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方案】渝北区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06 21:30:03 来源:网友投稿

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1414号)和《重庆市人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渝北区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发改方案】渝北区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综合

配套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141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着眼于“把好方向、科学推进、集中攻坚、见到实效”的改革要求,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目标,巩固前阶段改革试验成果,围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人口合理分布、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等重点领域,全面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探索形成比较完善的统筹城乡体制机制,为统筹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改革

1. 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的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合理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牵头单位:区农委;配合单位: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

2. 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做好2014年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成果应用。全面总结木耳镇石鞋村11社、兴隆镇徐堡村14社和双凤桥街道瓦房村4社等3个区级试点村社以及玉峰村8社成功经验,进一步扩大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范围,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积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台账管理制度,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资本、技术、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生产要素折价入股。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具体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区农委;配合单位:区国土分局、区水利局、区工商分局、区林业局)

(二)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

促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09号)等文件精神,以“五项深化”“五项完善”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严格落实《渝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渝北府办发〔201446号),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严格执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金、土地复耕保证金、土地流转投资项目准入管理、土地流转分级备案等制度, 严控土地流转风险。(牵头单位:区农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

(三)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大数据、智慧农业、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等重点方向吸引区外资本,招商引进科技型、创业型、展示性农业龙头企业。积极稳妥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改革政策落地。进一步完善财税、信贷保险、项目支持等政策,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巩固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大力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单位:区农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国土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金融办、区供销社、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2.发展多类型产业融合方式。以农业为基础、旅游为抓手、加工业与服务为载体,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推动农业多元化发展。深入推行“都市农业+乡村旅游”联动发展模式,高标准做好乡村旅游规划,大力发展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农耕文化、采摘体验、农业竞技等,促进现有农业产业基地向一二三产业融合方向转型发展。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优化镇街农贸市场选点布局并实施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依托淘宝、京东等知名平台,推进农产品电商及孵化中心建设。依靠农村电商服务物流体系,打通本地优势农产品、鲜活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上下行渠道,引导区内涉农企业开展网络零售,打造农场直供小区、消费者定制等农村电商新商业模式,完善农村电商镇村店+中心仓储+社区体验店的服务物流模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优扶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全国知名品牌。大力推广基地直采、网上购销等新型营销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冷链物流,打造奇易网、亿农加等线上线下营销平台。深化农超对接,鼓励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建立订单收购、二次返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新格局,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组织化、规模化和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农委、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商务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区供销社)

(四)促进人口合理分布

1. 创新人口管理制度。按照《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渝府办发〔2016135号),实施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与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相适应,逐步取消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标准设置,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财产和收益分配权、征地安置、社会保险、城乡低保、“三属”定期抚恤、计生奖励扶助等。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06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加快建设自然人信息数据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等信息,推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为人口服务和社会治理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教委、区农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分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政府法制办)

2.促进人口有序转移。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政策,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坚持“产业跟着功能定位走、人口跟着产业走、建设用地跟着产业和人口走”的工作思路,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引导进城农民在我区有序落户。落实《引导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人口向城市发展新区与都市功能拓展区有序转移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15200 号),遵循人口流动规律、尊重转移人口意愿,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前提,引导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人口向我区合理集聚。(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教委、区农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分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统计局、区政府法制办)

(五)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 构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机制。推动落实《重庆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渝府发〔201561号)。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实现供给主体和方式多元化。(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区文化委)

2. 推动城乡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改革。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设施城乡学校。大力推进“全面改薄”工作,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完善城乡学校捆绑发展和对口帮扶机制,全面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和课程教学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高位均衡。推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全区高中阶段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统筹城乡学前教育发展,确保学前教育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教委)

3. 完善统筹城乡社保制度体系。强化参保扩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4%96%以上。将全民参保登记率稳定在95%以上,实施全民参保动态管理。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创业和“新市民”培训。(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4. 缩小城乡居民就医差异。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不断优化整合现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要求,推进50个常见病、慢性病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试点。以区级医院为龙头建立区镇一体化医疗联合体,完善“互联网+家庭医生”模式,引导居民或家庭就近就便选择一家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签约首诊医院,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继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快区医院三甲医院项目和区中医院三级医院项目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新进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业务能力。推行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提高城镇医疗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台账,丰富工作手段,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重点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督促改革进度,不断提高改革效率,确保改革质量。

(二)及时总结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及时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巩固提升改革成果,对通过改革试点证明行之有效的、成熟管用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推广应用。

(三)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加强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各项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反馈改革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协调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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