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新空气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和“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领导小组的要求,以解决大气污染问题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依法铁腕治污,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标本兼治,注重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河西区清新空气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6年清新空气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和“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领导小组的要求,以解决大气污染问题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依法铁腕治污,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严格责任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坚持科学考核,严肃执纪问责,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面完成治理任务,巩固提升空气污染治理成效,使辖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全区重污染天气较2015年有所减少,优良天数稳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幅均达到12%以上, 其它四项污染物年均浓度较2015年有所下降,确保我区在全市空气质量年度排名有所提高。
三、重点工作任务
继续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作为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深化各项治理控制措施,使辖区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污染天数继续减少。
(一)全面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1、完成辖区内扬尘污染点源的更新工作,制定“一源一策”防尘措施,并按时上报市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2、加强建筑施工工地,以及道路、水电气、管网等市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围档、苫盖,车辆冲洗、地面硬化及土方湿法作业“五个100%”扬尘控制标准。新开工建筑施工工地实现红外线摄像视频监控全覆盖和扬尘在线24小时动态监测。加强施工工地差别化扬尘排污收费监管,对扬尘防治不到位的,提高收费等级并采取按日计罚等措施。(牵头单位:区建委)
3、加强拆房工地扬尘治理。充分利用全市统一配置的高压雾状多功能抑尘车,对所有拆迁工地实施喷雾压尘措施,建立拆房工地值守人员扬尘监控手机平台,实现全区拆房工地动态监控,对拆迁后空地及裸露地块55万平方米进行围档、苫盖及部分硬化。(牵头单位:区房管局)
4、巩固裸地治理成果。加强对已完成治理裸露地表的动态监管,确保硬化、绿化、蓄水、苫盖等治理措施的有效性,及时排查扬尘隐患并对治理措施进行增补;结合园林养护管理工作采取补植、修整等办法对斑秃裸露的绿地进行修复。(牵头单位:区房管局、区市容园林委)
5、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认真落实道路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强化道路保洁。对全区45条主干线和可水洗的29条道路非冰冻期每日至少机扫水洗至少1次,冰冻期每日机扫吸尘至少1次;遇重污染天气时每日机扫水洗至少2次。特别是要加大对国控点周边道路的机扫保洁力度,每日机扫3次,水洗4次;遇重污染天气时每日机扫至少3次,水洗6次;所有机扫水洗车加装GPS装置并纳入考核;市政府将购置道路尘土采集检测车,细化完善道路扬尘考核量化标准及“以克论净”实施办法。(牵头单位:区市容园林委)
6、继续开展渣土运输车辆综合治理。施工单位全部使用密闭运输车辆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沙石等散体建筑材料,严格审批运输车辆的运输时间、路线、处置场所,严格控制日间渣土装运,规范运输行为。采取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强化区域联动、路网联动、部门联动,定期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检查,特别要加强夜间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检查。(牵头单位:区建委、交警河西支队、区环保局、区综合执法局)
7、加强“三堆”扬尘治理,辖区内所有“三堆”必须采取苫盖,喷淋等防尘措施。(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8、依法治理燃放烟花爆竹。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公安河西分局)
9、做好文明办丧、绿色祭奠的宣传工作;组织各街道做好三大祭奠节日防控乱烧纸钱工作。(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二)深入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
10、严格新车环保准入。严格落实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对于不符合我市排放标准的新车一律不予登记注册。(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11、严格开展重型柴油车全面排查。根据《2016年柴油机动车排查工作方案》,通过河西区机动车检测线,对所属机动车尾气进行全面排查,对包括公交、环卫、混凝土搅拌、客货运输等在内的河西区国三重型柴油车,开展全面入户排查。(牵头单位:交警河西支队)
12、严格路面超标排放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以重型柴油车为重点,严厉处罚、曝光机动车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对不达标车辆依法安装尾气净化装置;今年河西区配备建设1套固定式门站,1辆遥感监测车。(牵头单位:交警河西支队、区环保局)
13、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监管。严格实施《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工作方案》,摸清河西区非道路机械分布范围及污染状况。开展超标排放执法检查,凡超标排放者按照上限处罚,并会同有关部门禁止其使用。(牵头单位:区建委、区环保局)
14、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河西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大户制”管理,与用车大户签订承诺书,定期执法抽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对于超标严重的,在严厉处罚的基础上实行用车、供车单位双通报、双曝光。(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三)继续加强燃煤污染治理
15、落实《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要求,组织实施禁燃区建设,制定完成《河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16、推动体育学院锅炉房拆迁工作,以及津冀宾馆一台四蒸吨锅炉房改燃并网工作。(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17、加大烧烤油烟污染整治力度,取缔无照经营和占路烧烤,推动90家合法餐饮企业高效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18、继续深入散煤综合治理。深入排查全区散煤使用情况,推动居民散煤取暖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完成集中供热补建工程3.23万平方米。加强小作坊、个体工商户燃煤污染监管,完成商业散煤162家治理任务,重点取缔治理有燃煤污染的无照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建委)
(四)深入治理工业企业污染
19、完成天津市裕华商务印刷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20、坚持对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代。(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
2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考核追责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全面加强对专职网格监督员的考核和管理,切实发挥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实效。(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22、上半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监控平台的建设。推动实现与市平台、与相关委局平台涉及大气污染事件的数据联网。(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23、为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配备交通工具。配备报送大气污染事件所需的城管通,并安装GPS移动终端和案件传送APP等相关软件;对发现的街级网格问题进行通报,并由区清新空气分指挥部按照网格员管理办法开展追责。(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24、建立健全辖区空气质量考核制度。对所属街道依据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数据进行考核排名。(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25、认真落实“五个一”精细化管控要求,(即:成立一个空气质量保障小组、制定一个保洁方案、出台一套应急减排方案、实施一个持续减排工程、建立一套预警机制),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不断细化完善,确保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责任。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清新空气”行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提升“清新空气”任务工作摆位,分解落实治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网格化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相关责任部门的管理责任。
(二)加大组织推动力度。“清新空气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通报、研究或审议重大事项,掌握具体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方法。
(三)建立完善预警体系。按照《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要求,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完善重污染天气分级预警标准,不断提高预测预警的准确性。
(四)严格考核问责机制。区监察局将“清新空气行动”工作纳入行政效能监察重点工作内容中,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清新空气行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区委组织部将实施清新空气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对失职渎职、治污不力和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坚决问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区清指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及时向区“清新空气行动领导小组”报送,通报各单位工作成效、工作进度、经验做法等,报送市清新空气分指挥部。
(六)倡导公民共同参与。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中心平台、社区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加大社会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倡导“同呼吸,共行动,从我做起”的理念;落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环保责任,形成全民关心生态,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为构建美丽河西、首善之区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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