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办法】立山区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05 22:50:02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立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立山区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办法】立山区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应急办法】立山区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优秀范文】

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立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立山区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共34个)

立山经济开发区、滨河街道、友好街道、双山街道、立山街道、沙河街道、灵山街道、曙光街道、深南街道、深北街道、立山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信访局、区发改局、区外经局、区住建局、区服务业局、区卫计局、区农牧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区民宗局、立山国土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文体局、立山综合执法局、区人防办、立山消防大队、区金融办、区残联、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5分)

建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明确责任;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人员,制度健全。

2、应急预案建设(5分)

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

3、应急值班值守(10分)

应急值班值守:检查中漏岗1次减5分,累计减至-10分为止。

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充分的基层信息员,并适时组织业务技能培训,胜任本职需要,得5分。

4、信息报送(20分)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每次加5分;迟报、漏报、瞒报,后续跟踪报告不及时,领导批示意见反馈不及时每次减5分。得分最高20分,最低减至-20分为止。

5、区委、区政府门前访处置工作(20分)

接到区政府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接访,并及时化解矛盾,化解上访事件,每次加5分,反之,减5分。得分最高20分,最低减至-20分为止。

6、突发事件防范工作(10分)

危险源管控:及时开展本辖区、本领域危险源普查工作,建立台帐,明确责任,措施严密,加3分,反之,减3分;

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组织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加3分,反之,减3分;

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经常性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由于排查不及时,造成群体性上访等事件发生,每次减5分,累计减至-10分为止。

7、应急保障能力建设(10分)

应急救援队伍(3分):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充实、装备齐全、满足救援需要,得3分;

应急装备和物资器材(3分):应急装备和物资器材满足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得2分;

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3分):每月向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应急信息,得2分。演练达标,得2分。

8、应急宣教培训(10分)

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每次得2分,累计最高10分。

9、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善后处理(5分)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得当,事故得到及时控制,人员得到妥善安置,没有造成次生、衍生灾害,网络舆情控制及时;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后,事件理赔、人员救济、社会秩序及时恢复。

10、《立山区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5分)

及时将应急演练、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宣教培训活动开展情况报区政府应急办,每个地区和部门报送不少于3篇,少于3篇不得分,每刊发1篇得1分,累计最高10分。

二、考核方式

应急管理考核工作在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政府应急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日常检查考核、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日常检查考核是平时对某项具体工作所进行的临时性检查,检查情况计入考核成绩;阶段性考核是指每季度和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是对全年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形成年终考核成绩,区政府应急办依据年度综合考核成绩进行统一排名,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区政府予以全区通报。

三、考核等次划分

考核实行百分制和增减分制。百分制既考核满分为100分。增减分制既考核项目达到考核要求的给予加分,未达到考核要求的予以减分。另外,对于年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予以额外加分,主要包括:一是本地区或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加5分;二是组织参与区级以上应急演练、培训和宣传等活动,并受到上级表扬或表彰,加5分;三是应急管理工作实现创新突破,被确立为区应急管理建设典型的,加5分;四是应急工作信息被市政府及以上工作简报和杂志刊用,每条加2分;五是区政府应急办交办事项及时、高效完成,加5分。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达标、基本达标、未达标。

优秀:每组优秀率各占30%,且考核得分须85分以上。

达标:考核得分75分以上。

基本达标:考核得分60分—74分。

不达标:考核得分59分以下。

本地区内凡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1起以上或较大突发事件3起以上,一律取消评选优秀等级资格;因应急管理工作不力或出现重大失误,被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考核结果按不达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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