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办法】庄河市交通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范文精选】

时间:2023-06-05 16:10:06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机关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办法】庄河市交通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交通办法】庄河市交通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范文精选】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

双责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机关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行业规范自律、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根据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以及“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加强交通局党委及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有效减少交通运输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全市交通运输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全面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

1.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道路运输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公路建设项目不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全部控制在市政府及 大连市交通局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2.2020年底,全市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100%探索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方法;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率达100%;依法依规做好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3.健全科学有效的“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渡口”、“平安场站”和“平安工地”考核责任体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标准化体系,明确各类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玉科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四清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纪、副局长

李耀适 党委委员、副局长

 员:宋维斌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文伟  党委委员、公路段段长兼副局长

王宝玉  党委委员、运管所所长兼副局长

范鹏业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姜贵宾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姜殿伟  综合运输科科长

王明祖  办公室主任

梁爱民  安全生产专干

李维兵  乡道所所长

衣庆祥  水运所所长

鲍金科  汽车站站长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科,办公室主任由李耀适兼任。

(二)职责分工

交通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研究协调重大安全问题,指导全局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交通运输系统对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全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指导事故隐患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等,协调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安全生产活动,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等。

组长 (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岗位职责:

1.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或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及专项活动,并监督落实交通系统重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7.督促指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重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副组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岗位职责:

负责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各类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交通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局长)岗位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属单位及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行业监管过程中失职和严重违规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以及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改等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种类以及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专项活动,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上级下达和本部门实施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8.监督指导局机关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遇有交通系统发生重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庄河市交通局突发公共交通事件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相关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在当年工作安排中监督落实。

分管公路建设养护副局长岗位职责:

1.协助组长、副组长或受组长委托,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工程建设施工、道路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养护、建设部门的严重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即时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4.协助组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公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预案,并监督执行。

5.监督指导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监督指导完成上级下达给公路建设养护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重大交通事故、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监督指导分管科室、工区、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以及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遇有公路系统发生重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立即启动“庄河市公路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带领相关人员协助相关部门实施救援和处置。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抓好落实。

分管道路运输副局长岗位职责:

1.协助组长、副组长或受组长委托,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行业和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规章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专项行动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 监督指导专业科室、监管企业,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以及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6.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企业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

7.分管行业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带领相关人员协助相关部门实施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抓好落实。

分管水路运输副局长岗位职责:

1.协助组长、副组长或受组长委托,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行业和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规章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专项行动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 监督指导专业科室、监管企业,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以及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6.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企业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

7.分管行业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带领相关人员协助相关部门实施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抓好落实。

其他职责按照党委职责工作分工划分。

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导本科室及局属单位贯彻落实。

2.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科室及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3.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科室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验收。

4.督促指导本科室及局属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5. 本科室及局属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相关善后工作。

(三)局属各单位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健全完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分口把关、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的“一岗双责”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对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其业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并认真做好各自职责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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