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为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程,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完善事中事后市场监管体系,解决我县商事制度改革瓶颈问题,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全面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根据国家、省、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新丰县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供大家参考。
新丰县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为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程,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完善事中事后市场监管体系,解决我县商事制度改革瓶颈问题,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全面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结合《东城新丰统筹推进全面帮扶十大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6—2018年)》(新委办发电〔2016〕4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认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明确以商事登记为切入点、带动相关部门审批制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良好环境。继续自我革新,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和思路,提升效率、维护公平。
二、基本原则
(一)简政放权、激发活力。改革商事登记及相关领域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放宽对市场主体的准入监管,激发商事主体发展活力。
(二)规范统一、便捷高效。以商事主体需求为导向,创新商事登记及行政许可审批方式,建立“先照后证”信息公示告知制度,优化商事登记及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全面提高商事登记及审批效率。
(三)厘清职责、强化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厘清各相关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坚持放管结合,实行宽进严管,推进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三、总体目标
根据广东省商事制度改革总体要求,落实《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坚持以推动新丰振兴发展为着力点,从发展理念到体制机制,全面对接珠三角,复制推广东莞市东城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创新的新理念新举措,全面深化我县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商事主体登记便利化,提升服务效能,完善后续市场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我县经济振兴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两个信息平台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两大平台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主体登记机关、许可部门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可以统一在两个平台公示主体的登记、许可和监督管理信息,实现全县主体信息互联共享。(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信息中心;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底前)
(二)优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效能
1.推行新业态企业集群注册。学习借鉴东莞市东城区的先进做法,高度复制新业态企业集群注册登记,根据《韶关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重点在于扶持创业、创新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初创时期,减少成本。尤其是在住所方面,突破企业需要固定经营场所的限制,允许多个有限责任公司以一家企业的住所(场所)地址作为自己的住所进行登记,并由该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申办集群企业凭托管企业出具的住所托管证明作为住所使用证明,为初创企业搭建“零边际成本”平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法制局;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底前)
2.完善住所管理办法,推行“住所信息申报+负面清单”登记模式。根据《韶关市商事主体住所登记办法》,参考东莞市东城区经验,推行有条件的“一址多照”,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继续采用申请人签订承诺书的办法,实行除负面清单外的“住改商”。(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法制局;完成时间:2016年10月底前)
3.继续探索“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将与商事主体密切相关的社保登记、统计等事项纳入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使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管理,进一步减少企业办理事项和环节。(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编办、社保新丰分局、县统计局;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底前)
4.加快推进外商投资登记实行“一局多点”注册服务模式。积极配合市工商局,扎实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实行“一局多点”注册服务模式,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窗口前移,将受理初审前移到县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辖区内外资企业登记注册业务的受理、初审、颁照(含工商名称预先核准、新设立、变更、注销、备案)。(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完成时间:2016年10月底前)
5.大力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实行标准化服务。依托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整合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和审批服务系统为政府综合服务窗口。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对现有企业登记注册流程进行梳理简化优化,做到“三个统一”,即登记流程统一、材料标准统一、审批标准统一,印制办事指南,制定标准化表格,实行登记业务办结时限承诺制。加强办证大厅标准化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经信局、县信息中心、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工商局、各行政许可审批监管部门;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底前)
(三)完善后续监管机制
1.建立完善无证无照查处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晰各部门监管职责,着力解决无照经营、无证经营和照后证前“抢跑”行为,促进部门协同监管,实施《韶关市规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编办、县法制局、各行政许可审批监管部门;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底前)
2.构建协同监管机制。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立的基础上,构建网格化市场监管模式。建立市场协管队伍,构建以市场协管队伍为核心的基层网格化监管网络,打破因信息不对称、部门不协同造成的审批梗阻和监管真空,推动部门协同精细化监管。(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发改局、县编办、县经信局、县信息中心;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底前)
3.加强行政指导。探索建立对商事主体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监管机制,采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方式实施监管,列出“不予处罚”清单,营造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各许可审批监管部门;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底前)
4.开展“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开展“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探索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底前)
5.加强对商事主体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建立公平规范的“双随机”抽查监管制度,采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方式,依抽施查,严格限制监督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避免检查的主观随意性。(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各许可审批监管部门;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底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要按照方案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改革。
(二)加强部门协作和效能监督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联系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加强对改革工作效能的监督评估,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综合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准确宣传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内容和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改革,广泛参与改革,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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