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提质增效稳增长的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各项部署和要求,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市工业实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提质增效稳增长意见(完整),供大家参考。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
提质增效稳增长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各项部署和要求,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市工业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稳定增长、持续发展目标,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全面包抓重点工业企业。上下联动,各方联手,实行全面包抓重点工业企业制度,确保当年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市级包抓50户重点工业企业(市工信局负责)。区县(园区)全面包抓辖区规上企业,并每年抓好5个以上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培育点工作(各区县政府、市级工业园区负责)。
二、全力支持企业扩大销售。全方位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全市每年开展工业品促销活动10次以上,各区县自行组织不少于2次。市上为企业免费提供参加省工信厅组织的各类展销活动参展场地。鼓励规上企业自主开展专场促销活动,每场次参加500人以上的,补助企业3万元。(市工信局负责)
三、积极化解企业投融资难题。设立2亿元铜川市产业合作发展引导基金,并发挥其产业引导“过桥资金”作用;逐年增加对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投资额度,进一步解决企业融资、担保难题(市财政局、市工信局负责,第一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全面落实八部委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意见,建立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对接会;对当年支持规上企业额度增长前3位的金融机构以市政府名义予以表彰(市金融办负责)。对规上企业当年取得2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贷款,结合税收缴纳情况,按照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给予50%(当年每户总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财政贴息(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办负责)。
四、充分激励企业提质增效。市财政每年设立不少于3000万元的财源建设工业专项资金,支持规上企业扩大销售、提质增效、招商引资,加快项目建设等,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全力以赴“精煤、活铝、强电、优水泥”,做强主业。煤炭和水泥生产经销企业较上年每增加生产或销售1万吨产品,分别奖励企业1万元;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使用地方原煤较上年每增加1万吨,奖励企业1万元;电解铝生产和铝型材加工企业产量较上年增长20%以上的,奖励企业5万元;电力生产企业发电量增长20%以上的,奖励企业5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负责)。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使用我市水泥、铝型材、电线电缆等材料,对使用地产品总量较大的企业和主管部门予以奖励(市住建局负责)。
(二)支持食品、医药、装备制造等转型发展接续产业、产品做大做强。凡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20%以上且净增超过1000万元的规上企业,奖励5万元;增长30%以上且净增超过5000万元的,奖励企业10万元。(市工信局负责)
(三)对当年完成工业投资1亿元以上且超计划进度30%的,奖励项目建设单位10万元;对当年建成项目且贡献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企业2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凡当年引进且开工建设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奖补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区县(园区)各5万元;投资3亿元以上的,奖补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区县(园区)各10万元。年内开工建设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煤炭精洗、转化项目和水泥新产品开发、预制品项目,分别奖励项目建设单位和区县(园区)5万元、3万元。(市招商局、市煤炭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五)凡使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生产工艺成效明显,且当年销售收入增长20%以上的规上企业,奖补企业10万元。(市科技局负责)
(六)凡年纳税额增量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的,奖励企业10万元;年纳税额增量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的,奖励企业30万元;年纳税额增量3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的,奖励企业50万元;年纳税额增量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企业100万元。(市财政局负责)
五、加强规上企业培育。每年培育规上企业10户以上。对当年新增规上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对完成培育任务且规上企业总数较上年每净增1户,奖励区县、市级工业园区的统计、工信部门各2万元;对年末退出规上数大于当年入规数的区县政府和市级工业园区,按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扣减相应考核分值。(市统计局、市工信局负责)
六、鼓励发展非公经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项扶持政策,开通多元投融资渠道,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政策,促进民间投资,确保当年新增私营企业300户以上,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在50.5%以上(市工信局负责)。
七、狠抓工业项目建设。实行市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和市政府副市长包抓区县、新区项目建设责任制;全市每年选择50个重点工业建设项目,逐一落实包抓领导和包抓人员,确保当年完成工业投资100亿元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负责)
八、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积极争取中、省支持,充分利用铜川市财经发展基金平台,市财政每年列支不少于2000万元工业园区发展资金,并将本年度市级工业园区当年实现的财政税收中由市、区县所分享的部分全额返还园区,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全方位做好要素保障,力争每个园区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增速2-3个百分点(市级工业园区、市工信局负责)。
九、深入开展治乱减负。实行规上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覆盖,凡收费事项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继续深入开展投资环境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包强揽、干扰阻挠施工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市公安局负责)。
十、完善稳增长督查考核机制。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区县政府权责范围内的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市级部门权责范围内的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负责)。实行工业稳增长“月督查、季考核”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对未完成季度考核任务且排名末位的区县政府、市级工业园区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工业稳增长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区县政府、市级部门和市级工业园区予以表彰奖励(市考核办、市工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