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创建星级农(渔)家乐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星级农(渔)家乐的创建工作,加强对农(渔)家乐的评定和管理,不断提升农(渔)家乐水平和档次,充分发挥其在全市乡村旅游发展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瓦房店市2015年度创建星级农渔家乐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15年度创建星级农(渔)
家乐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星级农(渔)家乐的创建工作,加强对农(渔)家乐的评定和管理,不断提升农(渔)家乐水平和档次,充分发挥其在全市乡村旅游发展中的示范引导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以开展星级农(渔)家乐工作为抓手,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并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旅游目的地,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带动我市旅游业全面发展,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在全市发展星级农(渔)家乐100家,其中3星级20家,2星级30家,1星级50家。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下达发展星级农(渔)家乐任务数量,每个乡镇不得少于一家。各乡镇要及时将相关标准转发至有意向业户。
(二)组织实施阶段
村级对辖区内符合星级标准的农(渔)家乐进行推荐;乡镇建立农(渔)家乐的常态化综合管理机制,组织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渔)家乐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村级推荐农(渔)家乐进行初评。
(三)评定发牌阶段
市创建星级农(渔)家乐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初评合格的农(渔)家乐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评定星级,并将评定结果在媒体公布,授相应级别牌匾。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保证星级农(渔)家乐的创建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瓦房店市创建星级农(渔)家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孙忠铁担任,副组长由钟文治、丁玉春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农(渔)家乐进行考核和星级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负责创建农(渔)家乐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钟文治兼任,联系电话:85617151。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旅游局负责农(渔)家乐评定的综合协调、情况汇总和通报;查处农(渔)家乐服务质量不达标等行为。
市农发局负责打造旅游观光农业特色品牌,促进农业与旅游业有机融合,完善旅游观光农业基础服务设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市财政局负责星级农(渔)家乐评定资金的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重点查处农(渔)家乐欺行霸市、骗财骗钱、敲诈游客等非法行为以及农家乐治安维护和消防整治工作。
市卫计局负责公共场所、住宿卫生监督管理。
市物价局负责农(渔)家乐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农(渔)家乐价格专项执法检查,查处农(渔)家乐经营者以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等价格欺诈行为。
市服务业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农(渔)家乐服务人员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旅游市场中的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擅自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的违规行为等行为。要结合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食品专项检查和抽查,
市环保局负责农(渔)家乐环境监督以及排污审批、排污监督管理工作。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农(渔)家乐的管理工作,建立辖区内农(渔)家乐的常态化综合监管机制,组织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渔)家乐经营行为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根据所辖区域,负责对尾随游客兜售旅游产品、抢拉游客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农(渔)家乐的良好秩序和环境。
(三)宣传促销
为提升我市星级农(渔)家乐的知名度,提高市场竞争力,将联动评选出的100家星级农(渔)家乐,打造26条精品旅游路线,通过旅游网、电视、报纸等媒体和旅行社推介等方式进行宣传促销,重点突出“农(渔)家乐”经营品种介绍、图片展示、地理位置,联系方式和特色服务等业务模式,为星级农(渔)家乐经营者和广大游客提供覆盖面广、新颖时尚的及时宣传渠道。
(四)资金保障
2015年我市将评选出100家星级农(渔)家乐,其中三星级20家,二星级30家,一星级50家。晋级的农(渔)家乐按牌匾星级标准,给予一星级农(渔)家乐10000元、二星级农(渔)家乐20000元、三星级农(渔)家乐30000元的引导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