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近年来,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迅猛发展,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有关的产业规划,为加大对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电子商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肇庆市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市加快电子商务产业
发展实施方案
近年来,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迅猛发展,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有关的产业规划,为加大对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电子商务发展形势
(一)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意义
1. 电子商务有利于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电子商务具有全天候、全方位和零距离等特点,并渗透到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实体经济活动各个环节,极大的改变了传统经营模式,影响了企业生产组织形态,推动着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动力,对促进我市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提升综合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 电子商务有利于我市企业开拓市场。电子商务提高了传统产业的商业半径,使交易和服务等经济活动像实体产品一样进行流通,有效扩大了市场空间。依托电子商务,生产商直接构建零售终端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大大缩减流通环节,进一步降低中间商、物流等交易成本,从而有力地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的流动,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制约因素,降低交易成本,推动我市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3. 电子商务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子商务交易是基于高度信用的交易模式,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重要体现。交易过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控制、责任可追究,有利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此外,电子商务在品牌培育、节能减排、创造就业、支持创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肇庆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基础
1.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市先后投入5亿多元建设宽带网络,建成以光纤通信为主,数字微波为辅的大容量、高速率,安全、可靠的通信传输网络。目前,全市城域网络出口总带宽达290G,光纤总长度达5.67万公里,实现光纤覆盖95%以上城市小区和商业楼宇,光纤100%到行政村,3G/4G基站覆盖全市各县城(市区)、工业园区和行政村,手机用户达343.8万户,肇庆市宽带用户达到62.4万户。2014年底,我市光纤入户率达到17.47%,互联网普及率预计可达到62.4%以上。网络通信设施的完善,为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快速发展。随着国家大力推进两化融合、电子商务与信息消费建设,肇庆市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电子商务的便利和好处,从自建网站进行产品发布、网上交易,发展到自建平台或利用第三方服务平台开展网上购销活动。2014年1-12月我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网上零售额1.08亿元,同比增长170.4%,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0.19%。
3.电子商务服务与物流支撑体系建设逐步完善。随着肇庆市电子商务应用模式日趋多样化,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出现了以肇庆便民网、肇庆同城购、企联网等为代表的一批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便利、生活旅游、互动空间和居家养老、公益等服务。拥有165家电子商务服务商,促使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在网上顺畅地流动。在电商物流配套方面,建成与电商可配套的怀集粤西物流中心、高要的现代化农业综合物流园区以及端州、大旺现代化物流园区、华南智慧城等物流集聚区。中海、顺丰、圆通等几十家全国性物流与快递公司陆续进入肇庆市场。
4.产业基础不断加强。2014年,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32.42亿元,增长14.3%,增速居珠三角首位,工业规模效益不断上新水平。金属加工产业成为首个年产值超千亿元的主导产业集群。重大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粤桂合作特别实验区被列入国家《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发展总体规划已获省批复并实施,肇庆高新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肇庆新区城市总体规划获省批复。三个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27.18亿元,增长22.24%。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充分认识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强化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扶持、人才引育、重点工程、重点集聚区、环境优化等方面的引导作用。遵循市场规律,发挥企业在电子商务市场运作中的主体作用,努力营造和完善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2.普及应用,突出特色。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在制造业、商贸流通业和农业的普及应用,推动电子商务和传统产业融合,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创新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发展具有我市特色的电子商务产业。
3.扶优扶强,集聚发展。坚持龙头带动与整体提升相结合、招商引资与自主培育相结合,集中力量打造具有全省影响力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科学布局建设一批省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引导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整体提升我市电子商务核心竞争力。
4.夯实基础,示范带动。立足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着力突破电子商务发展的薄弱环节,狠抓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带动工程,多方位推广电子商务创新模式与典型经验,提升电子商务的社会关注度,努力营造互利共赢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明显扩大,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电子商务应用气氛浓厚、保障体系健全、技术服务完善的格局基本形成。支柱特色产业和大型骨干企业应用能力明显增强,中小企业普及率大幅提升,电子商务服务业快速发展,县域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等新形态加快发展,专业人才队伍日益壮大,电子商务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
具体目标:到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20亿元以上,力争年交易额达到10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有2家,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有3个。到2017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00亿元以上,力争年交易额达到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有3、2、1家,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有9个。到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90亿元,年增长率达20%;网络零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20%;全市互联网普及率达70%以上,光纤入户率达45%以上,无线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电子商务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培育引进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力争年交易额达到100亿元电子商务企业有1家,年交易额达到50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有2家以上;形成若干个有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集聚基地;争取申请成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逐步形成较完善的电子商务政策,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管理体制和机制。
三、肇庆市电子商务发展主要工作
(一)加快推广电子商务理念,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大电子商务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引导肇庆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提高全社会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支持省、市电子商务协会、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电子商务企业联合组织开展的电子商务发展相关论坛、电子商务行业博览会等各种宣传活动。加大力度打击电子商务违法行为、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市商务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等参与)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电子商务产业链
1.集中力量引进一批国内外百强电子商务企业特别是总部型电子商务企业落户。建立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库,加强对重点电子商务企业、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依托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支持重点行业、特色产业、专业市场、跨境贸易等领域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升肇庆在电子商务产业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等参与)
2.推进物流仓储配送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物流园区,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物流信息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电商仓储配送中心。以县(市、区)为节点,辐射城镇及中心村,构建“网格式”物流配送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的融合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等参与)
3.大力推进支付认证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多元化第三方支付体系,促进建立由网上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以及其它支付渠道构成的电子商务综合支付体系,大力扶持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服务企业发展。(市金融局牵头,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等参与)
4.加大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培育力度。通过政策支持、兼并联合、企业上市等多种方式,强化对本地优势电子商务企业的扶持培育,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加快电子商务产业集群集聚成型,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品牌企业。(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等参与)
(三)加快电子商务应用,打造重大平台和重点产业
1.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重大平台。着力打造一批有区域影响力的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和行业交易平台,支持市内大型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延伸服务功能和内容。依托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提升发展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推进现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向信息流、商流、物流和资金流综合服务发展。进一步整合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的资源,重点在玉器、五金、端砚、农副产品和日用消费品等领域培育一批集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于一体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建设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支持有条件的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开展大宗商品网上现货交易,建成一批以商品交易为核心、现代物流为支撑、金融及信息等配套服务为保障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平台。(市商务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农业局等参与)
2.推动重点行业上网触电。促进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推动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重点引进国内行业领先电子商务平台,与本地企业合作建立特色农产品销售专区。加强“农超对接”信息化建设,探索“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的经营模式,促进农村市场网络销售发展。以旅游业为基础发展服务电子商务应用。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依托电商平台整合全市旅游景点信息,打造综合旅游信息平台。整合全市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等服务企业信息,为旅客提供集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于一体的休闲娱乐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县域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动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运用模式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工业产业综合竞争力。(市商务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等参与)
3.推动专业镇发展电子商务。以B2B电子商务平台为核心,培育黄岗端砚、睦岗电子元器件、金利五金、金渡压铸、四会玉器、德庆贡柑等建立专业镇电子商务平台,推动专业镇内高品质生产厂商加入专业镇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本地制造业快速发展,鼓励各大产业园区成立电子商务中心,帮助园区企业建立统一网上销售平台。支持园区企业建立O2O电子商务模式,支持制造企业通过国内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开设销售专区,提升电子商务在产业链的应用水平。培育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并逐步与外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接。〔市经济信息化局牵头,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等参与〕
4.加快发展网络零售业。稳步发展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扩大网络零售商品和服务种类,推动服装、家纺、家电、数码、家居、母婴用品、土特产等商品进行网上销售。大力发展专业化网络零售业,重点支持建设销售特定商品或针对特定消费人群的专业化网络零售平台。支持传统商贸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进一步发展集电子商务、电话订购和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鼓励日用消费品交易市场经营户依托第三方零售平台开展网上销售,推进传统零售业与网络零售有机接轨。(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四)加大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电商园区发展水平
1.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共建机制,每年规划建设并认定一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集聚基地。加快中巴软件园、维龙云服务产业园、华南智慧城等园区的建设推广力度。(市商务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等参与)
2.依托产业园区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及网络技术、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配套企业进驻园区,形成电子商务“培育孵化-成熟发展-优化提升”的产业发展路径。建立集“办公、仓储、物流、信息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园区,解决商家“货源、培训、推广、招聘、采购、创业、拍照、设计、仓储、金融、市场咨询”等问题,打造一条龙的网商服务体系。(市商务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金融局等参与)
(五)加快建设物流园区,完善电商支撑体系
1.根据肇庆“建设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的发展定位,依托我市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产业区域特性,进一步促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物流节点的布局,加快唯品会华南运营中心、普洛斯肇庆大旺物流园、肇庆新港电子商务物流园等项目建设。培育和引进大型物流企业,通过物流聚集电子商务相关产业。整合电子口岸、港口、铁路、公路等骨干物流信息子平台,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物流企业数据库系统的互联互通,增强物流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提高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协同性。(市商务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肇庆海关等参与)
2.加快基础通信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广电有线网络建设,努力推进光纤入户、4G 基站和WLAN 热点等宽带网络建设。推动“三网融合”,加快城域网、骨干网的建设与扩容,构建覆盖城乡、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带宽接入网。培育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企业,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和软件运营等外包服务。(市经济信息化局牵头,市商务局等参与)
(六)加强金融服务,完善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体系
1.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实施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业培育工程,着力推动移动金融可信服务管理设施及可信环境交易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子商务和物流企业合作开展金融服务创新,规范发展P2P、O2O等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鼓励信贷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与银行加强电子商务网络融资合作,推动面向中小企业的交易支付、网络结算、信贷等业务发展,拓展电子商务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特点,创新信贷评级、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等流程,推广专业化、特色化和多样化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市金融局牵头,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等参与)
2.加强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电子商务在身份认证、信息比对、电子签约、网络支付等主要环节的信用特征,逐步完善信用服务链。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信用管理联动机制及资源利用的共享机制,鼓励建设第三方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建立基于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信息的信用评估和管理制度。(市金融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等参与)
3.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创新。鼓励支持企业结合需求,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云计算技术、集成化应用技术、电子合同、电子结算技术与标准、交换标准与技术研发。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广手机、掌上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的应用。(市科技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4.进一步完善网络支付。鼓励银行拓展电子银行服务业务,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发展电子票据、移动电话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推出适合本市电子商务特点的支付产品和服务。引导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依法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做大做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推进认证平台建设,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评估机制,提高电子商务系统的应急响应、灾难备份、数据恢复、风险监控等能力。(市金融局牵头,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等参与)
5.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育。鼓励大专院校开设电子商务等专业,培养多层次电子商务人才。支持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职工培训,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面向农民和下岗工人的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加大优秀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支持引进高端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全电子商务人才成长促进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四、肇庆市电子商务产业布局、重点应用
结合当前各地产业发展的阶段特点,按照“一中心、四组团、多点覆盖”的区域布局,形成“以端州城区为中心,肇庆高新区、鼎湖区和肇庆新区、四会市、高要市为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培育区,全市其它县覆盖推行地方特色电子商务”的电子商务发展格局。通过7个方面的重点应用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良好起步。
(一)产业布局
1.一中心。充分发挥端州区服务业发达和人口集聚优势,加快引入和培育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建设服务全市综合型电子商务平台,加快电子商务行业应用,打造成为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区。全力推动端州区“两区四园一长廊”建设,加快推动“两区”即双龙现代产业园区和黄岗河滩片区开发,扶持“四园”即华南智慧园、广东云服务产业园、中巴软件园、三榕港加快发展,着力打造“一长廊”即汽车销售一条街、端砚文化村、供销“菜篮子”服务快线等电子商务产业长廊。以肇庆新区、高要市、端州区为依托,以市、区共建为模式,打造全市重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结合园区发展定位,积极利用现有载体资源,推动电子商务代运营、平台服务、教育培训、咨询服务、信用和认证服务等领域核心承载力建设,服务全市电子商务企业。主动接受广州、佛山及珠三角其它地区电子商务产业辐射,积极招引重大项目,优先发展电子商务总部企业,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成为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先行区,以点带面引领肇庆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端州区政府牵头,高要市政府、肇庆新区管委会等参与)
2. 四组团。
(1)肇庆市高新区建设以金属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端主导产业为依托的电子商务集聚区。充分发挥便利的区位交通、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省级专项优惠政策等特有优势,主动承接国内外高端产业转移,大力推动工业生产企业“触”云“触”电,形成B2B电子商务示范区。围绕四大主导产业打造“一核心六区域”(核心服务区、金属新材料产业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区、电子信息产业区、生物医药产业区、物流及综合保税区、产学研配套区)的总体空间布局,积极推动主导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互补,增强产业发展活力与竞争力。以唯品会、普洛斯、林安物流等知名大型电子商务项目为龙头,实行产业链招商,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行业链条。(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2)鼎湖区和肇庆新区构建以节能环保、休闲养生、文化创意金融服务为依托的电子商务创新应用示范区。充分利用区位、交通、土地、生态和政策等方面优势,重点打造节能环保、休闲养生和文化创意三个核心功能型产业,发展现代物流、商贸会展科教服务三个支撑功能型产业。以都市生活服务综合体、健康服务综合体、文化创意综合体、休闲养生综合体等为突破口,使电子商务与幸福导向性产业相融合。以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构建水铁陆路联运枢纽及现代化无水港区为主的临港物流区,引进国内外一流的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企业,推进临港商贸物流产业园、现代生产性产业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鼎湖区政府、肇庆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3)四会市发挥玉器产业发展的优势,加快玉器创意文化园建设,建设玉器产业电子商务集聚区,并结合广东省珠宝玉器交易中心肇庆(四会)珠宝玉器交易平台的建设,打造“玉器城”电子商务品牌。不断培育和引进以玉器销售为主的电子商务企业,进一步完善玉器产业链。大力发展O2O电子商务模式,以实体店作为支撑,进一步增强四会玉器产业的发展后劲。(四会市政府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4)高要市发展汽配、五金、化工、黄金“四大产业”电子商务集聚区。结合高要市产业发展,重点打造“四大产业”电子商务集聚区:即以金利镇为依托,打造汽配、五金、化工电子商务区;以河台镇为依托,打造黄金产业电子商务区;以金渡镇为依托,打造先进制造业(压铸等)电子商务区。并积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全力打造电子商务发展高地,争创全省电子商务示范市(县)。(高要市政府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3.多点覆盖。各县结合本地特色,引导支柱产业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加快电子商务应用,形成全市多点覆盖的发展新格局。在德庆、广宁、封开、怀集等县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产业,建设涉农电子商务平台,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加快县域电子商务应用。怀集县瞄准珠三角连接大西南的重要门户节点、肇庆城市副中心等功能定位,依托高速公路和贵广高速铁路交汇的交通优势,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生态旅游及商贸等产业。充分把握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的机遇,封开、德庆、端州、肇庆新区等地打造沿江港口电子商务集聚发展产业带。(端州区政府、广宁县政府、德庆县政府、封开县政府、怀集县政府、肇庆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二)重点应用示范
1.县域电子商务应用。把县域电子商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方向和领域。选择1-2个县(市、区)作为县域电子商务示范县,选择3-4个农特产品作为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具体实施电子商务“三进”工程。一是重点推动电子商务应用进企业。重点选择各县(市、区)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作为推动县域电子商务发展的突破口,建立健全支持县域电子商务企业做强做大的政策体系,特别是扶持端州区端砚,鼎湖区旅游,四会市玉器、柑桔,高要市五金、压铸、黄金、汽配,德庆县贡柑、南药,封开县杏花鸡、水泥,广宁县林化工、竹子产品,怀集县汽配、矿产、旅游等特色产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逐步培育形成一批广东省知名的县域电商企业。二是支持引导电子商务服务进社区。大力引导和支持县域传统日用百货、连锁超市、大型卖场等批零企业与传统商圈积极构建新型商业模式,探索建立线上线下、体验互动的O2O平台;支持各县(市、区)社区连锁超市、便利店为群众提供网上、移动、高清互动电视或电话购物等便民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网购需求。三是扶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进农村。充分利用肇庆市丰富的农业资源,发展农特产品电子商务,构建连接农村信息服务站点、农家店、农产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配送中心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支持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培育打造肇庆特色的“淘宝村”。引导和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与物流、金融机构对接,提高农产品配送效率和融资能力。〔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等参与〕
2.产业集聚区应用。大力培育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形成全省电子商务发展新高地。创建电子商务龙头示范企业。培育1-2家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一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参照国家的标准,认定一批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基地。当前着重扶持肇庆高新区、端州华南智慧城、中巴软件园、广东云服务产业园等园区和高要金利、金渡,四会龙甫等专业镇电子商务的发展,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社会知名度高、在行业发展中居于领先地位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等参与〕
3.旅游休闲应用。充分发挥我市“千里旅游走廊”的特色旅游品牌优势,依托肇庆市电子商务综合型平台,整合七星岩、鼎湖山、龙母庙、盘龙峡、燕岩、奇石河、竹海等市内各地区特色著名旅游休闲景点的相关信息、周边设施、旅行社团、特色产品、旅游纪念品等服务资源,建立包含完整旅游要素的资源数据库和具备在线交易功能的智慧旅游平台,引导我市旅游业发展应用电子商务。支持推进移动终端化电子商务发展,开发旅游搜索引擎、景区智能化管理、门票预订、手机支付等新型营销模式,利用手机等移动设备为游客提供门票、导游、娱乐、天气、交通、住宿、餐饮等一站式品质游服务。〔市旅游局牵头,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等参与〕
4.公共服务平台应用。结合我市产业基础,打造1-2个具有省级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加快电子商务在政务信息查询、智慧城市建设、便民利民生活等方面的应用,扩大电子商务应用的覆盖面,培育1-2个面向市民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城市公共资源,扶持若干个社会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电子商务向旅游、教育、医疗、文化、数字出版、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领域拓展,大力发展网上展会、电子旅游、网络教育、网上医院、网上菜市场、社区电子商务等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公用事业电子商务应用,实现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的网上缴纳;加大力度推动“肇庆通”在全市交通、教育、医保社保、文化旅游、医疗卫生、购物休闲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商业领域应用范围。(市商务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旅游局等参与)
5.传统制造业和商贸流通产业应用。支持大型传统制造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网上信息发布、在线销售和结算。鼓励中小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在线采购、销售、结算等电子商务应用。积极培育发展面向制造业企业的电子商务外包服务。支持骨干头龙企业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提高供应链协同和商务协同水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鼓励生产企业开展O2O网络零售,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发展网络业务。鼓励现有大型超市、卖场发展本地电子商务批发零售和配送服务,促进商品批发环节应用推广网上交易,发展网上批发、网上拍卖等B2B(指企业与企业营销模式)或B2C(指企业与顾客营销模式)电子商务,形成以商品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打造肇庆特色的购物狂欢节。(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牵头,市金融局、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等参与)
6.跨境电子商务应用。鼓励我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针对不同语言进行区域划分,加大境外电子商务市场拓展力度。加快跨境零售的报关结汇、境外配送等配套业务,鼓励我市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境外批发或零售,特别是采用自主品牌方式建设境外零售终端,提升我市产品在境外的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市商务局牵头,肇庆海关等参与)
7.中小微企业应用。大力引入电子商务中介机构,逐步完善电子商务配套服务。鼓励我市中小微企业运用中小企业网上融资超市、企联网等第三方平台,开展在线融资、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中小微型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水平。依托高校教育资源和人才优势,打造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市经济信息化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五、构建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扶持体系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全市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政策规划组、综合协调组、项目落实组等,具体推动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关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要把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细化分工,强化措施,推动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其中,工业企业、信息化、县域类领域主要由市经济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商贸流通服务业、跨境类主要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12〕430号)等政策措施。参照《肇庆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肇府〔2014〕11号),每年全市统筹安排1亿元以上资金用于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其中市本级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由市财政在创新驱动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具体由市商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局等单位定期组织企业申报专项扶持。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高要市、肇庆高新区财政共统筹安排余下资金分别设立各级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山区各县也相应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由市财政局协调并督促有关区(市)安排落实。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培育发展本地的电子商务产业,促进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关键性作用。一是重点扶持电子商务集聚发展。扶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园区等公益性项目,五大主导产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项目,农村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项目。二是重点扶持电子商务标杆企业发展。培育扶持本地电子商务企业知名品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认定为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者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规定给予资助。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有关中小微企业同等的资金扶持政策。〔市财政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等参与〕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电子商务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的5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积极研究解决物流企业代理采购、电子商务税收管辖、税务登记和电子发票应用等相关问题。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可优先认定为软件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电子商务税收改革试点,探索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可行税收政策措施。(市地税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国税局等参与)
(四)拓宽产业融资渠道。采取贷款贴息、担保贴息、无偿补助、以奖代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对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重大项目、集群发展、普及应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支持。加大电子商务企业投融资支持。鼓励和支持国家、省认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引入风险投资、战略投资,发行集合债券等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市、县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与国内创投机构按比例出资成立电子商务创新投资基金,约定比例投资于我市的电子商务企业;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符合条件的可作为我市上市后备企业并提供“绿色通道”。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有效抵押物范围;开展电子商务“供应链融资”,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网络联贷联保等中小企业网络融资产品,规范提升中小型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的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市金融局牵头,市财政局、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等参与)
(五)加强人才培养扶持。加大电子商务领域创业团队扶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引进中高端电子商务人才的优惠政策,积极推荐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进入“珠江人才引进计划”、“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优先纳入“西江人才计划”。对在本市创业、领办高新技术领域合资合作或独资实体企业的,按项目的规模和进度,由同级财政从人才专项资金中给予10至5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同级政府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免除2年租金。加大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培育引进扶持。对引进的电子商务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营运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切实按照《肇庆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经费扶持。对企业在岗职工,鼓励其参加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或企业组织的技能提升免费培训,对大型企业及其他有条件的企业依托本单位资源为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培训项目计划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扶持院校开展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对开展现代服务业“人才定制——定向前置培训”的我市各类院校,并与电子商务示范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每年输送紧缺人才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一定的合作项目建设基金。完善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流动服务。对我市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企业参加国内外现代服务业人才招聘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对在我市电子商务示范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市内人才中介机构给予一定奖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六)完善配套政策服务。进一步放宽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准入条件,积极创新电子商务登记注册服务方式,允许企业在登记注册时冠“电子商务”行业名称。降低电子商务企业出资最低限额,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允许电子商务企业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首期最低可缴纳20%,其余2年内缴足。加强电子商务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统筹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物流基地、配送中心规划布局,对纳入规划的用地需求予以优先保障。加强电子商务相关行业组织建设,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建立肇庆电子商务数据库、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分析系统,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研究、统计、预测等服务。(市商务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