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意见】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意见【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05 18:40:06 来源:网友投稿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快县域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建设,切实解决我市工业园区定位不明确、发展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工信意见】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意见【优秀范文】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县域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建设,切实解决我市工业园区定位不明确、发展水平不高、聚集度不够的突出矛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工业园区是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的主战场。近年来,全市上下强推工业园区建设,到2014年底共创建省级重点工业园区20个,规划面积99.59平方公里,入园企业538户,实现营业收入703.41亿元,园区的承载辐射作用日益增强。但总体上看,园区建设还存在着定位不够明确、水平不高、配套能力不强、尚达不到循环发展要求等问题。主要原因是规划执行不够、项目落地偏少、投融资渠道不多、市场机制不活。园区作为工业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是新形势下工业经济循环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土地集约化经营、项目集群式组合、产业链条化延伸、资源循环式利用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园区上规模、提水平,使其真正成为拉动工业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二、明确园区发展总体思路、产业定位及发展目标

发展思路:以打造绿色生态园区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规划刚性管理,优化产业布局;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进园区开发市场化,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策支持,突破瓶颈制约;搭建服务平台,推进园区服务社会化,打造工业经济发展新高地。

园区条件:工业园区土地权属清晰,用地经依法批准,有明确的区域界限,符合所在县(区)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原则上面积控制在8平方公里之内,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条件,符合消防、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有能力为入驻企业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工业用地不得小于园区总面积的65%,园区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

产业定位:按照“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思路,完善控制性详规,突出园区功能,优化产业布局。汉台铺镇工业集中区、城固柳林航空产业园、五郞工业集中区、南郑机电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机电、机械加工和非金属制造业;勉县有色冶金工业集中区、勉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洋县桑溪有色产业园、略阳工业集中区、南郑梁山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钢铁、有色冶金、新型建材等现代材料业;西乡特色食品加工园、宁强循环经济产业园、汉台老君食品工业集中区、镇巴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和生物医药。园区在发展中要以产业为链条,承接和引进产业转移,在园区内形成上下游企业的聚集与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关联性强、相互配套能力强、集约水平高的产业集群和特色鲜明的区域产业,下功夫纠正小而全、小而散的问题。

发展目标:经济总量迅速扩大。到2020年园区主营业务收入在201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其中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1400亿元,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

园区规模不断提升。通过五年努力,力争打造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的园区4个,50亿元的4个,30亿元的4个。

循环经济效应形成。以循环经济为重点,围绕装备制造、现代材料、绿色食药、特色旅游产品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企业配套水平、园区与园区之间循环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汉中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一批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入园企业总数倍增。加快企业入园步伐,到2020年,入园企业达到1000户,较2014年翻一番。

园区条件极大改善。园区基础设施实现七通一平,垃圾和污水实现集中处理,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互动良性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大力建设循环工业园区。园区发展要以循环发展为主题,以环保、绿色、生态为重点,重点在资源循环利用和深度加工上下功夫,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严禁引进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的生产项目,最大限度地减少固体废弃物和污染物的排放。坚持园区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紧密结合起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行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二)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园区开发建设实行市场化运作,采取政府规划引导、市场运作、业主经营、社会参与等方式,吸纳各类资金和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加快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服务功能和配套水平。加快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对当年竣工的标准厂房,经验收合格并报市县政府批准同意,按竣工面积给予投资者一次性建设补贴。

(三)积极搭建园区服务平台。鼓励园区技术创新、投资咨询、企业孵化、质量检测、人才培养、物流仓储、网络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园区企业建立技术服务平台,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科研实验室的,一次性补助企业50万元。

(四)创新扩大园区投融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用政府投资、社会集资、业主带资、招商引资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方式,参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吸引投资机构、私募投资基金进入园区。对面向园区内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财政可参与入股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进行基础设施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服务。

(五)破解项目落地难问题。在每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按30%的比例切出一块实行计划单列,保障重点工业园区项目用地。对于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园区投资额超1亿元产业项目,在项目报批、建设用地及发展提供“一条龙”服务,确保项目尽快落地、高效推进。

(六)加快企业入园步伐。突出园区招商,做好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等前期工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做好产业承接和项目落地工作,加快企业入园步伐。对园区当年引资和项目落地成绩突出的,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加快城区企业退城入园步伐,在土地置换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实现企业腾笼换鸟。

(七)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园区规划设计、招商引资、补助和扶持入园企业、贴息补助、奖励等,市级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县区也应拿出一定资金,扶持园区发展。市级相关产业发展资金,也要集中捆绑向园区倾斜。建立工业用地开发成本补贴机制,政府每年从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项目的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中,按不少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移项目所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市、县(区)留成部分返还园区用于土地开发整治。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园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市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成立县域工业园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建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九红,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石庚担任。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科技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县区政府也应成立相应机构。

(二)进一步强化园区管理。工业园区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县区政府,建设实施和管理是园区管委会。县区均应设立专门园区管理机构,成立园区建设开发经济实体,具体负责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及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并承担经济责任和收益,具体负责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编制部门要根据园区规模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三)优化园区发展服务环境。实行园区审批全程代理服务,一个项目一个机构管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时限、资料查询等事项实行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办事制度、收费标准公开,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做到限期办结。

(四)建立健全园区考核机制。将园区主导产业占比、土地投资强度、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占比列入考核指标,每季度将考核结果通过《汉中日报》对外公布。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县区政府和园区进行年度表彰;对考核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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