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屋市政工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肇庆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府办函[2016]6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广宁县房屋市政工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房屋市政工程夏季
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肇庆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府办函[2016]66号)及《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6年肇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建管[2016]41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府办《2016年肇庆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依法监管为手段,全面排查和消除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预防房屋市政建筑工地消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现全县房屋市政工程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行动工作目标,我局成立房屋市政工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显池(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春鹏(县安监站站长)
陈乃光(建管股负责人)
成员:莫迎儿、莫世强、张鑫熙、梁家肇、张先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筑市场管理股。
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本县房屋市政工程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具体负责开展本次房屋市政工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1、施工企业是否已建立了消防安全制度,建立了责任人,责任人是否已有公司委托状,明确配备各级管理人员。
2、施工企业是否已编制了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
3、施工企业是否有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并对发现的火险隐患,按“三定”要求进行整改,且有记录。
4、施工企业是否已对作业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和逃生疏散演练。
5、建筑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6、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前是否有履行动火审批手续。
(二)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方面
1、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是否在工地现场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确保消防车辆同行和作业要求。
2、是否在施工作业区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灭火设施。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消防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
3、高度超过24m或单体建筑体积超过3万㎡的建筑物是否设立了消防竖管,每层是否已设置了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
(三)临时用房消防安全方面
1、施工工地内是否设置住人场所,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
2、临时用房的构件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使用金属夹心板材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不得使用彩钢瓦,室内吊顶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区是否有专人负责防火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4、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并分类隔离存放。
四、实施步骤
根据市住建局的工作部署,这次房屋市政工程夏季消防检查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25日前)。要求高度重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结合本县实际工作方案,迅速对本地区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部署,要不留死角地向所有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对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前)。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分别对其所有承建或负责监理的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查自纠档案同时存档备查。
(三)全面检查阶段(2016年9月10日前)。我局及县安监站结合市县近期印发的《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组织对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及施工安全状况一并检查。我局及县安监站将对检查单位、场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9月20日前)。县安监站要在9月20日前对本县房屋市政工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消防安全检查成果,研究提出加强本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预防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广宁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部署,制定夏季消防检查行动实施方案,广泛开展消防检查行动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将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夏季消防检查的工作目标、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等,全面、及时地传达到每个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
(二)落实隐患整改,确保见到实效
县安监站要坚决加大消防隐患整改治理力度,检查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务必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坚持“零容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作出停工整改处理,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对检查发现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拒不接受检查和拒不停工整改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三)强化信息报送
要加强信息的报送,我局将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消防检查工作情况、9月5日前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肇庆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