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滨海新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05 10:50:11 来源:网友投稿

滨海新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落实滨海新城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美丽滨海建设、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滨海新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滨海新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滨海新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落实滨海新城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美丽滨海建设、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为科学、有序、高效推进滨海新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绍兴市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滨海新城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为建设美丽滨海、创造美好生活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6年,新城40%以上的建制村(不含规划拆迁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原则上要把城郊结合部、两路两侧和集镇周边等重点区域,作为先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范围。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分拣、城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力度,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力争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为便于管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农村可烂垃圾(厨余垃圾)纳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进行集中处置,确保可烂垃圾及时资源化处置;沥海镇按照“就近便利、相对集中”的原则,根据建制村地理位置、人口数量、交通条件、垃圾产出和辐射范围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合理规划,设置生活垃圾分拣站(尽量与中转站二合一,选址在乡镇污水管网附近)。沥海镇要规划建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和回收利用等其他配套设施。

(二)统一标准,规范分类。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农户源头按可烂垃圾(即厨余垃圾,也称有机垃圾)和不可烂垃圾“两分法”进行分类。沥海镇按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进行分类。

1.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玻璃、金属和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可烂垃圾(厨余垃圾、有机垃圾)。是指可堆肥的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以及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残次水果和饲养动物粪便等生活垃圾。

3.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质。包括废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家电类、过期药物和过期化妆用品等。

4.其他垃圾。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以及少量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三)分类收集,密封清运

“四分法”的统一标准,建立“户分、村收、镇集”的收运体系。农户先按“两分法”即可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进行源头分类,采取给各户统一配置垃圾分类桶(每户配备210L分类垃圾桶);各村可按“两分法”按需配备240L分类垃圾桶,用于分类投放,由村或者镇负责将垃圾分类收运至分拣站(或中转站);沥海镇负责对收运至分拣站(或中转站)的垃圾按照“四分法”进行二次分拣,并在分拣站(或中转站)设置可烂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临时存放点;沥海镇各村要做到分类清运、密封清运,防止垃圾清运过程中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

(四)灵活多样,科学处置

各地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垃圾进行分类科学处置。

1.可回收物处置。可由农户自主分拣交售,也可以村或乡镇集中处理点为单位,与废旧品回收公司签订定期收购销售合同,及时回收处置。

2.有害垃圾处置。纳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进行统一处置。

3.其他垃圾处置。按原有垃圾处理体系和模式,进行焚烧处理。

4.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处置。纳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进行集中处置。

(五)注重环保,资源利用

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垃圾分拣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要纳入排污管网;分拣站(或中转站)暂时不能纳入排污管网的,应设置一个污水储蓄池,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清运处置单位定期处理;可烂垃圾处置后的有机肥,由处置企业负责销售,鼓励农户或有需要的企业作为农业肥料,还山还田,处置后无法利用的部分,须纳入其他垃圾处理体系进行焚烧或填埋。

(六)健全制度,长效管理

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持常态规范运行,必须建立健全以下机制和制度:

1.建立健全乡镇环卫一体化制度。建立由乡镇政府负责统一管理的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实现资金有保障、保洁有队伍、投放有标准、清运有规范、处置有场所,探索推行垃圾分类智能化、市场化运作模式。

2.建立三级考核制度。要建立新城、镇、村三级考核制度,即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沥海镇进行考核,沥海镇对村进行考核,各村对农户进行检查评比。通过层层考核的方式,层层督促落实。

3.建立村级长效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村民自律制度。把垃圾源头分类和定时投放及其他村民卫生行为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内容,促进村民的自律行为。二是建立责任包干制度。通过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明确党员、干部分片责任区域,并与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

四、实施步骤

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下列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15日前)。召开滨海新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议,传达精神,部署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沥海镇要根据新城里确定目标任务和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联络员,负责日常管理指导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616日—831日)。沥海镇按照分类要求,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720日前完成垃圾分类桶和分类清运车辆等采购,并配置到位。7月底前正式开展垃圾分类收运工作。815日前完成分拣站建设或委托处置单位落实工作,并投入使用;尚未实施垃圾集中处理的村开展垃圾集中处理,达到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95%的要求,力争达到100%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91日—1231)。沥海镇要在先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区域,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分类意识,改变垃圾投放习惯,提高垃圾分类质量,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新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对沥海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交通局,负责谋划、统筹、协调、督查新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沥海镇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组织、制定措施、细化方案,形成上下联动推动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策保障

1.资金。新城领导小组办公经费、分类宣传经费及其他工作费用,新城财政予以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第一年(包括土建项目、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清运车辆采购项目、人员工资等)所需资金按照新城财政和沥海镇8:2承担;以后每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费用、维修费用、人员经费、考核奖励费用、有机(可烂)垃圾处置费用等由新城和沥海镇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按8:2的比例承担,得分在8090分按7:3的比例承担,得分在7080分按6:4的比例承担,得分在70分以下新城不予以支持。

2.采购。根据绍市生活垃圾治理办〔20154号函精神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参照新城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以直接委托形式在供应绍兴市区的二家单位中选择一家供货商,价格不高于绍兴市区上限价,垃圾分类设施改造小额工程,按镇级小额工程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村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改变原有的垃圾投放习惯;沥海镇要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和橱窗宣传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氛围;沥海镇要通过强化对业务骨干和现场督导员的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保洁员和督导员队伍,并通过发动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和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工作。

(四)强化考核激励

强化考核激励。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新城对沥海镇今后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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