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政府服务企业体系的实施意见巴南府发〔2014〕9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意见】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服务企业体系实施意见试行(完整),供大家参考。
关于创新政府服务企业
体系的实施意见
巴南府发〔2014〕9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政府服务市场经济水平,根据巴南“四区一基地”功能定位和关于市场主体“五转一创新”的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顺应企业和群众诉求,全面深化改革,大胆探索创新,坚决破除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转变政府职能职责,集成创新服务资源,努力建设创新型、服务型政府,全力打造准入更宽松、审批更高效、监管更到位、服务更贴心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为加快推进“一城、一极、一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前置、并联审批、现场办公、负面清单、信用管理、阳光监管七大举措,建立完善政府服务企业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机制,丰富服务平台,探索事权在区的事项最短时限办结并逐步实现免费代理服务,让依法规范经营的市场主体享受最优服务。力争通过半年努力,基本建成新注册企业与存量企业一站式实体服务平台和网络虚拟服务平台。通过两年努力,基本建立起职能归口、主动问需、全程代办、共享互动的智慧型企业服务体系,政府服务覆盖面、需求满足率和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完善服务功能
(三)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应减必减、能简则简、能放则放”的原则,在全面清理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规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程序,最大限度地压缩审批时限。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面宽量大的经济社会事项,主要以委托方式下放镇街;对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对照国务院、市政府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对取消、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区级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有效履行职责,避免管理“缺位”。
(四)加大“两集中、两到位”推行力度。区级部门要结合 “职能重组、组织重构”,理顺职能职责,推行“大科室制”。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将行政审批职责集中到一个科室,将各部门审批职能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部门对窗口实行首席代表制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确保群众办事“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逐步将邮政、供水、供电、燃气、闭路、通讯等企业提供的便民服务,通过增设服务窗口或分中心等形式纳入政务服务范围。
(五)建设三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在全区22个镇街建成规格较高、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政务网络并实现上下联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实现政务服务网络100%覆盖的目标。
(六)建设标准化政务服务体系。建立科学的政务服务规范和标准体系,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服务窗口、行为规范、监督考核等都有标准可依、按标准实施,推动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提供标准化、保障制度化。
三、创新服务机制
(七)推行重点项目全程无偿代理服务。对全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天候、保姆式、一条龙”无偿服务。各开发园区所有项目实行全程代办制度,重点项目由园区专门机构代办。区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具体协调处理为重点项目服务的相关工作。需要上报审批的项目,相应区级部门要负责与上级部门衔接,促进审批项目尽快办结。健全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准入难、用地难等问题,切实做到能优则优、能减则减、能免则免。
(八)深化工商领域并联审批制度。按照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推行工商领域并联审批服务前移至企业设立登记的前置许可。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为重点,坚持推行企业设立登记从办理营业执照到刻制公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一窗受理、统一发证,确保企业设立登记整体办结时限从70个工作日压缩至8小时以内,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办结。并联审批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联席会审的,由主办部门提出,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协办部门积极参加会审。为提高并联审批效能,建立联席会审考评机制,对无故不参加联席会审的协办部门,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部门,实施政府依法强制办理制,责令相关部门限时办理,并定期通报。
(九)试行项目建设审批联合会审制度。有重点、有步骤地试行立项、规划、用地、建设(验收)四大环节联合会审制度。各环节分别由相应主办部门领衔通知有审批权的协办部门参加会审(协办事项审批权属上级审批机关的,由区级协办部门参加会审)。对无故不参加会审的协办部门,施行政府依法强制办理制,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协办部门承担。会审结束时,出具书面会审结论。
(十)建立企业服务通报制度。定期开展涉企部门评议活动,制定评价结果处理办法,对企业满意度低的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由监察部门督促其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问责处理。建立企业问题即办即评评价系统,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建立企业服务定月通报制度。
(十一)建立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出台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定污染排放、能源消耗等市场准入标准及具体的监管办法。清单内严格审批;清单外且不属于核准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均实行备案管理,备案项目前置审批按准入标准实行自主承诺、竣工统一验收、事中事后“零容忍”监管制度。
四、推进平台建设
(十二)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库。完成区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项目清理工作,及时更新《巴南区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库》。对照国务院、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事项,完善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通过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平台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新设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各项标准,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切实防止行政审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十三)建立行政审批信息平台。通过网上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服务承诺等,实行区级行政审批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形成公开、透明的网上行政审批服务格局。
(十四)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加大信用信息征集力度,汇集工商、税务、质监、法院、城乡建委等部门登记的全区企业、个体户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设完善“诚信巴南”信用信息公开平台并正式投入运行,实现分层次、分重点的企业基本信息、优良信息和不良信息的全公开。强化企业信用信息运用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制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将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到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审批、采购招标、评级评优、信贷支持、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等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联合惩戒机制。
(十五)建立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立“资政、诉求、维权、融资、用工、帮扶、信息”等七大功能的服务平台,使市场主体总量和注册资本总额不断增长,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创新工商联服务企业机制,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工商联主导服务、工商部门综合服务、行业部门重点服务、社团组织自我服务”的机制。在“商会通”“微保通”“商保通”“新工通”等已有的融资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探索适合我区新的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十六)建立企业诉求平台。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新注册企业一站式实体服务平台和网络虚拟服务平台。形成企业从落地注册、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安全环保等全流程的一口受理、后台办理、前台反馈、阳光监督机制。整合服务群众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设立存量企业一站式实体诉求平台,借助“智慧巴南”移动APP等方式建立企业网络虚拟诉求平台。对平台诉求信息整理分类,交由相关部门处理。通过实体诉求平台和网络虚拟平台等方式实现网上预约,政府部门提前研究,部门分管领导轮流在区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公,区政府领导每周现场办公,企业符合法规政策的诉求当场解决,确不具备条件的诉求当面答复沟通。
(十七)建立阳光监督平台。通过强化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及考核、现场派驻效能监察员等方式,突出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责任追究四大功能,建立阳光监察平台,全程监控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过程,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强化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创新政府服务企业体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编办、区监察局、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工商分局、区投促办、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工商联、区质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筹协调日常事务,督促工作措施落实。
(十九)各方形成合力。创新政府服务企业体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各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区级相关部门、相关服务企业和镇街,要按照“职能归口、主动服务”的要求,努力提供工商、税务、国土、房管、规划、建设、环保、消防、水电气、用工、社保等各方面的最优服务。区编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筹协调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创新政务服务工作,打造最优发展环境。
(二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全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政府服务企业进行广泛宣传,让来区投资创业的企业引得进、留得住,享受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二十一)落实经费保障。区财政要提供经费保障。对创新政府服务企业体系工作经费、工商领域并联审批建设及运行经费、重点项目全程无偿代理服务、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企业诉求平台、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等项目经费核实后按规定安排。
(二十二)强化工作考核。强化对创新政府服务企业体系的考核,完善行政审批绩效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区级各部门的发展环境综合目标考核。对违纪违规审批行为进行每月通报。对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