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翁源县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加强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抓机关作风建设的部署和省、市、县纪委有关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2015年翁源县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5年翁源县林业局民主
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加强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抓机关作风建设的部署和省、市、县纪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问题为导向,坚持自查自纠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相结合,全面评与重点评相结合,采取群众直评、行评团深评相结合,全面掌握并注重解决被评议单位工作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推动被评议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四大”会战林业生态建设大会战的有效开展,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全县林业系统逐步树立“翁源好,自己才能好”的时代新风。
二、评议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确定营林股、林政股、产权登记中心、评估中心、生态中心及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等单位为我县林业行业2015年重点测评和办事群众满意度电话测评单位。
(二)评议内容
1.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落实“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有关情况。
2.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的情况。
3.治理庸政、懒政、怠政情况,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情况。
4.建立问题导向机制,集中梳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本部门、本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及建立健全改进工作作风常态化制度的情况。
5、办事群众电话测评单位践行群众路线,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在窗口办事中提出的诉求,提升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的情况。
(三)评议方法
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检查指导、纠风暗访、群众直评”的办法进行。测评期间为5月至11月,请各测评单位每月3日前将上月群众办事的个人信息汇总交至局人事监察股。
三、评议步骤
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时间安排从5月1日起至12月2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筹划和宣传发动阶段( 5月1日至5月30日)
1.学习宣传行评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要求、任务和目标。
2.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本单位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3.选聘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
4.编制政风行风评议征求意见表或调查问卷。
5.在本单位网站、宣传栏开辟政风行风评议专栏,做好通过网络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的准备工作。
6.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并通过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7.向社会公布政风行风评议内容和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畅通监督渠道。
8.制定政风民主评议行风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营造行风评议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面和知晓率,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9.召开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会议,明确行风监督员的职责和任务,向社会征求意见。
(二)查找问题阶段(6月1日至7月20日)
1.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开设微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通过网络问政平台、“民声热线”、投诉信、举报电话等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3.开展互评活动,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4.总分析各种途径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梳理找准存在的问题。
(三)落实整改阶段(7月21日至11月30日)
1.被评议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组织整改。
2.对群众举报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后作出处理。
3.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被评股(室)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狠抓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做到服务态度好、服务效率高、服务质量优。
4.各被评议股(室)要认真做好评议活动各阶段工作资料的收集,认真抓好总结,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局人事监察股。
(四)群众直评和评议结果通报阶段(12月25日前)
1.制定民主评议测评表。局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测评表,内容包括:勤政敬业改进服务态度情况、狠抓落实提升服务效率情况、及时解决群众急难问题情况、服务翁源林业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情况等。
2.明察暗访。局将邀请监察员、机关效能监督员对被评议股(室)进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暗访。
3.组织群众直评。局在服务对象范围内选取部分各界代表,组织他们填写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测评表,对重点评议股(室)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4.汇总群众直评情况。局对群众填写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测评表进行统计,计算群众直评成绩。
5.评定办事群众满意度电话测评结果。在测评数据统计时间内,根据汇总情况,计算测评分数。其中“满意”票的得分系数为1.0,“基本满意”票的得分系数为0.7,“不满意”票的得分系数为0。三项得分相加除以有效票总数再乘以100即为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得分。其公式为:(满意票数×1.0+基本满意票数×0.7+不满意票数×O)/群众投票有效票总数×100。
6.通报评议结果。局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评议结果向全局进行公开,并向各被评议股(室)提出整改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评议单位要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纠风部门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新闻媒体有效配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自查自纠,聘请行评代表,组织明察暗访,召开各类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重视典型推动。要重视抓好正面典型,总结政风行风建设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对民评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要予以宣传和表彰;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政风行风问题,要适时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民评工作不重视,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甚至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四)加强信息工作。各单位要重视有关信息材料的报送工作,密切上下联系。按规定时间及时将信息材料报送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