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方案】静海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06 09:10:10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构建静海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全区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方案】静海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文化方案】静海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静海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全区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的通知》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参与,加快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巩固基层文化阵地。

2.坚持多方参与。履行政府保障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以广大城乡居民、单位职工、在校学生等为服务对象,激发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引入市场机制,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培育和引导居民文化消费需求。

3.坚持统筹协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部门协作机制,打破行业壁垒,促进文体结合、文教结合、文旅结合、文商结合,努力实现政策制定协同化、资源配置最优化、服务管理集约化。

4.坚持效能优先。建立完善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坚持重心下移,加大基层资源投入,推进内容创新、手段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三)总体目标

2020年,静海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权益更为均等,公共文化服务各项指标位于全市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1.推动城乡公共文化一体化发展。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拓展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服务“ 三农” 内容,加大对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推进“ 三农” 出版物出版发行、广播电视涉农节目制作和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现静海区公共图书馆与市区公共图书馆的图书通借通还,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加强对农家书屋的统筹管理,大力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特别是农村延伸,着力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城乡联建“结对子”、“种文化”,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增强农村基层文化活力。

2.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少数民族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的歌咏、书法、绘画、朗诵、音乐、舞蹈、戏曲等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演展和科技普及活动。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和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片、戏曲工作。将定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文化设施、盲人读物以及手语解说等专门服务,开发视听读物,建设有声图书馆,鼓励和支持电视台增加手语节目或加配字幕。加快将外来务工人员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城市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外来务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需求,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加大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探索实施文化低保工程。

3.建立静海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围绕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供给能力,明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以及应具备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条件和乡镇政府的保障责任,参照国家及天津市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静海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提高具体指标。

4.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等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学习,结合静海区实际,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强村(社区)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统筹建设一批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以及社区大学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二)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

5.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统筹考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多样化文化需求,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扩大和提升文化消费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挖掘特色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旅游休闲等产业,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文化消费需求。

6.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捐资或独资兴建公益性文化设施;以冠名资助、合作举办、出资协办、参与承办、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重大公益性文化活动;参与文艺创作生产,参加各级政府举办的重大文化艺术评奖活动;兴办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特色传统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习、展示和传承基地。鼓励有自主品牌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技术研发和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搭建运营。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等。

7.强化政府对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支持。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依照《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财政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各类公益性文化机构、社会力量和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公办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城市公共文化广场等公益性文化设施,要积极主动为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民办文化艺术组织举办的公益文化活动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公共文化单位可探索社会化运营,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

8.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制定完善关于文化类社会组织的规章,明确功能定位,加强引导、扶持和管理。鼓励有专业知识、服务技能和管理能力的文化人才、管理人才创办文化服务机构,鼓励公益文化骨干机构发起组建行业协会,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服务队伍组建专业文化服务组织,鼓励专业性文化服务机构来静海发展。加快推进文化类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科学制定鼓励政策,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优化管理服务,加快职能转变,推广购买服务,扶持各类文化类社会组织从无到有、由弱到强,逐步迈上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之路。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运营绩效评估和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

9.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完善文化志愿者选拔招募、服务管理和激励保障机制,将静海区文化志愿者的注册登记、服务记录、活动开展、嘉许回馈纳入天津市志愿服务管理系统。创新服务内容、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探索具有静海地方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鼓励专家学者、艺术家、优秀运动员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提高社会影响力。推动文化志愿服务机构、文化类社会组织、各类社会力量、专业艺术院团等建立志愿服务下基层制度,广泛开展送演出下基层等活动。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10.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完善保障机制,健全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建立服务公示制度。不断扩大免费开放范围,鼓励文物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面向群众定期免费开放。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以行业联盟等形式,开展馆际合作,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双向互动功能,为各部门便民服务提供窗口和平台。

11.丰富优秀文化产品供给。充分利用国家艺术、出版等基金,积极发挥市、区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建立群众文艺精品创作制度体系,巩固群众文艺创作的良好势头。通过开展作品研讨、经验交流、文艺精品巡演等活动,发挥群众文艺精品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大对民间文化扶持力度,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进戏曲等优秀文化艺术的普及推广,进一步做好优秀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和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项目。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加强知识产权审核和版权保护,防止侵权或盗版产品进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大力发展公益广告,有效推广公益慈善理念。

12.繁荣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实施优秀出版物推荐制度,推进阅读大众化、家庭化和生活化。大力加强阅读平台建设,整合出版、发行、零售以及区图书馆、农家书屋等资源,运用网络化、数字化等现代技术手段,形成阅读氛围,建设书香静海。积极开展文明健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科普示范社区、科学文明家庭建设,促进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治等文化活动的开展。创新活动载体,以富有时代感的内容形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打造国家级和市级精品活动,形成静海区文化名片。组织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推进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评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实施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项目,打造一批文化强镇强村。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成立读书会、合唱队、舞蹈队等群众文化活动团队。通过组织示范性展演等形式,为民间文化队伍和群众文化爱好者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促进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积极推进社区文化、乡土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旅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支持群众文化走出去,开展群众文化对外交流,形成区域间多层次的文化交流格局。

(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13.加大文化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作用,将公共文化科技创新纳入科技发展专项规划。落实《天津市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公共文化机构、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合作开展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成果及时申请专利;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手段、提高效能;打造文化科技融合发展聚集区;建立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关键要素支撑体系。

14.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程。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数字图书馆博物馆推广、基于移动终端的数字文化馆和数字非遗、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加强静海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建设,整合文化遗产、群众文艺创作、民间文艺社团、民间文化技艺等特色数字化资源,建设分布式资源库群,提高资源供给能力。加强公共文化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探索搭建覆盖全区公益性文化单位的“ 一站式” 管理信息平台。推进数字文化资源在智能社区中的应用,为群众提供多渠道、可选择、便利化的基本文化服务。

15.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高度重视信息网络技术条件下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传播体系。灵活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加强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站)、监测台(站)建设,加快推进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建设,努力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推进数字出版,构建数字出版物传播平台。实施国家和地方应急广播工程,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

(五)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6.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立足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建立静海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发挥基层党委和政府作用,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17.继续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按照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创新运行机制,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和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加强和改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8.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发挥村(社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推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推广居民、村民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制,引导社区居民和村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维护群众的文化选择权、参与权和自主权。调动驻村(社区)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力量,统筹资源,共同参与基层文化的管理和服务,形成多元联动格局。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基层社区服务网格进行管理,推进社区文化志愿服务,培育城乡社区互助文化,营造社区和谐环境。

19.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以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为基础,以效能为导向,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纳入乡镇政府考核指标。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评估考核,提高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研究制定群众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静海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区文化广播电视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编办、政府办信息中心、发改委、工业经委、教育局、科委、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分局、房管局、建委、农委、文化广播电视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商务委(旅游局)、体育局、法制办、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建立长效协调机制,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本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任务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

(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实施标准科学测算所需经费,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区级财政要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着力支持镇、村、社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基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落实现行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绩效评价。

(三)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培养一批具有现代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公共文化管理者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对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进行动态调整。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体活动中心)每站配备1 - 2 名工作人员,规模较大的乡镇(小城镇、中心镇)适当增加。村(社区)设置公共财政补贴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岗位。将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稳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加强基层乡土文化人才建设。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四)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加快制定地方性公共文化服务法规,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制化水平。加快推进《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进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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