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意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实施意见

时间:2023-06-06 13:40:08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鞍政办发〔2015〕92号),进一步提升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意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府办意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

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鞍政办发〔201592号),进一步提升全县电子政务整体发展水平,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进我县电子政务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2017年底前,依托省、市两级数据中心,全县基础和公共信息资源基本实现整合共享,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建设全县统一规范的电子政务内、外网体系,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重点推进政府系统共性应用建设,对政府决策的支撑保障能力明显提升;通过建设规范统一、安全可靠的安全管控和运维管理体系,确保重要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政府履职和服务人民群众需求,围绕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不断提高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以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为重点,注重支撑部门履行职能,提高政务效能,有效解决社会问题。

2.坚持统筹协调。加强顶层设计,理顺体制机制,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开放。以省市两级政府数据中心为基础,实行集约化建设,提高硬件和系统软件的集约化程度;在基础信息库、数据交换和共享等共性应用支撑上,实现统一设计、统一软件、统一技术和接口规范,提高共性应用支撑的集约化程度;在系统维护和运营上,实行统一维护,优质运营,降低成本,提高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和资金使用效能。

3.坚持改革创新。探索电子政务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应用、新模式。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借助政务微信、政务APP、自助服务一体机、公众服务“一卡通”等多样化的服务形态构成新应用。

4.坚持安全可控。落实国家信息安全战略,推进系统分级和等级保护,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落实责任机制,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和保护个人信息的力度,加强要害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确保安全可控,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二、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三)加快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按时完成县电子政务内网县级网络结点及部门接入点建设。严格按照《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审批管理规定》要求,对岫岩满族自治县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县级网络结点通过网络安全保密测评审批后,接入市级网络结点;县直部门要加快推进本部门电子政务内网建设,通过网络安全保密测评审批后,接入县级网络结点。组织开展内网网站群等内网应用建设,满足全县开展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等业务需要。

(四)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依托县电子政务外网的基础网络资源,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和业务应用建设,扩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2017年底前实现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外网横向互联、纵向互通。

三、大力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

(五)县级数据中心。县级政府及各部门原则上不建数据中心,已建成的政府部门数据中心要保持稳定运行,有托管需求或缺乏管理能力的可逐步整合至本级或上级政府数据中心,未建设数据中心的县政府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利用本级或上级政府数据中心资源,逐步实现各领域政务信息系统整体部署和共建共用。重要政府数据在省级灾备中心实现备份,不再独立建设灾备中心,已建成的可继续使用。

(六)加快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开放利用。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开放利用是电子政务建设重点,其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建设县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提供保障。二是以推进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为重点,推动基础信息资源库分别在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上的部署,加强对本级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等相关基础信息资源的汇集整合和共享交换。三是梳理信息共享需求,明确共享信息的有效需求和提供方式,研究制定信息共享流程、标准及部门责任,建立政府信息共享机制;各数据中心要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政务信息共享目录体系、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和政务信息开放目录体系,为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提供制度保障。四是围绕网上审批、决策信息服务等重点应用,开展基础信息资源应用试点,逐步扩大政府数据内部使用和社会化利用范围。

四、充分发挥政务应用的支撑保障作用

(七)提高决策服务水平。围绕县政府决策需要,充分整合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信息资源,建设县情动态数据库。以建设决策支持信息系统为抓手,开展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和评估研判,提供更加及时高效的信息获取方式和展现形式,为县政府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提供有力支持,不断提升信息保障和辅助决策水平。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的网络化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等,加快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建设,加强政府与公众沟通交流,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制定的响应速度,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参与建设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系统,为政府召开视频会议、指挥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等工作提供保障,提高处置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八)强化权力运行监管。建设权力清单库、责任清单库、负面清单库。实现行政权力动态管理,有效规范和监督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程序,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县政府各部门的审批事项(涉密事项除外)、服务事项、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推进电子监察与网上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深度融合,对审批业务、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实施全天候监督、全流程监察,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九)进一步提升政府内部办公效率。推进县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和应用,已建办公系统的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统一标准与县政府协同办公系统进行对接;未建办公系统的县政府各部门,原则上不另行建设,统一使用县政府协同办公系统,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统一的协同办公应用系统,实现政府系统主体办公应用全覆盖。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文件密级标志等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完善公文办理、信息采编、会议组织、值班管理、督查督办等功能,实现公文、信息、简报等电子文件的上传下达和横向传递。积极探索移动办公应用建设,针对政府系统办公需求开发手机客户端,实现随时随地办公。

(十)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促进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和服务资源整合,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县政府各部门要以“惠民”、“兴业”,解决本地区社会和经济问题为政务目标,在社保、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社区服务等领域选择适合自身的服务项目,建立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微信、APP、市民主页、政务服务一体机等多种形式拓宽服务渠道,下沉服务窗口,把服务落到实处。按照外网网站平台统一规范,加强各单位网站整合、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快推进县级以下政府网站纳入统一平台工作。通过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公共服务等功能,逐步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政府服务模式,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五、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十一)进一步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各乡镇(区)政府及部门,要严格按照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要求,加强政务内网、外网的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包括:按规定时限完成系统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机构职责和人员责任,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技术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网络使用、管理和运维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增强安全保密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十二)建立完善运维监管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网络运行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数据备份等工作体系和运维机制。加强运维队伍建设,整合现有力量,探索利用社会专业机构,建立政府和专业机构共同组成运维机构的机制体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多层次、全方位运维保障,加强对重要网络、应用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

(十三)推进安全可靠产品应用。加强安全可靠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电子政务网络及关键业务系统要采用安全可靠产品。

六、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府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统筹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包括网络建设、平台建设、应用建设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指导、推进、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和各单位拟新建或改扩建电子政务项目进行审核、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区)、各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机构和工作人员,形成上下贯通、职责清晰、运转顺畅的管理机制。

(十五)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打造业务熟、技术精、素质高的专业化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和服务队伍。理顺外包服务关系,严格审查服务单位业务资质,全面考查服务能力、人员素质,划清自主运行和外包服务关系,细化服务内容,明确服务要求,建立科学、顺畅、高效的服务保障机制。将电子政务运用能力纳入公务员培训体系。

(十六)统筹安排使用资金。积极支持电子政务协调发展,为电子政务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整合现有电子政务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实施有效监管,提高集约化程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电子政务考核评价体系,引导电子政务健康发展。从成本效益、应用效果、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等方面设计评估指标,采取自我评估、社会评议、督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重点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行专项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系统运维和后期建设投资的重要参考,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

各乡镇(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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