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意见】江津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07 13:30:09 来源:网友投稿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强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夯实全区火灾防控基础,全力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意见】江津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消防意见】江津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消防安全网格化

管理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夯实全区火灾防控基础,全力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公安部河南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场会精神,紧紧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坚持消防工作与社区警务工作相结合,坚持消防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以各镇街为单元,以社区、村民委员会为基本单元,逐级细化网格到单位场所、庭院楼栋,将辖区所有单位、场所和居民区全部纳入网格管理,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管理网络,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基层、最末端,筑牢基层一线火灾防控网,最大限度地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健全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努力实现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具体目标是:

(一)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基本健全。各镇街普遍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消防办公室;社区、行政村普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确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基层消防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经常化宣传教育机制和隐患移交查处机制基本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区域协作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三)消防基层基础建设逐步夯实。各镇街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综治、安监等资源与消防管理有效整合,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和车辆装备建设、配备到位,社会抗御火灾水平整体提升。

(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不断壮大。国家、省级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镇街成立兼职消防队。到2015年,全区专职消防队达到57个、人员达到800人。“巡消合一”、“保消一体”模式不断强化,志愿消防队伍不断壮大。

(五)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消防工作触角进一步延伸,消防安全服务覆盖面不断拓展,公共消防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火灾形势持续平稳,较大亡人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刘新跃任组长,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文广新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江津工商分局、江津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导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支队防火处,由防火处副处长黄永涛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消防支队防火处人员组成,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各镇街、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抓好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消防部门职责。公安消防部门要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力军作用,科学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及时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科学评估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状况,查找消防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加强对其他警种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的指导,对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

(二)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协助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镇街要将消防安全检查列入管辖场所日常安全检查的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抄告消防机构查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系统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加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督察力度,定期通报本部门、本行业督察情况。

(三)公安派出所职责。公安派出所要按照《重庆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要求,明确分管领导、专兼职消防民警和警务室民警消防工作职责,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推动各镇街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安全巡查纳入保安队伍、治安巡逻队伍工作范畴,积极协助本级行政机构抓好消防专兼职队伍建设和管理,协助消防机构开展消防执法和辖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深化“基层基础巩固年”建设,巩固平安建设成果,确保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现实作用和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坚决落实,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科学规划行动进程,明确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相互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合力推进工作。积极推动政府综治部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建设及考核评定重要内容,民政部门要将网格化管理纳入村(居)委会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工商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范畴,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积极完善基层组织消防工作机制。各镇街要切实加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力度,积极开展镇街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消防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建立畅通的渠道,方便乡镇、街道对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移交到公安派出所或消防部门处理。督促公安派出所积极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在网格化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有效调动各方面力量、推动消防工作向基层延伸、有效解决基层消防工作失控漏管问题的有力抓手。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和研究本地区火灾防控面临的形势,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要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技术装备等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区公安局要根据督察、治安、消防、法制等警种职能分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警联勤的优势,共同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定期听取各警种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情况汇报,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及时收集和掌握有关工作信息。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公安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其在公安业务综合考评中占有相当比重。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区政府督查室要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督查,制定工作考评标准,适时组织联合考核验收,促进基层工作的开展。对工作开展有创新、有实效的,要及时予以推广;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力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被动应付、流于形式的,该通报批评的一律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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