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清明节将至,扫墓祭祀、春耕备耕、郊游踏青等活动集中,野外用火行为势必增多,火源管控难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衢州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通知(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衢州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
清明节将至,扫墓祭祀、春耕备耕、郊游踏青等活动集中,野外用火行为势必增多,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为打赢今年森林消防春季攻坚战,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3月20日至21日,全国召开了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统筹做好森林草原防火、脱贫攻坚、农田水利建设和防汛抗旱等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良好开局。汪洋副总理作重要讲话,强调要切实可行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坚决落实防火责任、防火宣传、监测预警、火源管控、物资准备“五个强化”,坚决避免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就认真贯彻会议特别是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3月23日,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召开了全省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部署会,俞坚副厅长要求明确责任抓落实、宣传教育抓落实、严控火源抓落实、建强队伍抓落实、依法治火抓落实、指挥调度抓落实。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全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认真分析形势,全面落实责任。今年以来,全市森林消防工作总体平稳,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分析形势,补齐短板,特别要总结吸取春节森林消防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前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确保森林消防责任落到实处,尤其要突出村级组织的责任落实,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按照年度森林消防宣传工作计划,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各类森林消防宣传活动,深入到乡镇、村庄、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在重点林区、重点路段、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和刷新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要大造舆论,着力营造“森林消防,人人有责”、“文明祭祀、从我做起”的氛围,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消防意识。
四、开展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理。清明节前,要组织开展森林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落实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清明节期间,要督促乡(镇)、街道、村级组织对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段、路口、山头进行不间断巡查,严防死守,从源头上控制火源进山,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对擅自野外违章用火人员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必要时,提请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
五、科学组织扑救,确保人身安全。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放在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一旦发生火灾,有关领导要亲自到一线指挥扑救工作,全力降低森林火灾损失。清明节期间,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布防,集中待命,确保一有火灾,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扑救森林火灾。节前对所有队伍的扑火机具进行一次全面点验检测,确保数量充足、质量可靠、性能良好。
六、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缺岗现象。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火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全市4月2日至4月10日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6时30分前向市森林消防办值班室报告(电话:3086119,传真:3086216)。清明节期间,市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衢州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