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直属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5〕42号)文件精神,切实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意见】旅顺口区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意见(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关于推进建筑产业
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5〕42号)文件精神,切实转变传统建筑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按照辽宁省和大连市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建筑产业现代化是以构件工厂化生产、现场装配式施工为生产模式,以设计标准化、构件部品化、施工机械化、管理科学化为特征,涵盖二、三产业,经济关联度高,产业拉动性强,能够整合设计、生产、施工等整个产业链,实现建筑产业节能、环保、全寿命周期价值最大化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建筑生产方式。简单概括就是采用产业化方式完成预制装配式结构和全装修工程。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是实现我区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根本途径,对促进建筑业、建材业和房地产业融合,提高建筑科技含量和生产效率,解决建筑劳动力用工不足,延长北方地区施工周期,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抓住大连市实施“四化”统筹、协调推进发展战略的有利契机,站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高度,把建筑产业现代化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推进,实现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要求,以建设科技、绿色、生态建筑为目标,以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为主线,合理规划、布局产业园区,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有效带动全系统产业链发展,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在强化政府规划、协调、引导的同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可持续发展。通过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最大限度地降低资源消耗,减小环境污染。
坚持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积极引进、推广、应用国内外建筑产业现代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升自主攻关、研发能力。
(三)工作目标。
——装配式建筑建设。自2016年起,政府投资新建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等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房项目,符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必须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
试点期(2016年—2018年)。到2018年底,装配式建筑施工面积累计开工5万平方米。
推广期(2019年—2022年)。到2022年底,装配式建筑施工面积累计开工10万平方米。
——产业化全装修住宅建设。到2022年底,区内的新开工住宅项目全部实施产业化全装修。
——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将建筑产业化技术应用于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化、产业化建设,包括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地下管廊、过街天桥、检查井、市政道路、风景园林等工程建设。
试点期(2016年—2018年)。每年政府投资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应用不少于工程土建投资的10%。
推广期(2019年—2022年)。到2022年底,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应用不少于工程土建投资的20%。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体系建设。强化“五化”标准:即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
(二)创新工程监管体系。对产业化项目,在招投标、设计、构件生产、施工和验收等环节加强监管,并从资质、生产、试验室、销售和采购、堆放和运输、监督等6个方面加强对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的管理,确保预制产品的质量。
(三)通过培训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组织各媒体及相关部门对建筑产业化和全装修进行全方位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利用我区相关节庆活动等契机,展示建筑产业化相关技术与部品,搭建产业化公共交流平台,形成良好的互动交流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用地支持。
1. 对以划拨方式供地的政府投资新建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等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房项目,符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应在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阶段明确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由区城建局提出建设要求并附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保证合同,该合同将作为土地供应的条件之一。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由区城建局负责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城建局,配合单位:区规划局)
2. 对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全面推行产业化全装修,符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30%以上建筑面积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由区城建局提出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和产业化装修的具体要求,区土地储备中心将有关内容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方案,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土地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与区城建局当场签订《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及产业化装修的保证合同》,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由区城建局负责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区城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划局)
(二)资金支持。
1. 财政部门安排相应资金用于支持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具体补贴办法另行制定。(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城建局)
2. 加强建筑产业现代化科技研发,将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研究列为科技重点攻关方向。重点支持设计标准化、部品模数化研究,新型部品设计、生产工艺研究,机械设备研究以及信息平台开发等。(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城建局)
(三)优化环境。
1. 优先推荐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生产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依照相关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配合单位:区城建局)
2. 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企业及高新技术项目,认定为高新技术产业的,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04〕83号),建设厂房、科研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费减半征收。(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城建局)
3. 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劳动保障费以工程总造价扣除营业税作为基数收缴,土建工程质量保证金以施工成本扣除预制构件成本作为基数计取收缴。(牵头单位:区城建局)
4. 在试点期内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开发建设项目,预制装配率不小于40%,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主体结构完成1/2以上,即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牵头单位:区房产局,配合单位:区城建局)
5. 鼓励消费者购买建筑产业现代化商品住宅,购买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产业化全装修住宅,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20%。(牵头单位: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区房产局、区城建局)
6. 对运输超大、超宽部品部件(预制混凝土及钢构件等)的运载车辆,在物流运输、交通便利方面给予支持,确保运输畅通。(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建局)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监管和跟踪服务,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环境,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