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督导验收方案》和《关于做好创建和申报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的通知》(肇教职〔2013〕29号)的有关工作要求,创建“广东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怀集县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
实验区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督导验收方案》和《关于做好创建和申报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的通知》(肇教职〔2013〕29号)的有关工作要求,创建 “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是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创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达标必备条件之一。为切实做好我县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现结合我县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托和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紧紧围绕“怀善集德,和美怀集”的教育理念,积极构建具有怀集特色的社区教育体系,为建设人人乐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与人的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创建学习型社会为目标,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相互通融的终身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教育的功能作用,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成员的教育需求,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二)具体目标
1、初步形成“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落实人员,推动我县社区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2、建立三级社区教育网络:一是以怀集县职业技术学校为依托,建立怀集县社区教育中心;二是各镇(乡)以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依托,成立社区教育学校;三是各村(居)委办好社区教育学习站。
3、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专兼职结合、业务水平高、能满足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队伍、师资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社区教育中心配备3—5名专职管理人员,各镇(乡)社区教育学校配备1—3名专职管理人员,各村(居)委教育学习站配备1名管理人员。各镇(乡)社区教育学校配备3—5名专职教师、5—8名兼职教师和10—15名志愿者,村(居)委社区学习站配备1—2名兼职教师。
4、县政府按照常住人口人均1.5元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到经常性财政开支。
5、镇(乡)组织和开展各类社区教育培训活动,全年接受社区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5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怀集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府办主任、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团委、总工会、妇联、残联、科技、经信、环保、文联、旅游、发改、教育、公安、农业、民政、财政、人社、卫计、司法、文广新、体育、老干等职能部门和19个镇(乡)为成员单位。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各镇(乡)、村(居)委也相应成立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学习站等组织机构,由层级一把手担任组长、校长或站长。二是将社区教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纳入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促进社区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建立社区教育网络。依托怀集县职业技术学校,建立县社区教育中心,各镇(乡)成立社区教育学校,村(居)委建立社区教育学习站,形成以县社区教育中心为龙头,镇(乡)社区教育学校为骨干,村(居)委社区教育学习站为补充的三级社区教育网络,覆盖所有镇(乡)、村(居)委。社区教育学校有固定的、能满足开展社区教育教学培训的场地(专用教室3—5间),拥有电脑10台以上和其它辅助教学设备,能有效开展网上教育教学活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育培训中心、中职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教育场地、教育设备、教育资源要合理地向社区开放,为社区教育服务。
(三)提高社区成员素质。面向社区居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民主法制、文化艺术、环境保护、健康保健、体育健身、人口计生、休闲娱乐、生活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学习和培训活动,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以社区教育为主体,社区居民年培训率达50%以上。社区和谐,整体发展水平高,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归属感明显增强,居民对社区教育的知晓率、认同率达70%以上,对社区教育服务的满意率达60%以上。
(四)大力开展成人教育。以农民工培训和岗位培训为重点,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年培训率达30%以上,登记在册的企事业单位下岗待业失业人员培训率达70%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率达50%以上。
(五)深入创建学习型组织。调动和发挥各组织、企业、党政机关单位、家庭、个人举办和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文明社区”等评选活动,全县学习型党政机关单位创建率达70%以上、学习型村(居)委创建率达40%以上。
(六)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和工作者队伍的建设。各镇(乡)社区教育学校配备3—5名专职教师,聘请适量的兼职教师和组织志愿者队伍。县社区教育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社区教育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培训率达80%以上。
(七)努力开拓我县社区教育特色和创新内容。大力办好我县“民间艺术节”、桥头“六月六燕子节”、下帅少数民族乡“元宵欢乐节”,充分发挥好怀城“文昌塔”、“县烈士陵园”,冷坑“六祖禅院”、梁村“何屋古村落”、甘洒“邓拔奇故居”、诗洞“钱兴故居”等古迹的传统文化教育、革命精神教育和民间艺术传承教育等。
(八)深入开展社区教育学习宣传工作。各级各类单位的党政干部要把社区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的主要内容纳入业务学习范畴,除自身加强学习外,要积极向群众宣传,充分利用板报、电视、广播、网络信息等多种媒体,有计划、有目的地向群众宣传终身教育和社区教育的理念,宣传创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意义。
(九)建立和完善我县社区教育评估激励机制。县政府制订社区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对各级各类社区教育单位进行督导评估,把开展社区教育情况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的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县社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对在社区教育工作中做出优良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确立目标阶段(2015年8月30日前)
各镇(乡)根据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确立的创建目标及《实施方案》,结合本镇(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
各镇(乡)对照《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估标准(试行)》,切实加强社区教育的软硬件建设,加强社区内文化、艺术、娱乐等场室的建设,完善设备设施。同时,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构建社区教育网络,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筹措社区教育经费,广泛开展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各镇(乡)和村(居)委要专人负责社区教育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认真做好社区教育活动计划、报道、图片和各类表册等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各镇(乡)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评估资料的分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搜集、整理相关的资料和图片,务必于2016年6月20日前交县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股(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5523517)。
(三)检查督促阶段(2016年7月)
各镇(乡)及相关单位要对照《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估标准(试行)》进行自检自查,查找疏漏和不足,并及时加以整改。县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2016年7月下旬组织本县检查组对各镇(乡)的创建工作进行初评。
(四)迎检阶段(2016年8月至9月)
各镇(乡)、村(居)委要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张贴标语,精心布置宣传栏,切实做好各项资料的准备,接受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检查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