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印发鞍山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鞍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台安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印发鞍山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鞍国土资发〔2015〕25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我县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特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划定依据与工作基础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应按照《通知》提出的任务与要求,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运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全县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在已有划定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切实执行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要求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土地管理法》。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若干意见》(2014年中央1号文件)。
4.《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5.《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开展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8号)。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厅函〔2013〕1078号)。
9.《关于印发基本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1〕49号)。
10.《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二)工作依据
1.已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已划定基本农田相关的图件、表册、数据库及文字等资料。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2012年度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包括图件资料和数据资料。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经批准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县、镇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涉及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有关成果和审批资料;涉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各级土地整治规划成果和项目验收资料。
4.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价等成果。最新的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价的相关图件、数据库及文本说明等成果。
5.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最新的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的相关图件、数据库及文本说明等成果。
二、划定要求
在已有划定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城镇由大到小、空间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将《通知》确定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耕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质量有提高、数量不减少。
(一)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1.城镇周边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本县平均水平以上的现有耕地。
2.交通沿线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本县平均水平以上的现有耕地。
3.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其他应当划为和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但尚未划入的耕地。
(二)可以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1.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中计划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
2.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监测和评价认定的遭受严重污染无法治理的耕地;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耕地。
在划定过程中,发现现状基本农田中,有不符合划定要求的设施农用地、建设用地(含违法用地)、未利用地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要予以划出,并补充划定质量符合要求的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依法依规批准修编或调整,各地不得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之机,擅自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将现状基本农田中的耕地划出。
三、组织领导
依据《通知》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台安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副县级干部高伟担任组长,县国土局、县农经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台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八角台新城管委会、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城建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各镇场、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研究解决划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镇场、街道办事处依据县领导小组组织成员构成情况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机构人员经费,部署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相关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县级层面
县国土局、农经局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宏观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各镇场、街道办事处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潜力的分析评估、任务下达等工作;指导各镇场、街道办事处编制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镇场、街道办事处层面
各镇场、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和国土、农经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对本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重点负责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户,上图入库等具体工作。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抓紧开展台安县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县国土局、农经局要密切配合,依据上级下达的初步任务,充分运用最新的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和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等成果,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抓紧开展调查摸底、核实举证,要确保城镇周边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按照核实举证结果数据汇交要求形成的报告和电子数据,按照工作部署时间要求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县国土局、农经局要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按照《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工作,确保按照上级时间要求全面完成我县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的工作。
1.调查摸底。以最新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和地力评价成果等为基础,采取内业分析和外业调查的方式,由县国土局、农经局负责分析评估县城周边(含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未划为基本农田的现有耕地分布、数量、质量和集中连片度等,综合每个镇场、街道办事处的实际情况,提出城镇周边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初步任务。
2.核实举证。各镇场、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当地国土、农经、城建等有关部门开展上级下达的我县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的调查核实。对不能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镇场、街道办事处周边、交通沿线耕地,有关镇场、街道办事处要向上级说明原因,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土资发〔2014〕128号和国土资厅发〔2015〕14号文件要求提供可划及不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核实举证材料。
3.论证核定。我县城镇周边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初步任务核实举证情况经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审核后按工作时间要求及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4.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具体工作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国土局、农经局组织实施。各镇场、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保面积、质量、地类、位置及管理信息完整、准确,符合要求。
(二)同步开展其他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县国土局、农经局要参照国土部、农业部对106个重点城镇周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初步任务的分析评估方法和核实举证要求,开展所辖的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同时,指导督促各镇场、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按照上述工作方法,推动所辖的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确保城镇周边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县国土局、农经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确定的数据汇交方式和格式要求,逐级统计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和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下发、地方核实举证、任务核定下达等情况,于2015年11月15日前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
(三)统筹做好城镇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各镇场、街道办事处国土、农经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统筹安排、通力合作,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扎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协同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前,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按照上级核定下达的任务和要求,先行完成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确保城镇周边、交通沿线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未按按照要求完成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审批(备案)不予受理;规划调整完善后,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依照空间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等别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时划定城镇周边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确保调整完善后规划确定的县域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全部上图入库、落地到户。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与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同步推进,进一步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城镇用地空间的刚性约束,切实发挥永久基本农田对优化城镇空间形态的促进作用。
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责任。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考核工作。各镇场、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扎实组织实施,确保2016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县永久基本农田的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逐级备案到国土部、农业部。
推荐访问:台安县 划定 工作方案 【农业方案】台安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