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意见】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

时间:2023-06-06 20:00:08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合作备忘录(2016—2023)》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与我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气象意见】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气象意见】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气象

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合作备忘录(20162020)》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与我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84号),加快推进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瞄准世界先进水平,突出中国特色和广东风格,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科学管理,大力发展智慧气象,进一步增强气象在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确保肇庆到2020年建成过硬的、经得起检验的气象现代化,为肇庆实现追赶型发展,加快建设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加大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聚集和激励气象科技创新人才,破解业务核心技术释用难题。

——坚持质量引领。以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为目标,继续在预测预报业务和公共服务模式的精准、精确、精细上下功夫,提升气象服务保障民生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重点突破。牢固树立防灾减灾红线意识,加强西江流域气象灾害和生态气象监测预警,提高公共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能力。

——坚持广泛覆盖。大力发展智慧气象,积极拓展气象服务的宽度和深度,提升部门共建共享程度,使气象工作更深入、更紧密融入肇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总体目标

2020年,全市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居全省前列,部分领域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其中,天空地一体化综合气象监测系统全面建成,气象探测自动化程度达90%以上,基本公共气象服务覆盖率达98%以上,实现城乡均等化,全市100%家庭可自助利用一种以上渠道获取气象公共服务;气象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下降到0.3%以下。“十三五”期间,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年平均数,比“十二五”时期年平均数下降10%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加快推进“平安西江”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建设西江流域气象综合监测基地,将肇庆多普勒天气雷达改造升级成双偏振天气雷达,完善西江流域洪涝、航运气象监测站网布点,提高西江流域气象灾害综合监测能力;建设西江(肇庆段)航运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和洪涝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平台,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指挥决策辅助系统,全面提升肇庆江河流域防灾减灾能力。气象部门积极做好与广东省“平安海洋”气象保障工程的配套衔接,各级财政、国土、水利、三防、水文、海事、通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源。

(二)推进生态文明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建设生态气象、农业气象、旅游气象、交通气象、大气成分及大气污染物扩散气象监测体系,开发数据应用和预警服务系统,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能力;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提升科学有效利用空中云水资源的能力;建设肇庆(高要)气象防灾减灾教育体验基地(生态气象科普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和公众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提高气象防灾自救能力和公众科学素养。各级财政、国土、规划、建设、农业、交通、旅游、环保、气象等部门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划的前提下要优先保障工程建设用地和相关资源使用。

(三)建设“互联网+气象服务”工程。构建“智慧气象”,推动气象云和农口云相融合,把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真正用到灾害防御链条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样、个性、互动、精细、智能、专业的气象服务。市气象局要积极争取省气象局的大力支持,制订落实《广东“互联网+气象服务”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市发改、经信、财政、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在项目立项、技术支撑、资金投入、数据应用等方面按照现行政策给予支持,建立各部门融合共享、快速联动响应的气象灾害防御业务平台,深化气象大数据在各行各业中的创新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加强与广东省气象局的合作,建立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局市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统筹落实各项重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各地要参照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加快本地气象现代化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气象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在项目立项、规划许可、资金保障、建设施工等方面给予大力协助和支持。

(二)完善国家与地方气象事业协调发展机制。发挥“双重管理”气象优势,落实与气象事权相适应的支出责任,建立更加稳定持续的气象保障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要求落实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按进度落实配套投资,保障工程建设。各级财政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继续大力支持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健全气象现代化建设财政投入机制,将明确应由地方政府负担的防雷减灾委托技术服务、气象设施维护、业务运行、地方津补贴及医疗、住房、养老等经费按规定纳入地方同级部门预算。继续加强地方气象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工作责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充实人员力量,满足业务岗位需求,做到职责与任务相适配。

(三)提升气象法治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气象制度体系建设,促进气象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的规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提升气象法治水平。按照《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时修订《肇庆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肇庆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地要着力落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衔接、气象灾害应急演练等制度。强化对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发布、刊播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将恶劣天气下停工、停课制度落到实处。

(四)健全科技人才支撑机制。科技和人才管理部门要在气象科技项目立项、资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将气象人才引进工作纳入我市各级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计划,创造条件大力引进创新型气象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省影响力的气象科技创新型人才和“首席专家”,提升我市气象创新能力水平。

(五)强化督促考评工作。市气象局要抓紧研究制订印发《肇庆市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肇庆市全面实现气象现代化考核评价办法(20162020年)》,发挥气象现代化指标的目标导向、检测诊断和考核评价功能,定期考核通报目标完成情况,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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