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为做好2015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确保完成筹资任务,推动我县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筹资原则(一)坚持政府组织、县直部门配合的原则乡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抚顺县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筹资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5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确保完成筹资任务,推动我县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筹资原则
(一)坚持政府组织、县直部门配合的原则
乡镇政府为筹资主体,主要承担收缴参合费任务;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相应工作。
(二)坚持整户参合的原则
农村居民按户籍所在地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全员参合。对于居住在县域内一年以上的非本地户籍农业人口,也可以户为单位参合。
(三)坚持救助原则
五保户(包括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参合缴费由乡镇政府垫付后,到县民政局核销;其他不属于五保户、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残疾人,个人缴费60元,其余40元由乡镇政府统一垫付后,到县残联核销。
二、筹资对象
凡具有抚顺县户籍的农业人口,居住在乡村的非农业人口(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以及居住在县域内一年以上的非本地户籍农业人口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要求,我县农村居民新农合筹资,中央、省、市、县财政补助32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纳100元。各乡镇要在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资金收缴、参合农民信息录入和合作医疗证的核对、发放工作,达到户籍人口参合率96%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健全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层层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精心组织实施,认真研究解决新农合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继续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当地情况、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简便易行的新农合个人筹资方式,逐步变上门收缴为引导农民主动缴纳,降低筹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大宣传,调动参合积极性
新农合集中筹资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电视、标语、宣传单、宣传栏、现场解答、以会代训、受惠农民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新农合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利益。各乡镇要组织村干部开展入户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打消参合农民的顾虑,提高农民自觉参合的积极性。
(三)加强管理,确保筹资工作规范
一是要严格遵循“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接受监督”的原则。在筹资过程中,各乡镇要制定参合资金管理规定,明确各乡镇新农合参合资金存入县新农合专户的时限(新农合专户在县财政局社保科),严防参合资金被挪用、滞留。严禁少算少收,发现少缴、漏缴情况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由收缴经办人员负责补缴到位。二是各乡镇要做好筹资工作中参合农民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各乡镇要组织各村根据参合农户户口簿上的信息,认真填写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参(退)合登记表,凡要求填写的项目,必须认真核对、仔细填写(身份证号必须填写),确保基础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乡(镇)负责参合人员信息录入、合作医疗证核对及发放,做到登记人数、缴费、信息录入一致,准确无误。由于登记漏登、信息录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乡镇政府和责任人承担。三是要将收缴的资金及时缴入县财政局新农合基金收入专户。如在收缴过程中发现有贪污、挪用、搭车收费等不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在集中筹资阶段,继续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一包一”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