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刻吸取近期吉林等地事故的惨痛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建设系统工作实际,现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建设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建设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吉林等地事故的惨痛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建设系统工作实际,现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企业、项目、场所消防安全状况,着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增强企业、项目、场所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全力打造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和防控水平,确保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13年8月20日至10月15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燃气安全
1、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落实情况,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抢险抢修人员、设备、物资的配置情况,上岗人员的持证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2、管道燃气企业的天然气门站、加气站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设施的配备和维护情况,管网的巡查和管理情况,在建燃气工程的安全情况,入户检查记录情况。
3、瓶装燃气综合经营企业的储配场站管理情况,主要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生产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设备定期检查情况,钢瓶充装和规范经营情况,安全生产险的投保和续保情况。
4、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瓶库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营业房的规范设置情况,经营管理情况,钢瓶管理的执行情况,台帐记录情况。
(二)施工安全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消防措施制定情况。
2、宿舍、办公用房的材料防火等级情况,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间距情况,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置情况。
3、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情况,动用明火审批、持证上岗和现场监护情况。
4、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和防火措施情况。
(三)供水安全
1、生产企业安全责任制制定落实情况,门岗制落实和报警系统完好情况。
2、应急抢修预案落实情况。供水抢险抢修预案是否完善和领导带班制度、安全值班制度、 24小时应急抢修工作机制是否严格执行等情况。
3、管辖范围的消防栓检查、维修、更换等情况。
(四)公园安全
公园内各类附属设施检查和整改的情况:场所有无消防验收通过证明、简易厨房内使用煤气灶和煤炉明火器具、通道内是否有杂物堆放、有无电线乱拉和老化、防火材质是否符合要求、逃生通道有无指示标识、烟雾报警器和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等情况。
(五)环卫安全
车辆消防安全检查、办公场所的用电、民工宿舍消防安全等情况。
(六)公房安全
公房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协助配合社区针对公房用电、用火、公用通道是否畅通三项内容进行排查整治的情况。
(七)设计安全
1、检查施工图设计中相关消防规范的执行情况。
2、建筑外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设计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发动部署阶段(8月20日至8月25日)。各县区建设局和有关单位结合消防安全现状,制定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和落实工作,同时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25日至9月10日)。各县区建设局和有关单位要通过印发文件通知、召开会议等形式,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项目、场所对照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排查整治,要求各单位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附件2)在9月10日前报各县区建设局,市区各单位报我局。
(三)彻查整治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各县区建设局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此次活动的排查整治重点,摸清情况底数,建立档案台账。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实际消防安全状况,有重点地开展督查,切实使各类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各县区建设局和有关单位要将专项整治活动阶段工作情况(附件3)在9月20日前报我局。
(四)巩固提高阶段(9月20日至10月15日)。各县区建设局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各阶段工作的情况分析,要在深入分析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的同时进行全面总结,坚持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不足并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县区建设局和有关单位要将活动总结随统计汇总表(附件4)于10月5日前报我局建筑业处。(联系电话:2057009,传真:2598075)。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县区建设局和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纳入集中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内容,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格整改、严格督查、严格追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部署、组织、协调和督查等工作,适时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建设局和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确保此次活动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在进一步强化企业、项目、场所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也要进一步强化系统内各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对活动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存在较多隐患的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限时督办、停产停业等处理,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从严从紧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教育引导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