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意见】绍兴市农业局关于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05 16:00:06 来源:网友投稿

绍兴市农业局关于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的实施意见各区、县(市)农业局,市直各开发区农业职能局,局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和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根据省农业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绍兴市农业局关于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实施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农业意见】绍兴市农业局关于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绍兴市农业局关于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市)农业局,市直各开发区农业职能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和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全力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浙农科发〔20143号),现就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农业水环境治理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围绕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和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通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和监控,加大力度治理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实现污物无害化、肥药减量化、养殖生态化,切实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二)主要目标

2015年,全面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任务,全市基本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到2017年,全市氮肥使用量下降8%、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10%以上。到2020年,肥料(氮肥)利用率达到40%左右,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普及率达到80%左右。

二、农业水环境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推进畜禽污染治理

1.划定禁限养区。各区、县(市)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目标、畜禽产品供给安全和环境承载等因素,重新调整优化本辖区内畜禽养殖的禁、限养区,并向社会公布。2014年底前禁养区内养殖场基本实行关停或搬迁,限养区内养殖场实现达标排放。

2.治理养殖污染。按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两年全面完成和“三个一律”要求,分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4年重点完成736家年存栏50-100头小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831家年出栏100-1000头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修复改造,107家年出栏10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提升,落实年出栏1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生态消纳地,2015年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全面落实畜禽养殖生态消纳地。推动养殖主体与有机肥加工企业的有效对接,推进畜禽粪便收集,2014年新建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3个,到2017年建成20个。建设沼液收集、贮存和利用配套设施设备和管网,建立就地消纳和区域性配送的有效运行机制,2014年新增沼液利用量20万吨,到2017年新增量达到70万吨。

3.实施无害化处理。加快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并建立长效运行机制。2014年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完成死亡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建设任务,越城区、新昌县建立相对集中区域的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到2015年,全市全面实现死亡动物无害化达标处理。

4.开展生态养殖。开展标准化猪舍、养殖场节水节料、粪污收集处理等设施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技术应用。在区域调整与搬迁转移中,引导养殖“上山入园”,结合农业“两区”布局,配套发展适度规模的生态养殖场。扶持建设一批标准化旱养养禽场,2014年建成标准化水禽场13个,到2017年建成40个。

(二)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治

1.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完善作物配方肥配方和推广模式,扩大配方肥应用面积,2014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25万亩次,到2017年推广335万亩次。增加商品有机肥推广和应用,使有机肥替代化肥成为常态,2014年推广商品有机肥3.1万吨,到2017年推广7万吨。推进秸秆还田、绿肥轮作、水肥一体化技术和新型肥料应用,2014年减少化肥3095吨,到2017年氮肥使用量比2012年减少8%

2.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进一步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高效农药替代,加大“两高”农药替代力度,全面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等环境友好型农药。进一步培育病虫害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快推广统防统治。2014年推广统防统治45万亩,化学农药使用总量比2012年减少3%,到2017年化学农药使用总量比2012年减少10%以上。

3.探索废弃包装回收。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试点,构建废弃农药包装物的政策支撑、回收处置和组织监管体系。2014年,在柯桥区、上虞区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试点,到2017年全市基本推行。进一步建立完善废弃农膜回收处置市场化运行机制,到2017年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95%以上。

(三)推进渔业生态养殖

1.落实禁养制度。对禁养区内现有的外荡水域河蚌网箱逐步实施清理,到2014年底,越城区禁养区内的清理、拆迁工作基本落实;到2016年,禁养工作全面完成,基本消除水产养殖对越城区水环境和生态城市建设的影响。在禁养区外,严控养殖规模,采用新型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确保水域水质改善和供给有序安全。

2.开展增殖放流。建设“智慧渔政”管理平台,实施大水面洁水渔业生态工程,科学合理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2014年,放流鲢鱼、鳙鱼、草鱼等品种5000万尾,到2017年,形成公共财政支持重点水域增殖放流机制,促进渔业生态修复。

3.发展生态渔业。推广稻虾轮作、稻鱼共生等养殖新模式,加快设施改造,减少养殖尾水排放和水资源消耗。2014年,开展生态化池塘改造2.4万亩,推广稻鱼共生2.1万亩,到2017年,推广稻鱼共生2.5万亩。

三、农业水环境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五水共治”和“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人专岗,实体运行。建立局领导定点联系制度,定期对各区、县(市)开展检查和重点督查。各级农业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农业治水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定期报送报表和信息,上下联动。

(二)强化监督检查。农业水环境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列入市局对各区、县(市)农业部门的考核。各级农业部门也要把指标任务列入到当地政府对乡镇和部门考核之中。主动加强与环保等部门的合作,对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设施运行情况开展定期巡查,联合执法,查处一批偷排漏排行为。对治理不力、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主体进行曝光。

(三)强化技术支撑。要坚持科学防治,明确技术路线,突破技术瓶颈,实现污染治理量化评价。积极开展沼液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畜禽养殖污染工程化处理技术集成、提高化肥和农药利用率技术集成等课题研究。通过开展培训、实地指导、现场观摩等形式,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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