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的报告区安监局:对照区府办《关于印发涪陵区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6〕87号)要求,我局已完成相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目标任务,现将今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报告】重庆市涪陵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告(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报送2016年安全生产
工作总结的报告
区安监局:
对照区府办《关于印发涪陵区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6〕87号)要求,我局已完成相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目标任务,现将今年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区政府与我局签订的《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明确我局的工作目标任务有3项,包括安全事故控制指标、重点任务完成和目标责任专项工作2项任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一)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后面另有专题报告)
(三)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有2项,已全部完成。
1.完成了应急救援演练任务。于2016年5月18日在新城区石大雷隧道路段开展了石大雷隧道高切坡滑坡应急救援演练。并及时将演练总结、方案、脚本、图片等相关资料抄送区应急办和安监局。
2.加强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印发了《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涪州行活动方案》。二是切实开展了安全培训。6月7日,我局开展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培训,局属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科长、市政外包企业(施工企业、保洁公司、绿化养护企业、清漂企业)及园林绿化外包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科长(或安全员)共计60余人参加了培训。7月1日至7月2日,组织新城区环卫工人约180人开展了《环卫作业安全》培训。三是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了区安监局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知识竞赛,共计128人参赛,有10人获奖。四是共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标图2幅,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制作各类型标志牌40余块。
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我局把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纲,按照其明确的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狠抓任务落实。及时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了“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权责一致,并将重心下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直至明确到各队(科、生产班组),落实到具体的生产岗位和工作人员,形成层层负有安全责任、人人进入安全监管、纵横覆盖、上下联动的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一是落实了“一岗双责”责任制。我局印发了《涪陵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涪市政党委发〔2015〕1号)文件,并印制成《涪陵区市政园林系统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资料汇编》90份,分发给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科室人员,切实落实了“一岗双责”责任制。局长每两月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每月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局领导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落实了“三个必须”。我局印发了《涪陵区市政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办法》(涪市政发〔2015〕34号)和《涪陵区市政行业特殊时段安全工作规范》(涪市政发〔2015〕33号)文件,切实落实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三是落实了监督检查计划。我局印发了《2016年市政园林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计划》(涪市政发〔2016〕5号)文件,明确了局领导、各业务科室2016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计划,检查前列出了现场检查重点。今年,已按检查计划和现场检查重点全部落实完毕。四是落实了汛期高温安全监管措施。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市政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涪市政发〔2016〕17号),成立了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还于4月27日召开了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我局根据自身实际,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始终坚持 “六个不动摇”。第一,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工作例会不动摇。通过例会,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行业标准;分析、研究、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面临的困难、问题;总结检查上季度工作,安排部署下季度任务。第二,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不动摇。局(处)长在保证每季度亲自参加安全工作会议的基础上,每逢办公会必讲安全生产,下基层必过问安全生产,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第三,坚持把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不动摇。各单位在每年年初谋划好新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基础上,每个月都要列出安全工作清单,照单逐一狠抓落实。使之同业务工作一道,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落实一项、检查一项、验收一项。第四,坚持深入基层检查督导不动摇。每项安全工作任务部署后,单位领导,尤其是“一把手”深入基层、亲临市政建设工地、作业现场等进行检查,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导,促进隐患整治、岗位值守、基础台账建立以及信息报送等工作的落实。第五,坚持计划落实专人、专项资金不动摇。系统各单位,不但在每年都要调整充实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而且,在每年年初,都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人力保障和经费保障。第六,坚持奖惩并举不动摇。今年,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拿出专项资金,根据局属各单位年终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全年工作情况实施奖惩,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事故责任人员进行严格的责任究追。
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按时按要求参加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区安办组织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了会议精神,每季度召开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按时参加上级及区安委会举办的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时上报各类资料、统计报表等,无一遗漏,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台帐》、《经费台帐》、《月计划台帐》、《应急装备物资台帐》等基础台帐和相关制度;三是配备了安全监管人员和装备,落实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四是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
四、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区府办《关于印发涪陵区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6〕87号)中,涉及由我局牵头完成的重点任务有8项(分别是87号文件中第1、2、4、5、25、30、32、36项)。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关于第1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对下属单位进行考核并予以奖惩”任务完成情况。今年,我局印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市政园林管理系统二〇一六年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奖惩办法》,对下属单位进行考核奖惩。
(二)关于第2项“行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主持召开或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研究安全生产的会议不少于1次”任务完成情况。我局领导已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季度例会4次。
(三)关于第4项“区级行业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任务完成情况。我局已开展化粪池、“两防”、弃土场、消防、大排查大整治督查,共5次。
(四)关于第5项“每季度向区政府安委会报告1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我局已于第1季度末、第2季度末、第3季度末和第4季度末分别向区政府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五)关于第25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三部曲工作,做到三有:检查有专家、执法有处罚、整改有结果”任务完成情况。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了安全检查,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了隐患整治。今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5次,发现大小安全隐患142个,共投入隐患整改资金113.8万元组织及时整改142个,隐患整治率达100%。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100%,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按期上报率达100%,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安全隐患。
一是路、桥方面,投入65.1万元,对城区3座桥梁1座地通进行了定期安全检测和整治了20个安全隐患:投入30万元对城区4座(沙溪沟大桥、通江路桥、磨盘沟大桥、希望小学地通)桥梁、地通进行了定期安全检测;投入35.1万元整治了城区坑洼破损路面、大桥破损伸缩缝、车行道破损护栏、破损交通指示牌等20个安全隐患。
二是环卫设施方面,投入资金5万元,整治了2个安全隐患:采取及时清掏、增安排气管、改造化粪池等方式整治了黎明路公厕、汽车站公厕化粪池可燃气体浓度超标安全隐患。
三是园林及游乐设施方面,投入资金24.6万元,对6个隐患进行了整治:更换了广场喷泉破损护栏;整改了堡子城公园一角路面沉陷隐患;整改广场办公室屋面漏雨隐患;整改广场长亭塌陷、花台及地砖爆裂隐患;整改了两江广场地砖爆裂隐患;整改了广场破损座椅隐患。
四是照明灯饰设施方面,投入资金3.5万元,对78个大小隐患进行了整治:及时拆除更换城区损毁的灯杆、线路、灯管、灯罩、路灯井盖、配电箱等78处。
五是加强车辆方面的维修,投入资金2.1万元,对22个隐患进行了整治:维修车辆渝GFH506、渝GFH507两次、渝GFH509。
六是新城区主次干道市政设施方面,投入资金11.5万元,对11个隐患进行了整治:整修盘龙路江森电池厂等5处破损路面;整修CBD门口道路中间破损路面;对太乙路瓶盖厂门口树木过高遮挡交通信号灯隐患进行了修枝整改;对聚龙大道仓兴达门口绿化带上的电线隐患进行了整改;对星海湖公厕化粪池可燃气体浓度超标隐患进行了整改;对站前大道安全隔离柱损坏隐患进行了整改;对新城区损坏配电箱进行了修复。
七是水域环卫方面,投入资金2万元,对3个隐患进行了整治:更换了水域环卫3号船防水插座;水域环卫11号船空仓加装了透气管;水域环卫11号船燃油仓加装了防火透气头。
(六)关于第30项“建立应急管理、应急指挥、战斗救援三支队伍,区级层面配备不少于2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职人员,建立1支6—8人的直属指挥队伍,至少建立1支专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战斗队伍”任务完成情况。我局加强了保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我局组建了市政应急救援保障队伍,成立了7支应急救援保障分队,即:市政处应急救援保障分队、环卫处应急救援保障分队、园林处应急救援保障分队、照明处应急救援保障分队、水域处应急救援保障分队、自来水公司应急救援保障分队、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公司应急救援保障分队。各保障分队下设行动小组,共计25个,专兼职人员约140人,具体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各保障分队职责分工明确。我局设有安全督查科,配备有3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
(七)关于第32项“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十进活动和宣传平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此项任务已完成,在前面专项工作第2项中有详细阐述。
(八)关于第36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迟报、漏报”任务完成情况。我局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无迟报、漏报情况发生。
五、自查评估情况
根据我局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区府办87号文件相关规定衡量,自我评估应获105分。分项评估如下:
(一)事故控制指标未突破区政府下达我局的控制指标,未发生生产安全亡人责任事故,得40分;
(二)完成了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得40分;
(三)完成了《目标责任书》中所列专项工作,得10分;
(四)日常工作开展符合上级要求,得10分;
(五)按照下达的生产经营性死亡控制指标数,结余1人加5分;
(六)无相关文件规定的否决事项和应扣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