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制度】绍兴市水利局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范文精选】

时间:2023-06-05 14:30:02 来源:网友投稿

绍兴市水利局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制度】绍兴市水利局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水利制度】绍兴市水利局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范文精选】



绍兴市水利局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财务集中管理的局属各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行为。

第三条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公务接待用餐实行内部审批制,局办公室凭来函或通知、《绍兴市水利局公务接待用餐内部审批单》统一安排接待。无通知或来函的,相关处室(单位)应制作并报送来电记录。

第五条  省厅主管部门来绍检查指导工作、市属区、县(市)水利系统或外地其他单位来局联系工作,业务内容明晰且需安排公务接待用餐的,由对口处室(单位)负责接待。

第六条  除上述有明确对口处室(单位)的公务接待外,由局办公室负责接待,相关处室(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第七条  公务接待用餐地点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指定饭店就餐,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市属区、县(市)水利系统来局联系工作的,尽量安排在局食堂就餐。

第八条  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供应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

第九条  公务接待陪餐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条  公务接待用餐实行刷卡结算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由负责接待的处室(单位)在接待结束后,即时用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十一条  公务接待用餐资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凭餐费发票、用餐清单、POS机刷卡小票以及公务接待内部审批单、有关来函或通知等。

第十二条  会议接待按照《绍兴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绍市财行〔201455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出台的《绍兴市水利局接待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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