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实施方案区环保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配备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实施意见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津南区配备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配备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
监督员实施方案
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配备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 〔2015〕52 号)要求,全面加强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主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职网格监督员配备数量
我区共配备专职网格监督员33名。
二、工作职责
专职网格监督员负责所在三级网格内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主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具体工作,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三级网格长落实责任、承担任务,协调处理辖区内大气污染事件。
(二)对四级网格监督员进行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和督办考核。
(三)协助区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做好对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三级网格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管理工作。
(四)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上报问题,协助区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责任人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按照工作职责,由区环保局负责专职网格监督员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做好配合,确保2015年8月底前完成我区专职网格监督员配备、培训工作。
(一)组建队伍。采取从现有人员中调配19人、社会公开招聘14人的方式组建专职网格监督员队伍。
(二)硬件保障。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安排专职网格监督员办公地点,提供办公用房和日常工作经费,开办经费(如电脑、便携设备、交通工具、桌椅等办公设备购置费)从市财政拨付的区网格化平台硬件建设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协调解决。
(三)培训和管理。专职网格监督员必须经过市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根据工作需要,由区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办公室和区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专职网格监督员的培训工作,由区环境监察支队具体负责专职网格监督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