助(奖补程序:由认证主体提出申请,经农业品牌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复查审核,审核合格后给予奖励补助)。其中,对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单位一次奖补15万元(按照(2013年第4次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单位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新获得陕西省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新获得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单位一次性奖补2万元,对新获得无公害产地和产品的一次性奖补0.5万元。同时,切实落实财政、金融、土地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优先支持品牌建设领域工作突出的单位。各街镇应根据自身财力,拿出相应的资金扶持品牌化建设。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农业品牌化建设工作纳入各街镇目标责任考核,由品牌化建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县品牌化建设考核标准,采取“季督查、半年总结、年终考评”的考核办法,重点从商标注册、“三品一标”登记认证、标准化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加大对各街镇、各相关部门品牌化建设工作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表彰先进街镇、先进部门、先进示范基地和先进龙头企业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