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公路水路货运业发展工作方案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公路水路货运业发展的意见》(佛府〔2014〕5号)和市人民政府有关GDP三产基础指标目标任务要求,为促进我市公路水路货运业发展,提高货运业在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佛山市促进公路水路货运业发展工作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促进公路水路货运业发展工作方案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公路水路货运业发展的意见》(佛府〔2014〕5号)和市人民政府有关GDP三产基础指标目标任务要求,为促进我市公路水路货运业发展,提高货运业在服务业务中的比重,实现我市公路水路货运周转量平稳增长目标,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第一季度末,我市共有营运货车6.78万辆、总载重36.77万吨,公路货运规模以上企业(自有佛山籍货车30辆以上,总载重250吨以上)53家,大型货车(载重4吨以上)比重27.3%,平均吨位5.4吨/辆;营运船舶431艘、总载重51.44万吨,水运企业43家,其中10艘以上船舶的水运企业9家,载重2万吨以上的企业6家,船舶平均吨位1193吨,水运平均运距175公里,国内沿海船舶14艘(油船6艘、干散货船8艘),占总运力12.6%。
二、目标任务
促使本市公路水路货运业“散、小、弱”状况有所改善,行业竞争力有所提高,初步形成规模化集约经营为主导,“零散”经营为补充的市场格局。使我市运输结构和方式得到优化调整,货运效率显著提高,物流成本进一步降低,货运业逐步从传统生产性服务业向现代综合性服务业转变,成为我市服务业新的经济增长点,行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高,为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货物运输保障,较好地完成佛山市GDP三产指标目标任务,2016年公路水路货物运输分别净增运力4.5万吨、4万吨。公路水路货运周转量分别增长13.5%、20%(具体目标任务分解见附件)。
三、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货运业发展扶持政策,全力引导新增运力
1.做好做足宣传发动工作,使全行业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引导扶持政策内容,明确我市公路水路货运业发展方向,引导货运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鼓励企业新增大型车辆、船舶,做大做强,引导个体货运经营者联盟集约化经营,全面提高货运效率,实现货运周转量平稳增长;吸引外地规模运输企业在本地注册成立公司、新增投放运力。
(1)召开全市公路水路货运业转型升级再动员大会,组织各区及有关部门、规模以上货运企业、部分“准规模”企业代表宣贯、解读、学习货运业有关发展扶持政策,特别是新修订的装备提升资金管理办法和新制订的城市配送政策(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2)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通过新闻通气会、电台互动、交通官网、投放电视广告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二是开展上门宣传活动,各区要组织相关人员到本区的各物流园区、货运站和港口码头等货运集散点开展宣传,派发我市货运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三是在我市各公路收费站对货运车辆派发宣传单张,广泛宣传我市货运升级扶持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市路桥公司负责)
2.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上规模。货运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实施兼并重组达到规模企业条件的,可享受对应扶持政策。企业兼并重组的税务处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执行,凡涉及地方政府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可免除的一律予以免除。(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3.严格落实财政扶持资金。及时做好货运升级补贴资金财政预算,组织做好每年度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审核和兑现。(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4.加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补助资金兑付给企业并用于企业运输车辆、船舶的更新、维护等运输生产性开支。(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以甩挂运输、江海联运为重点,大力发展干线长距离运输
优化货运枢纽(站场、港口)布局。根据我市货运业发展规划和路网规划,结合公路甩挂运输和江海联合运输特点,落实货运枢纽(站场、港口)所需土地资源,加快相关配套仓储、保管、车辆(船泊)维修、综合服务设施、周边衔接路网(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物流园区布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国土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三)提升水运比重,引导建立长、短途和末端配送结合的一体化运输
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枢纽联系作用,建立公路、水路运输企业沟通联系机制,撮合公路、水路运输企业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协同联盟运输,发挥水运“运量大、成本低”的比较优势,引导大宗适水货物运输“陆转水”,逐步提升水路运输比重,同时根据水运业发展的需要逐步配套锚地、应急拖轮、防污染设施等应急力量资源。(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推进以箱式货车组成的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外廓标识统一的专业化、社会化城市配送试点工作,构建全面、高效城市配送网络,组建专业化、社会化城市配送试点企业,全面开展城市配送;逐步引导建立多种运输方式结合的长、短途和末端配送一体化运输。(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住建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整合信息资源,以“互联网+”为依托,提升运输效率
大力整合我市制造业、商贸、物流仓储、城市配送信息,建立全市原材料、产品运输流通统一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原材料、产品大宗运输有机结合。以“互联网+”为依托,引入“货车帮”和“1号货的”等社会软件平台,汇集撮合个体零散运力与货源,减少空驶,降低成本。(市商务局负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扶持货运企业发展,不断提高竞争能力
对我市重点货源企业(即货运量及货运周转需求量大的企业,主要包括煤电厂、家电、家具、陶瓷、钢材、铝材、炼油等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掌握重点货源企业的原材料和产品运输情况,鼓励本地大型制造企业特别是国有货主企业“本地货源本地运”,如南海一汽大众、福田汽车制造厂,三水恒益电厂,南海发电一厂,佛山普立华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奇美集团,顺德美的集团,顺德钢铁世界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规模公路、水路运输企业运输,进一步扶持本地规模运输企业发展,逐步提升我市货运企业在货运行业中的竞争力。(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建立健全全市商住、道路、桥梁、轨道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建筑材料(水泥、钢材等)、余泥、渣土统一管理机制,可通过项目招标等方式明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地规模企业运输和吊装,改变我市建筑材料、渣土、余泥绝大部分由外地车辆运输,不利管理的状况。(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市住建管理局、市国土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建立健全企业发展帮扶机制。一是以企业问题为导向,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二是通过不定期组织本地货运企业到国内外先进运输企业学习交流,吸取先进经验,引导企业迅速发展壮大。三是研究制定规模运输企业在我市限货区的通行措施。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对规模运输企业车辆进出限货区内的港口、站场适当放宽通行。四是进一步优化改进行政服务,对企业在新车入户、税务登记办理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强化任务分解落实跟踪。
(二)组织保障机制
在佛山市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联席会议的框架下,设立佛山市促进公路水路货运业发展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员单位包括各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佛山海事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等。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议题由工作小组提出后报佛山市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给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按时参加工作小组会议,并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涉及公路水路业发展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
佛山市促进公路水路货运业发展工作小组要对各区及相关部门进行工作督查,对不落实任务、玩忽职守、阳奉阴违的,应作为“为官不为”线索向组织部门反馈,以使该项工作落实到位,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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